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要求,山东省青岛市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基本公共服务发展总体规划、法治政府建设规划,作为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组成部分,探索出一套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新模式。
原标题:青岛探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新模式
青岛市首创社区(村居)司法行政工作室工作模式,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图为2014年司法工作室现场会正在进行中。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正在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服务。
整合司法行政职能服务民生阵地前移青岛市司法局局长曹仁收
构建公共法律服务“四级”便民平台
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青岛市构建了市、市(区)、镇(街)、村居(社区)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并将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在市一级,青岛市依托市法律援助中心,加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牌子,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指挥部”,承担市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管理和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业务指挥调度工作。在市中心优质区位建立700平方米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大厅、“12348”咨询热线服务区、网上公共法律服务受理区三大功能区,起到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中继站”的作用。
依托现有的镇(街)司法所,青岛市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站,设置“4+X”服务窗口,“4”为法律咨询窗口、法律援助窗口、人民调解窗口、法治宣传窗口,“X”为本地特色窗口,使其成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桥头堡”。
村居(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是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主阵地”。设立法治宣传辅导站、法律援助工作站、人民调解工作组、联村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咨询点、公证业务联络点等站点,一般保持4名以上相对固定人员轮流值班。
打造公共法律服务“四类”便民产品
青岛市有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打造法律服务便民、法律援助惠民、矛盾调处安民、法治宣传育民“四类”公共法律服务产品。
实施城乡一体的法律服务便民工程。在政府部门、镇(街)、中小学校和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中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建立“一社区(村居)一顾问”机制,向村居(社区)选派律师或基层法律工作者;建立律师参与信访、调解和群体性事件处置等公益法律服务补偿机制;建立中小企业“法律体检”机制,为其提供“法律体检”服务。
实施城乡一体的法律援助惠民工程。该市广泛建设村居(社区)、仲裁院、厂矿企业、车站码头等各类法律援助工作站和联络点;取消法律援助事项范围限制,明确14种可以无需提交经济困难状况证明表的情形,针对农民工、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等群体免予经济困难审查;在全省率先创建法律援助与公证、司法鉴定衔接机制,首推法律援助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专办机制。
实施城乡一体的矛盾调处安民工程。建立以市(区)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为主导,以基层人民调解、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为支撑,以民间调解组织为辅助,以广大基层人民调解员为触角的全覆盖人民调解网络体系;创新“1+1+N”矛盾调处模式,以村级人民调解组织为基础,村村建立1个司法行政工作室、配备1名法律顾问、设立若干个工作小组;在交通事故纠纷、劳动争议、消费领域、保险业等20余个领域建立调解组织144个。
实施城乡一体的法治宣传育民工程。把每年的12月作为“法治宣传月”、每个季度的第4周作为“法治宣传周”、每个月的第4天作为“法治宣传日”,分别确定宣传主题;健全领导干部和青少年学法用法制度,率先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法述法列入科学发展考核,并在全市中小学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系列教育活动。
打通公共法律服务“四大”便民渠道
青岛市打通了热线、网络、媒体、资源站点“四大”渠道,市、市(区)、镇(街)、村居(社区)四级服务平台纵横交织,将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职能进行“打包”服务。
将全市两级“12348”热线全部统一到市法律援助中心,青岛市将“12348”法律服务专线与人民调解优质资源整合,专线全年365天由专业律师在线值班免费解答法律咨询,实现繁忙时段和夜间值班来电均有人应答。同时,与青岛市12345、12315等服务热线联动,打造多功能于一体的“公共法律服务专线”。
