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公安机关共公开招聘261名警务辅助人员(巡特警岗位165名,留置看护岗位96名),其中,69名从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中招聘,54名从退役士官和士兵(男性)中招聘,138名面向社会招聘,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等条件详见《晋城市公安机关2020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4、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㈠报考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1日至2002年11月1日出生,以本人身份证日期为准);
4、具有全日制大专(含)及以上学历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须于2020年11月1日前取得学历);
5、截止2020年11月1日,户籍地或生源地为晋城市本地户口(含晋城市各县、市、区);
6、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退役士官和士兵应聘辅警的,其学历可以为高中(中专),但应当在所签劳动合同期限内取得大专(含)及以上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后不予续聘。
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辅警: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被判处刑罚的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虚假政治信息、警务信息,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仍故意公开散布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或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在校学生;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报考者在本次招聘报名后至聘用之前,期间已被各级机关录用为试用期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四、招聘程序
㈠发布招聘公告
㈡报名与资格初审
1、提交报名申请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予以严肃处理。对报考人员的审查包括资格初审、资格复审,以及聘用前的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工作的全过程。
2、资格初审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20年11月19日9:00至11月24日17:00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5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下载打印《晋城市公安机关2020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4、改报岗位
5、减免考务费用
6、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生须符合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务必认真阅读《晋城市公安机关2020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笔试注意事项》(见附件2),做好参考准备工作。
㈢笔试
2、笔试科目和内容
㈣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在面试前进行,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体能测评工作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体能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天公布,不计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
㈤资格复审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已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取得复审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开始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㈥面试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综合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㈦加分
公安烈士和公安英模的配偶、子女,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以警务辅助人员身份曾在公安机关直接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人员适当给予加分,具体分值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所加分值计入综合成绩。
㈧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晋城市公安局和各县级公安机关负责组织实施。
1、体检
体检费用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考察
通过函调、实地调查等方式进行。晋城市公安局和各县级公安机关负责组织实施。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政审结束后,要出具书面考察报告。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㈨公示与聘用
1、公示
晋城市公安局按照辅警招聘有关规定,根据笔试、体测、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原发布公告网站公布,公示5个工作日。
2、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6个月,合同期3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此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聘用者在此期间不得报考公安机关以外的其他岗位。
技术咨询:0356-2199482
六、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七、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查看>>>
晋城市公安局
2020年11月2日
原标题:晋城市公安机关2020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