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楼加装电梯,近两年在广州十分平常,因老楼所处位置、环境的不同,加装并非都能一帆风顺。在天河南,有一栋老楼需加装电梯,但这个老楼是商住综合楼,在加装的过程中,高层业主与一楼商铺业主敌对情绪严重,导致电梯加建工作举步维艰。
为化解僵持局面,推进调解进程,社区居委会将案件移送到天河南街中片区联调站,联调站迅速启动了“三+X”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联动机制,集结司法、规划、公安、律师以及街城管、安监等多部门力量,争取各方最大努力。在历时一个半月后,纠纷得到化解,电梯得以加建成功。
这里面有怎样的故事?且听小e细说。
老楼装电梯商铺受影响
这栋商住综合楼已有20多年楼龄,共八层,一楼是商铺,二楼以上为住宅。因住宅业主大多为老年人,其中80岁以上老人有8人,加装电梯愿望十分迫切。在加装电梯筹备阶段,已有三分之二业主同意。问题在于:由于拟增设电梯井正对首层商铺大门,对商铺造成直接影响,规划部门要求,加装电梯需取得一楼商铺业主书面同意。而商铺业主强烈反对,拒不沟通。双方矛盾十分尖锐,电梯加建工作举步维艰。
据天河南司法所介绍,这宗纠纷的难点在于:加建电梯对一楼商铺有明显损害,如何争取一楼商铺业主对加建电梯的支持是关键。但由于前期沟通不畅,高层业主与一楼商铺业主敌对情绪严重,影响了调解工作的推进。
“背对背”调解争取互相理解
为夯实下一步调解工作基础,调解员采取“背对背”调解方式,首先争取双方的互相理解。对于高层业主,调解工作人员给出了解释:按照《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第六条规定,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当符合规划、土地、建设、环境保护、消防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遵守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技术规程的要求。目前拟加建电梯的位置距离一楼商铺距离小于6米,一楼商铺业主有充分的依据反对加建电梯,如要争取一楼业主的支持,高层业主一定要改变态度,不能再用强硬手段。
针对一楼商铺业主,调解工作人员向商铺承租人了解到,商铺租金并没有因为加建电梯而受到影响,由此可见,商铺本身并不会因为加建电梯而发生商业价值贬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八十四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的规定,希望一楼商铺业主能够体谅和理解邻居的实际困难以及加装电梯的迫切需求。
两个“争取”双方握手言和
为争取一楼商铺业主对加建电梯的同意,区国规部门、街城管科介入调解,提供了成功加建电梯的案例以及先进做法,并和业主方、施工方多次到现场勘查,修改电梯设计方案,将加建电梯对商铺的影响调整到最小。最终,采用透明观光梯形式,尽可能降低对一楼商铺采光影响。另外,把电梯的宽度缩减到最小,最大程度减小电梯对铺面的遮挡。
另外,根据《物权法》第九十二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为了给一楼商铺因加建电梯造成损害补偿作参考,社区法律顾问收集了大量电梯加装补偿司法判例,供全体业主参考,并针对实际情况提出补偿金额建议。
心得:争取各方支持是化解关键
小e了解到,此次纠纷调解之所以成功,是多部门齐心协力、共同发力的结果,缺了任何一个部门的力量,都可能将纠纷拖入漫长的持久战。
在纠纷调解过程中,司法所调解工作人员从法、理、情等方面进行劝导,派出所民警从维护社会治安轶序稳定进行了提醒和告诫,律师从诉讼实践上提供加建电梯商铺经济补偿方案,区国规部门提供了成功加建电梯的案例和优秀方案,并和业主方、施工方现场修改设计方案,将对商铺的影响调整为最小,城管和安监对电梯施工提出了要求,保证加装电梯施工过程的安全。
“三+X”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据统计,天河南街辖内共有55个老旧小区,360多个梯口。通过运用“三+X”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模式,已成功促成加建电梯246台,正在施工的46台。天河南司法所总结认为,该类型纠纷所争议的焦点往往不光是法律问题,更多是高层与低层之间的利益之争。如何争取各方的互谅互让,如何争取更多力量投入到纠纷化解中来,是纠纷成功化解的关键。
何为“三+X”?针对街道辖内各类矛盾纠纷多发,特别是派出所非治安类警情高居的现状,天河南街发挥辖内律师资源丰富的优势,因地制宜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创建了“三+X”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所谓“三”,即司法所、派出所、律师事务所;“X”即:党代表工作室,人大代表联络站,行政职能部门,专业、行业调委会,法学院志愿团队以及法官助理等。
如此一来,多方合力,多管齐下,层层化解,将诸多矛盾纠纷一一予以“消灭”。
人民调解知多D
“法律的权威来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公民需要学法、知法、懂法、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