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山西省委、省政府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保障广大群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和咨询服务需求,现通告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各市司法局停止现场办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年度备案和职业变更备案,待我省疫情防控结束后现场办理。
二、疫情防控期间,各市司法局原则上不受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持有人的档案调转申请。因有特殊需要在此期间办理者,可采取邮寄或扫描申请材料并视频确认申请的形式开展。待我省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后,恢复正常受理。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