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暴力本质上是语言暴力在网络空间的呈现,归根结底是一种语言现象。作为人类最重要的交流工具,语言不仅用于表达观点、交换思想,更是人类生存的基本方式和权利。能够倾听不同意见甚至尖锐批评的人,展现出了虚怀若谷、自信睿智的品质。从古至今,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社会的进步往往伴随着对言论自由的支持与辩论的鼓励,这些都是社会活力充沛的象征。然而,我们也必须看到,侮辱谩骂、造谣诽谤、侵犯隐私以及人身攻击等语言暴力行为,自古以来都是人类社会的一大顽疾。在鼓励言论表达与打击语言暴力之间,必须进行明智的权衡,明确区分网络暴力侵权与言论自由的边界。
语言具有高度的个性化、情景化和场景化特点。有人能骂人“不带一个脏字”,而“冷暴力”则往往是一言不发。同时,好友间的相互调侃,情侣间的斗嘴,自信幽默者的自嘲,持身严正者的自我批评,以及文艺作品对丑恶现象的揭露与讽刺,虽然具有表达上的刺激性,却不属于语言暴力的范畴。不同的人对语言刺激的反应大相径庭,有的人能够“唾面自干”,而有的人则较为敏感。因此,除了显而易见的造谣、诽谤、谩骂和恐吓等行为外,界定网络暴力往往比人们所直观认识到的更为复杂,因为这涉及个人的主观感受。同时,判断网络语言与某些不良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也易把握。客观来说,网络暴力虽是如“顽瘴痼疾”,但却是必须治理的“流行病”。否则,网络空间将乌烟瘴气,人人自危。
网络暴力必须注重源头治理。“参天之木,必有其根;怀山之水,必有其源。”作为一种语言或舆论暴力,网络暴力并非新现象,但在网络时代呈现出新的表现形态。传统的舆论暴力多发生于熟人之间或同一社会群体、圈子或共同体内,而在以用户生成内容(UGC)为主的自媒体时代,网络暴力更多发生在素不相识的网民之间。一旦网络暴力发生,不良信息便会铺天盖地而来,遭受网络暴力的网民常常无力招架、难以回应、百口莫辩,无法澄清事实,甚至找不到施暴者。在试图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时,甚至连举证都极其困难。因此,治理网络暴力的根本在于治理网络信息。
二、构建网络暴力治理的规制体系
三、网络暴力治理还需多元协同
平台治理是关键支撑。网络暴力本质上是语言暴力在网络空间的呈现。客观而言,平台具备更优越的技术条件和资源对网络暴力进行监测、预防和处置。在实践中,抖音、腾讯、新浪微博等主要平台积极采取了一系列技术和管理措施,上线了“一键防暴”和“上线发文警示与正向引导”等功能。然而,需要强调的是,网络不过是语言暴力的新空间和新载体,受限于语言暴力判断标准的复杂性,特别是网络用户对平台规则和技术的利用能力,平台事实上也难以根治网络暴力。在具体的网络暴力事件中,应考察平台是否已采取合理措施,建立有效机制,以评估平台是否履行了主体责任。总的原则是,既需要平台积极探索并采取必要措施,也应实事求是,基于当前技术水平和信息内容生产传播规律,合理要求平台承担相应责任。
网民素养是基础工程。网络暴力已成互联网之癌,是无数网民的梦魇。然而,实事求是地讲,作为一种语言现象,只要语言暴力存在,网络暴力就难禁绝。法治手段固然重要,平台治理固然关键,但同样重要的是,必须提升网民媒介素养。要加强公民道德修养,使人们认识到“善语结善缘,恶言伤人心”,讲文明话,做文明人;也要提升数字素养,使网民能够有效利用平台的防暴模式、隐私保护功能和举报功能;还要提高法治素养,倡导依法上网、文明上网,善用举报热线,具备网络取证和存证意识,实现自我保护。
网络空间是公共空间的一种延伸,汇聚了众多认识歧异、利益分殊、道德水准参差不齐的人。对于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而言,平台固然是关键,但并非全部。治理工作需要政府、社会、企业、网民等多方主体共同参与。网络暴力信息治理不仅要着眼于互联网信息内容生产与传播的全过程,还要覆盖信息内容生产与传播的多方主体。为维护良好的网络空间生态,国家、平台、媒体、公民必须齐心协力,自治、法治和德治相结合。治理网络暴力是全体网民必须认真面对的一门必修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