12月5日,《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部分的解释》(以下简称《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开始施行。
《民法典》已经施行了近三年,民法典物权编、担保制度、婚姻家庭编、继承编的司法解释都于2020年底紧急颁布,自2021年1月1日起和民法典同步施行,只有合同编的司法解释让大家苦等了三年之久,如今千呼万唤始出来,也侧面反映了其编纂难度之大、涉及面之广、重要性之强。
民法典合同编本就是民法典各分编中规则体量最大、内容最纷繁复杂的一编,合同编条文有526条,占民法典总条文(1260条)的41.74%——正所谓“一部民法典,半部合同编”。
在民法典合同编的基础上,《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针对司法实践中的大量疑难问题,如名实不符与合同效力、违法无效的认定、债权的多重转让规则设计等作出了全新的规定,且其中很多规定完全改变了《合同法解释一》和《合司法解释二》中的规则。
苦等三年,新解释究竟发生了怎样翻天覆地的变化?
字斟句酌的法律条文,怎么解释、如何适用?
面对“来势汹汹”的新解释条文,法律人到底应该如何有针对性地学习和应用?——一句话,打破信息差。
可以说,律师是一个凭借信息差生存的职业,信息差才是高溢价的核心。
一言以蔽之,要学习新法条,就要跟随深度参与法条撰写的专家执笔人、对立法有深远影响的法学家以及司法裁决经验丰富的审判者们学习;要理解与适用新法条,就要逐条逐句逐字分析亮点、重点,再结合实际案例建立理论体系,投入到实际运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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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无解释,不得适用。”新发布的《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虽然仅9章69条,但其涉及的问题已基本覆盖了合同从一般规定、订立、效力、履行、债权保全、变更和转让、权利义务终止、违约责任的“全生命周期”,是统领整个合同编的指导原则。这些都反映了《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那么,律师该何去何从?
一般来说,“信息不对称”带来的优势,主要体现在对法律知识掌握运用等专业层面的差异,以及对各种资源掌握程度的差异上。所以此次高级研修班,我们旨在为你建立“信息差”壁垒,着重解决以下问题——
全盘解读:
立法、裁判、理论、实务多角度拆分解读,全方位打通合同编司法解释体系性应用
多元思维:
现场聆听合同编司法解释执笔人授课,研习合同纠纷裁判尺度,掌握胜诉技巧
精英平台:
课程受众多为资深律师,积累优秀同行人脉,发掘潜在业务合作机会,共同督促成长
01
新解释执笔人亲授
与八位民法专家交流,构建体系性理解
市场交易中的合同现象纷繁复杂,在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千姿百态,法律适用的难题无所不有。正因如此,在《民法典》分则七编中,虽然合同编的篇幅最长,但仍然不够完备、不够具体,有些甚至过于抽象,在理解和适用上存在不同见解,对交易中出现的新问题也存在应对规则的不足。
《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的出炉,能够给各级法院审判合同纠纷案件、正确适用《民法典》的规定,提供统一的裁判依据,实现同案同判。
例如,当事人之间对合同条款使用不同于词句通常含义的其他共同理解,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的应当怎样进行解释,《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第1条第2款规定了合同条款的解释规则,即“有证据证明当事人之间对合同条款有不同于词句的通常含义的其他共同理解,一方主张按照词句的通常含义理解合同条款的”,就不予支持。
新解释出炉,律师自然要跟随全程深度参与到《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起草工作中的专家执笔人进行学习,如此才能更直观地了解到立法意图及目的,获得第一手信息及资源,真正做到“知其所以然”。
在充分掌握了法条内容后,还需要转换视角,感受裁判思维,并在拥有丰富司法实践经验的行业权威的指导下,提升自身的诉讼能力。
可以说,学习新解释,就要跟着起草专家、知名学者学……四天的封闭式课程,这些天花板级讲师,我们都已为你悉数邀请到——
杜万华
先后在《现代法学》等核心法学刊物发表论文数十余万字,著有《马克思主义法哲学研究》《合同法精解》《法学概论》等多部巨著。
杨立新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博士生导师
曾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研究领域为物权法学、侵权责任法学、人格权法、亲属法,参加了多部法律立法工作。
谢鸿飞
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北京市法学会物权法学会副会长、北京市法学会涉台法律事务研究会副会长。荣获第八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称号、第二届“首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称号、第七届“胡绳青年学术奖”,2019年“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
韩强
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上海市高校青年教师协会理事长,上海市民法典宣讲团成员。主要研究领域为民商法、涉外法治,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等各级各类研究课题10余项。出版《民法解释与学说》、《法律因果关系研究》、《学校的法律治理》等著作。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中外法学》等权威、核心期刊发表论文40余篇。曾获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论文类)、“上海社科新人”称号、宝钢优秀教师奖、上海市“曙光学者”、教育部霍英东青年教师奖等荣誉。
王洪亮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博士,德国弗莱堡大学法学博士,中国民法学会理事,德国弗赖堡大学访问学者,英国牛津大学比较法研究所访问学者。主要研究领域是物权法、合同法、消费者保护法。出版专著《物上请求权的功能与理论基础》等2部,发表主要论文《违约金请求权与损害赔偿请求权》等多篇,主编《合同法热点难点疑点理论研究》《中德私法研究》。
龙俊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应用法学所客座研究员、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为民法典做出了突出贡献。
姚明斌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教授、德国明斯特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生
*另有全程深度参与《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专家执笔人坐镇!
02
多维度、多视角梳理新解释
从法条解读到实务技能,实现全方位链接
逐条学习司法解释原文
《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一共由以下九章组成:
■一般规定、合同成立
■合同效力与强制性规范
■处分权、代表权和代理权
■合同不成立和无效的后果
■合同履行
■合同保全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违约责任
你需要的是,起草专家以及深耕民法领域数十年的顶级学者,带着你进行深度研习,从他们的授课思路里,去找寻法条的亮点、难点,把这些新知识真正变成自己的。
紧扣新解释进行拆分解读,
全方位打通体系性适用
在司法解释的条文数量已经超过《民法典》的情况下,面对这样庞大的司法解释规模,如果没有科学的、富有逻辑基础的体系,就会成为杂乱无章的规范群,必然形成司法解释的无序化,在司法适用中造成混乱。
故而,在4天的沉浸式课程中,几位大咖讲师还将从立法、裁判、理论、实务多角度进行拆分解读,并对新解释中的重难点进行精析,帮助大家构建体系性理解,如此方能更好地进行适用。
研习合同纠纷裁判尺度,
掌握争议解决胜诉技巧
众所周知,大陆法系的法院没有造法的权力,但是,法院可以依据衡平原则、诚信原则和公平原则,对立法的不足和不具体进行补充,统一裁判规范。司法解释的真正生命力就在于其为立法与个别司法裁判之间的中介——不仅能与个案审判经验保持密切联系,又能对之加以普遍化。
事实上,在民事争议案件的审理中,司法解释是极为受到裁判者的重视的,司法解释的独立性和强制性被法院所认可。而《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在这一点上,表现得更为突出。
因而,只有面对面跟随专家研习合同纠纷裁判尺度,在现场进行相互切磋,才能真正为今后的业务开展积累“原始股”,实现理论与实务的全盘打通,掌握办案技巧。
03
顶级民法专家现场答疑解惑
积累优秀同行人脉,共同督促成长
此次高级研修班,你将遇到这些志同道合之人——
一线执法、司法人员群体
各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
企业法务人员
各有关院校专业教师及其他研究人员等
积累优秀同行人脉,发掘潜在业务合作机会,实现从优秀到卓越的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