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尸癖

恋尸癖是从尸体获取性满足的一种性变态。在不少文献或文学作品中,把对死亡配偶尸体的固执性爱

假奸尸狂并不真与尸体性交,而是与活人性交,但是性交伙伴必须装成死人。这种情况在正常的夫妻生活中也可能存在,但鲜为人知。有一例假奸尸狂在性交前先让性伴洗冷水澡使身体冰凉,然后往身上涂一层白色爽身粉,好像无血色的死人,在性交过程中性伴直挺挺地躺着,一动也不能动,这样才能使他完成性交,达到快感高潮。倘若性伴躯体动了,就会破坏他的雅兴,而大为恼火。

幻想型奸尸狂也不真与尸体进行性交,他们甚至根本不进行任何真实的性交行为。他们只是在自己的

想象中完成奸尸行为。他们常幻想自己获得了一具女性的尸体,然后便与之性交。他们把所有细节都想象得淋漓尽致,并且在这想象中获得性快感和性满足。

恋尸癖属于性变态的范围,此种病人矫正困难,环境影响和教育措施对这类人往往收效不大。

以上的论述似乎给人一种印象:恋尸者是地球上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的本性邪恶。其实不然,实际上任何人都可能发展出恋尸倾向,绝大多数人都具有程度不等的恋尸心理。以后我们将能看到这点。

就正常的人来说,他爱的是活的人,是活生生的妇女、儿童、亲人、朋友及一些富有魅力的人。为什么竟会有人对生命不感兴趣,而去迷恋那死的、肮脏的东西呢?说来简直是令人难以置信的。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不能把它归结为遗传特质,简单归结为生物学上的因素使然。人是社会的人,人的个性倾向性和性格特征主要是后天生活中被环境及自身的主观努力加以塑造成的。我们需要的是:研究恋尸者对待生活的基本的又是其特有的态度,从他的生活原则与生存方式寻找恋尸心理的产生根源。

恋尸者最显著的精神特征是:视人、视生命为物

“生命是以有结构的、有功能的生长方式为特征,但恋尸的人却喜爱所有不生长的、机械的东西。恋尸的人被一种把有机物转化为无机物的欲望所驱使,以机械的方式看待生活,仿佛所有的人都是物一样。”对恋尸者而言,人生最大的价值是对诸多物品的占有,利益的得与失是他最看重的事情,也是他全部生活围绕的中心。“恋尸的人能够同一件物品——一朵花,或一个人有联系,仅当他占有这件物品时;因此对他占有物的威胁就是对他本身的威胁;如果他失去了占有物,他就失去了同这个世界的关系。这就是我们发现的下述荒谬反应的原因:他宁肯失去生命也不肯失去占有物,尽管一旦生命失去,有所占有的他也就不复存在了。”

恋尸者喜欢把任何事物的价值都看作纯粹物品的价值,“所有有生气的变化、情感和思想都被转化为事物,记忆而不是经验,占有而不是存在,变成了重要的东西。”在此种情况下,他也会珍爱他所拥有的记忆、曾经的情感和思想等,因为它们已作为物品属他所有。对获得和占有的兴趣扩展到生活的各个地

方,例如在爱情方面,他会认为自己的伴侣应该是属于自己的私有财产,从而极端地强调忠实和贞节,限制、否定对方的自由。

天长曰久,怜悯之心衰退,曰益感受不到美和欢乐;于是尸体与粪便也变得无所谓。而当他已麻木不仁的时候,死亡与毁灭因其对枯燥、单调、压抑的替代和破坏,反倒会成为一种诱人的刺激,从而使他真正地“迷恋”于此。在这里我们发现:恋尸者的内心其实是缺乏满足和快乐的——毋宁说多数恋尸者的精神世界犹若沉闷乏味、肮脏可怕的地狱,他就生存在这地狱内。只是由于占有着许多物品及忙着追逐各种利益,他不自知而已。

