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编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规定了各学段法制教育的主要内容。网络图
【新民晚报·新民网】教育部今天(21日)在沪发布消息称,由教育部、司法部委托华东师范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和上海市教委联合编制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已经编撰完成并印发至全国实施。由教育部政法司、上海市教委、华东师范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联合组建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创新中心”也于今天在华东师大揭牌成立。
新编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规定了各学段法制教育的主要内容。
■义务教育阶段使学生初步了解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重要法治理念与原则,初步了解个人成长和参与社会生活必须的基本法律常识;初步树立法治意识,养成规则意识和尊法守法的行为习惯,初步具备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参与社会生活的意识和能力,为培育法治观念、树立法治信仰奠定基础。
其中,小学阶段,着重普及宪法常识,养成守法意识和行为习惯,让学生感知生活中的法、身边的法,培育学生的国家观念、规则意识、诚信观念和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初中阶段,使学生初步了解个人成长和参与社会生活必备的基本法律常识,进一步强化守法意识、公民意识、权利与义务相统一观念、程序思维,初步建立宪法法律至上、民主法治等理念,初步具备运用法律知识辨别是非的能力,初步具备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
■高中教育阶段使学生较为全面地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基本制度以及法律常识,强化守法意识,增强法治观念,牢固树立有权利就有义务的观念,初步具备参与法治实践、正确维护自身权利的能力。
■高等教育阶段进一步深化对法治理念、法治原则、重要法律概念的认识与理解,基本掌握公民常用法律知识,基本具备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自身权利、参与社会公共事务、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牢固树立法治观念,认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理想和信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