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人首次全国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时间确定!谁能考?怎么考?能否免考?快来看看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培养“四向四做”新闻工作者,更好将党管媒体原则贯彻落实到新闻记者管理中,根据国家职业资格制度有关规定,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研究制定并颁布实施《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和《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正式建立全国统一的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制度。按照制度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闻单位从事新闻采编工作的人员,只有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合格并依法取得新闻记者证,才能成为新闻记者、具有开展新闻采编活动的合法权利。这对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新闻舆论工作的领导,对巩固壮大奋进新时代的主流思想舆论、促进新闻事业高质量发展,对加强新闻舆论工作队伍建设、推进传媒领域制度化规范化,具有重要意义。

2.组织开展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的依据是什么

2022年12月,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和《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国新出发〔2022〕21号),明确国家对新闻记者实行准入类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两部规章明确了考试的法律依据、功能定位、主要对象和原则要求,明确了考试组织、考试报名、考试内容、考试方式、违纪处理、资格管理等内容,是组织开展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的基本依据。

3.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是如何组织实施的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明确,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在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各地考试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共同负责,具体职责分工,由各地协商确定;国家新闻出版署负责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考试题目,研究并建立考试题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考试工作的组织实施,会同国家新闻出版署对考试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确定合格标准。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明确,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具体考试日期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确定。根据工作安排,第一次考试定于2023年11月4日举行。

5.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考哪些科目及内容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明确,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设立《新闻基础知识》和《新闻采编实务》2个科目。考试的内容和命题范围以国家新闻出版署公布的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为准。

6.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采取什么样的方式和方法

7.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考点如何设置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明确,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考点原则上设在直辖市和省会城市的大中专院校、中考高考定点学校或者考试机构建设的专门场所,优先安排在人事考试标准化考场、教育考试标准化考场进行。

二、关于考试报名

1.哪些人需要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

按照《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有关规定,新闻单位未获得新闻采编从业资格,需要申请新闻记者证、从事新闻采编工作的人员,须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这里的“新闻单位”,是指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并列入新闻记者证核发范围的通讯社、报刊出版单位、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以及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机构等单位。

2.新闻单位非采编岗位人员是否可以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

可以。新闻单位不从事新闻采编工作的人员,可视情自愿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

3.已持有有效新闻记者证人员是否需要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

不作要求。已持有有效新闻记者证人员,可视情况自行决定是否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

4.非新闻单位人员是否可以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

不可以。

6.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明确,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新闻志向、工作取向,热爱新闻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同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①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②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③在新闻单位编制内或者与新闻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新闻单位为非法人编辑部的人员,须为新闻单位的主管(主办)单位在编人员或者与主管(主办)单位签有劳动合同。

7.哪些人不得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明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①受过刑事处罚的;②被开除公职的;③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的;④被列入新闻采编不良从业行为记录并在限业期限内的;⑤伪造学历、工作资历证明的;⑥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⑦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8.如何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

9.中央单位主管、主办新闻单位人员如何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明确,中央单位主管、主办新闻单位人员参加考试,实行属地管理原则,一般在北京参加考试。

10.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人员如何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

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人员可采取就近就便原则,在驻地方机构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11.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费是多少如何缴纳报名费

具体以各地考务部门公布的通知文件为准。

三、关于学习备考

1.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何时公布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明确,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在当年度考试6个月前向社会公布,保证应试人员及时了解考试要求。根据工作安排,2023年度考试大纲已于2023年5月下旬在中国人事考试网、中国记者网上公布,应试人员可免费下载学习。

2.2023年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是否有指定考试用书

3.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题型有哪些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试卷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合而成。客观题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等题型,主观题包括问答题、论述题、写作题、综合题等题型。

4.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是否有网上模拟考试系统或练习题库

5.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是否有考前培训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规定,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坚持回避原则和考试与培训分开的原则,应试人员参加培训坚持自愿原则,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不组织统一培训。

各有关部门单位和社会机构组织的各级各类新闻采编培训,与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无必然关系,应试人员可结合自身实际,自愿选择是否参加。

四、关于考试合格通过

1.通过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的标准是什么

根据《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应试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新闻基础知识》和《新闻采编实务》2个科目考试成绩均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考试合格分数线,即为通过考试。

通过考试的人员,由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委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制作发放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2.如何获知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成绩

3.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如何申领新闻记者证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明确,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合格的人员,由所在新闻单位按规定为其申领新闻记者证。

4.通过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是否就能成为新闻记者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实施后,通过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将成为获得新闻采编从业资格的唯一渠道。但是,通过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获得新闻采编从业资格,并不意味着已经成为新闻记者,也不意味着可以直接申领新闻记者证,同时还需要具备《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才可以按规定申领新闻记者证,成为新闻记者、合法开展新闻采编活动。

5.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制度施行前获得的新闻采编从业资格在制度施行后是否有效

五、其他

1.满足什么条件可申请免考

2.缺考是否会对再次报名参加考试产生影响

不会。

3.未通过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是否可以补考

考试不设补考,成绩未合格人员可报名参加下次考试。

4.应试人员违规违纪如何处理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明确,应试人员在考试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终身不得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

THE END
1.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201809《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已经2018年9月13日司法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 傅政华 2018年9月13日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维护公http://lawdb.cncourt.org/show.php?fid=151045
2.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维护公平公正的考试秩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人员、应试人员、考试工作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的认定与处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司法部负责对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的指导监督。 https://www.pxwy.cn/news-id-14389.html
3.上海关于做好2024年中级注安考试工作的通知制度规定〉和〈注安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应急〔2019〕8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规定,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中级注安职业资格考试:https://www.zkjan.com/exam/detail-3566147.html
4.[热线12]热线发布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处理办法公布[热线12]热线发布 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处理办法公布 [热线12]热线发布 国务院安委办约谈哈尔滨人民政府 严肃处理火灾事故责任人 [热线12]热线关注 湖北十堰:大闹火车站拒绝安检 女子被行政拘留 [热线12]热线关注 江苏南通:幼童掉进水井 消防人员迅速救援 [热线12]热线关注 山东烟台:警方侦破特大网络诈骗案 抓获https://tv.cctv.com/v/v3/VIDEfXKOOH5DzDpQkomJu94b180915.html
5.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制度一、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含计算机考试站)负责报 名考生的资格条件审查,省、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指导中心负责审核。机构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二、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依据《国家职业标准》中规定的等级标准,对报名对象资格条件(如身份证, 毕(结)业证书、 职业资格证书等级、单位人事劳资部门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等https://www.ctwx.net/info/1051/5535.htm
6.吉林省人事考试网取得原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检定员证》的人员,参加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时,可免试《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科目,只参加《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科目考试。 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证书。 http://www.jlzkb.com/cms/root/ksdtdetail.vm?content=L-iAg-ivleaKpeWQjS_kuJPkuJrmioDmnK_otYTmoLzogIPor5UvNmRkYWMxMjAtMzJjZS00NTk2LWFmOWItYTJiNDRkNjQyMGM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