他说:“如果生命是在一个无法设想的遥远过去,并且以一种难以想象的方式从无生命的物质中产生出来,如果这确是真的,那么,按照我们的假设,某种本能在那时就必定存在,其目的是要废除生命,重新确立事物的无机状态。如果我们在这一本能中辨识出我们的假设中的自我破坏这一冲动,而这种本能从来没有从任何生命过程中消失。”弗洛姆进而指出,“生的本能构成了人的首要潜力,死的本能是一种次要潜力。如果存在生命的适宜条件,首要潜力就会得到发展,正象一粒种子在给定适宜的温度和湿度条件下就会生长一样;但如果没有适宜的条件,恋尸倾向就会出现并占据人的优势。”

恋尸者对尸体、杀人、破坏的兴趣和迷恋,表明了恋尸者潜意识中的死亡欲望

潜意识乃意识的基础,然而意识的发展却可能背离潜意识,致使被严重压抑的潜意识转而反对走向错误、走向异化的意识。恋尸者不顾精神的内在需求片面追求物质利益,根本上违背了生命的真实价值;生之本能遭受到压抑与遏制,便会向其对立面转化,死亡与毁灭的欲望由此产生。可见,死亡本能的显现,乃是对错误发展的意识的否定。恋尸者所以迷恋死亡与无机物,正是因为他的潜意识中有废除意识、返归无知觉的原始状态的深层愿望和要求。

恋尸表明了恋尸者的潜意识通过死亡走向再生的愿望与要求

或者换言之,是集体潜意识中“死亡——再生”原型的体现。但是,很显然的是,与药物致幻中的情况不同,恋尸者在放纵时体验到的死亡与破坏并不彻底,——由于缺乏死亡背景中似乎是更高存在层面的作用与帮助,他日常蓄积、压抑的“死亡能量”只是盲目地释放发泄,却不能毁灭其原有的人格结构。因此,他的意识自我在放纵后仍保留下来,得以沿袭过去的错误,开始又一轮的压抑——放纵。而每次压抑——放纵的循环,都更强化了恋尸心理,加深了恋尸的程度。最后,或许只有在真正的死去以后,恋尸者才能经由地狱的磨难毁灭其意识自我,求得灵魂的新生。当然,如果某位有恋尸倾向的人明白于此,他也可以通过调整自己的态度行为,在活着的时候便逐渐重塑其人格,使已形成的心理结构发生改变,把旧的自我转换成一个新的自我。这样,他便可避免死后“落入地狱”。

恋尸者把世界看成机械的物质,把人的价值视为物的价值,这种态度导致他认为:可见的、可占有的东西是重要的,而诸如情感、情绪、体验是无所谓的,因为它们不能成为财富被占有。

对恋尸的反对,使我们重新看待这个世界,不仅仅是物质、材料,还有形而上的情感、意义等,后者对人而言甚至更重要。

恋尸者对功利目标的强调,对过程的不重视促使我们发现了其反面

我们不应当把自身当作实现未来的工具,不应使今天成为达到明天的手段。我们不应为了所谓的理想而违背人性压抑自己的兴趣和需要,我们不应为了一种可把握的稳妥的生活而放弃自由。我们会让自己循天性自由发展,活在今天、当下,时时刻刻、实实在在地享受生活的欢乐。而由于自己的行动是本于自己的兴趣,是自己内在的深刻需要,我们反而能真正找到最适宜发展之路,成为上天要我们最好成为的那种人才。

在一些较为精深的宗教哲学理论中,我们也可以看到对与“恋尸”有染的思想和思维方式的否定。例如基督教中,认为人不能凭借善行得救,做足够的好事并不足以保证人死后升入天堂。这里该如何理解呢?从反对恋尸心理的角度,可以这样认为:如果人把“善行”——做好事当作自私自利的手段,归根结底他的心仍不是由衷地愿帮助别人,仍然无爱,那么,他也只能停留于较低的精神境界。只有发自信仰、发自真心无条件地“爱”,而非把善行当作自己实现“上天堂”之目的的工具,才能得到拯救。

借用泰戈尔的一句诗:“那想做好人的,在门外敲着门;那爱人的,看见门敞开着哩。”

