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环境法律体系;结构构建;体制完善
一、我国环境法律体系的立法现状分析
从立法数量而言,我国的法律并不匮乏,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水污染问题日益严重,这是需要严肃思考的问题,究竟是立法漏洞,还是执法力度不足,笔者首先从立法角度进行分析。
(一)立法理念落后
首当其冲的就是立法理念的陈旧。我国环境立法过多的受到以往过分注重促进经济发展思想的影响,尚未站到一定的高度对待环境保护,虽不断提及要坚持可持续发展的道理,但却未实质确立这种理念。
(二)部门法之间存在矛盾
其次,由于我国的分别立法模式,各部法律法规之间存在相互冲突,也使得执法部门的职责不清和职能交叉,犹如处于无监管状态。以水资源为例,目前我国已颁布实施以水管理为主要内容的法律4件,行政法规18件,部门规章55件,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近700件。《新水法》、《水污染防治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这四部法律都对水环境监管作出了法律规定,但四部法律分别由水利部门和环保部起草的,最后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
(三)未构建完公众立法参与机制
再次,环境污染法律责任并没有构建公众立法参与机制,这也就意味着公众并未参与环境的法律体系进程。国家是环境保护的责任主体,有义务对已受污染受损害的环境进行恢复,对濒临危害的环境进行保护。公众既是环保的受益群体,也是破坏环境的主体。公众对环境常识了解甚微,如果政府能有效引导公众都参与到环境保护活动之中,不仅环境管理难度降低、成本减少,效果也会大大提升。
二、我国环境法律体系构架的完善对策
(一)树立全新的立法理念
针对我国环境立法方面的问题,首先,需要转变陈旧的立法观念,充分借鉴发达国家的发展经验,特别是立法内容的角度,树立全新的环境法理念,从治理、防护等角度,结合环境的特殊性,明确界定法律关系主体中的权利义务关系,使立法内容更加符合我国的当下的环境现状。
(二)处理部门法之间的冲突问题
(三)构建公众立法参与机制
三、结语
[参考文献]
[2]黄锡生,史玉成.中国环境法律体系的架构与完善[J].当代法学,2014,01(10).
[3]吕忠梅.理想与现实:中国环境侵权纠纷现状及救济机制构建[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1.
[4]黄锡生,史玉成.中国环境法律体系的架构与完善当代法学[J].当代法学,2014,12(01).
[5]蔡守秋.完善我国环境法律体系的战略构广东社会科学[J].广西社会科学,2013,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