⑴河北唐山一退休教师与妻子尸体同床共枕长达8年

“8年里,我们看不到她的任何生活痕迹。”河北理工学院女教授宋实的一位邻居说,“1995年10月后,她的衣服、被褥再也没在院子里晾晒过。”但宋家依然保留着订鲜牛奶的习惯。“她身体虚弱,要静养,靠流食维持生命。”教授的老伴、同在河北理工学院任教的谢玉臣这样回答。宋实与谢玉臣居住在唐山市卫国里矿院平房1排3号西屋。房间的窗户一直紧闭,前后窗帘将房间与世隔绝。谢玉臣出门时总不忘锁门。然而,一种难以形容的味道,却会在某个中午或黄昏飘入邻家院落。“你们不能进来!吵着她谁负责?!”每当有人要探望宋教授时,谢玉臣都会严辞拒绝。他平时是个和蔼而健谈的大学教师,但到了这个时候,脸上就会露出一丝恐怖的气氛。

生于1934年的宋实在冶金学上颇有造诣。她失踪之前,属于河北省省管专家。女教授的生死疑团甚至引起了河北省委组织部的重视。面对省里来的干部,谢玉臣同样拒之门外。现年64岁的谢玉臣也曾数次拒绝当地公安机关的查询。“我们曾经化装成修水表的工人,进入这间古怪的屋子。”一位警官说,“但床已经被布帘子围了起来,谢玉臣叫嚷着,把我们拉了出去。他也是有影响的知识分子,我们不好采用强制手段。”悬疑一直持续了8年,包括对谢家的孩子。“最后一次见到母亲是在1995年8月。”宋实的大儿子说,“此后,父亲一直拒绝我们与母亲会面。”

今年10月末,在接到河北省委政法委领导对一篇《女教授8年生死之谜》报道的批示后,唐山警方开始行动。“11月1日凌晨1时左右,我们绕到后窗前,想从这里进入。”于存说,“但铁窗非常结实,里面挂着帘子,上着还绑着铁锁链。在这里,我们徘徊了1个小时之后回去了。”于存称,为稳妥起见,办案人员把暗访改为明查。11月1日下午,他们带好搜查证,敲开了谢玉臣的房门。怪味随着案件的告破弥漫开来。“那种味道就像腊肉长霉之后发出来的,”路南公安分局刑警大队队长蒋建军说,“窗户打开后甚至飘到了20米外的胡同口。”

冒领工资?科研?难舍之爱?案破当天,唐山警方带走了谢玉臣。现在,他被羁押在唐山第二看守所,最直接的理由是:在宋实去世后,疑犯从1995年到2000年持续5年冒领她的工资近10万元。“我没有诈骗,”穿着印有“二看”字样坎肩的谢玉臣说,“如果我不去领宋老师的工资,你们就都明白她去世了,会带走她的尸体。这些钱我一分都没有用,包括儿子买房的时候。”

据侦破此案的一位警官说,谢玉臣家中有大量医学书籍,其中很多是关于人体研究的。“我保存尸体是希望对国家有所贡献。”谢玉臣说,“所以,即使这种行为是违法的,我也不后悔。”谢玉臣1964年从原中南冶金学院毕业后,被分配到河北理工学院任教。当时,这所学校的名字是唐山矿冶学院。1976年大地震时,谢的前妻死于劫难,留下了他时年3岁的儿子。也正因为这场劫难,宋实与谢玉臣相识并结婚。宋教授在此前曾经离婚,因支援灾区,从东北工学院调入河北冶金学院,当时也携有一子。“我和宋老师的感情很好。”谢玉臣说,“她调到学校后不久,就接了一个重大课题并担任负责人。那时候她忙得一塌糊涂,我承担了所有家务。而当我的教学任务比较重时,她也会不辞辛劳地帮助我。”

谢玉臣说他不在乎别人的看法。“我的价值观和你们不同。”这位现已远近闻名的老人说,“现在8年已经过去,最初的那些压力更渐渐淡化了。”

⑵其中一个典型个案是28岁的程某,吉普车司机,已婚,发案时儿子3岁,父母皆为国家干部。性格内向,平日被认为忠厚老实,他工作积极负责,热心踏实,车辆保养得好,行车13万公里无事故,是多次受到领导表扬的“好司机”。被捕后交代:在青春期就对妇女四肢有强烈欲望。认为拦路强奸承担风险太大,转向扒坟奸尸。从1984年3月至1985年3月,一年内扒坟5起,因女尸多已腐烂,他转而把对方四肢锯下,刮肉留骨,埋在自己的车库里,想女人时通过观赏女尸的衣服、骨头获得性满足。

⑶还有一起罕见的女性恋尸癖,23岁,某火葬场女防腐实习员。1982年当其对一名33岁的男性尸体进行性玩弄时被发现,判处徒刑。她交代曾和40具以上尸体有过性接触。她在留给尸体的一封信中说:“我写这封信是为了安慰我那破碎的心。如果你读了这封信后,请不要恨我。我曾爱过你,我笑,我爱,我有错,我把一切都告诉了你。请你记住过去的我,而不是现在的我。”(转自《人类性学基础》)

恋尸癖的成因,主要有:

(1)这一异常心理的形成有的与性挫折有关,有的则缺少正常性欲发泄途径。而且只要有第一次并获得快感体验,就会一发不可收拾,难以自控。在患者身上似乎还存在着某种需要,想表明自己对受害者的绝对统治。

(3)低智低能的精神缺陷者在某种条件下,也易于发生这一异常心理。

(4)在某些不良心理背景下经常与尸体接触,对于这一异常心理的形成往往有一定的诱发作用。

对于这种病态的预防与矫正:

(1)主要是提高公民心理素质,改善生活环境条件,加强婚姻家庭道德和性道德教育。

THE END
1.六十五种非法证据清单北京律师,著名律师,京本律师,专业律师服务,刑事辩护,经济纠纷,合同纠纷,立足北京,服务全国。http://www.bjjbls.com/NewsDetail.aspx?ID=5866
2.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规程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规范排除非法证据程序,准确惩罚犯罪,切实保障人权,根据法律规定,结合司法实际,制定本规程。 https://www.hfquan.cn/h-nd-9885.html
3.法律百科大全优质的法律百科知识库法律百科栏目,旨在通过搜集日常生活中热门的婚姻、劳动、刑事、交通、合同、债务等法律词条,不断完善自身法律内容,建立专业的线上法律百科知识库,帮助用户在线解决法律难题。https://www.fljg.com/baike/9991/
4.搜查令二、进行搜查,应当向被搜查人或他的家属出示搜查证,并由被搜查人或他的家属签名或盖章。如果被搜查人或他的家属不在场,或拒绝签名、盖章的,应当在文书上注明。 三、本文书以搜查次数为单位制作。 四、本文书共二联,第一联统一保存备查,第二联使用后附卷。 2 详细说明 搜查令是人民法院对不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https://baike.sogou.com/m/fullLemma?lid=8556342
5.谷歌拼音输入法怎么样谷歌拼音输入法介绍→MAIGOO百科“Google 可以向业务合作伙伴或其他第三方透露有关您的汇总信息(不会识别您个人身份的信息)。不过,除非为了遵守有效的法定程序(例如搜查证、传票、法令或法庭命令)或者在需要或适当的情况下应对非法或有害的活动,Google 不会有意将识别您个人身份的信息透露给第三方。” https://www.maigoo.com/citiao/142868.html
6.傲娇对方啰嗦,而在他帮助过的人感谢他时又总不能坦率地接受。 比如《英雄传说 轨迹系列》里克州警署搜查一科的搜查达德利平时总是嘲讽特务支援课的后辈,但当他们准备与之一起调查人去楼空的鲁巴彻的据点时,达德利要求自己一个人来承担(在没有搜查证的情况下)这么做的后果,但是还是装模做样的在后辈面前摆架子,说https://zh.moegirl.org/%E5%82%B2%E5%A8%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