打通公共法律服务网上平台“一网通”渠道。搭建起“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新平台,建立青岛市公共法律服务网,集合青岛司法行政网、青岛普法网、青岛法律援助网等网站资源,打造网上公共法律服务大厅,群众轻点鼠标就能解决部分法律难题,所有服务群众的职能“e网打尽”。
目前,青岛市已建成政府主导下的多个部门并抓、多种力量并举、多种资源并用的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和保障机制,建立了激励法律服务人才跨区域流动机制、公共法律服务需求调查、工作反馈、服务评价、质量监督和失信惩戒机制,通过“1+1+N”“AB角”等多种方式将优质人才资源延伸到法律需求迫切、法律资源缺乏的各个区域。
黄岛区公共法律服务实现城乡全覆盖
黄岛区率先在全国实现了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成功搭建起三大平台和六大体系,成为城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典范和引领。
三大平台
六大体系
黄岛区通过构建联动配合的纠纷调解、社区矫正、法治宣传、法律援助、公证服务、法律顾问“六大工作体系”,让城乡群众在遇到法律问题时能获得及时有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形成多层次、宽领域、规范化的调解组织体系,建立人民调解员人才库,推行“星级人民调解员”评选制度;在全区建立具有一定社区矫正专业知识的志愿者队伍,使网格员成为矫正工作协管员和信息员,加强监狱、社区矫正、安置帮扶工作的衔接配合;筹建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学法考法多功能厅和法治文化教育基地,使其成为面向全区进行法治宣传教育的主窗口,同时,推行“一室一站一中心”组织体系和村居(社区)“1+5+N”普法工作模式,普法讲师团和志愿者队伍定期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在全区设立不同的法律援助联络点,设立联络员,在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看守所等部门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并不断降低援助门槛;推行系列便民措施,为弱势群体办理上门公证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成立百名律师组成的律师援助团,为全区176个中心社区、1224个村居各配备一名法律顾问。
三项保障
制度保障。自2014年起,黄岛区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范畴,纳入政府工作整体规划。
人才保障。全区共成立律师事务所54家,拥有执业律师448名、司法鉴定机构1家、司法鉴定人员6名、公证机构1家、公证从业人员43名、法律援助中心12人、政法专向编制102个、人民调解组织1486个、人民调解员4268人,先后成立律师援助团、普法宣讲团、巾帼法律服务团、人民调解专家团等15支队伍。
经费保障。投入300余万元用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专门设立100万元的法律服务专项资金,鼓励社会法律专业人员从事公益法律服务活动。
李沧区社区司法行政实现“一站式”服务
李沧区全面推进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工作,创新打造集法治宣传、纠纷调解、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于一体的“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前沿新阵地。
李沧区每年投入数十万元用于硬件及规范化建设,办公用房做到专房专用,统一购置电脑、办公桌椅等设施,改善办公条件,并统一规范标识、标牌、印章、制度。
印制配发5本台账,规范文书管理,统一安装《司法行政工作室组织网络图》,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上墙,保持3名以上相对固定工作人员轮流值班;引导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向基层司法聚合,将司法行政工作室专项经费、公用经费、人员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根据实际需要动态调整。
建立区、街、居三级培训制度,每年举办全区性的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对人民调解员等基层社区司法骨干进行轮训;吸纳政治素养高、工作责任心强的社区“五老”人员及热心居民,形成普法宣传志愿者、矛盾纠纷调解员、法律援助联络员、社区矫正帮扶员四大队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补贴等形式,组建50人的“一社区一法律顾问”队伍、30人的普法讲师团队伍和30人的涉法涉诉律师队伍“三大队伍”。
推进普法“一室一站一中心”阵地建设,在社区建立“法治宣传教育中心”;构建“1+1+N”社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体系,建立健全人民调解预警、调处和应急处置、跟踪回访等机制;依托李沧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及手机APP,将公共法律服务需求分流到工作室;依托工作室维护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将法律援助办成“民心工程”;发挥贴近特殊人群日常工作和生活优势,坚持监督管理、教育矫正、社会适应性安置帮扶“三位一体”,以信息化、情感化、规范化手段实现管教帮扶。
市北区打造法治宣传教育新平台
市北区坚持“整合职能、服务民生、阵地前移”原则,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市北”为目标,打造“服务、便民、高效”的法治宣传教育新平台。
依托海泊河公园建立法治文化公园,并搭建法治文化长廊,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丰富群众法律知识。
在全区19个街道135个社区全部建立“社区普法大讲堂”,全年举办各类法治讲座200余场次。同时,发挥市北区普法专家讲师团、社区律师、普法志愿者队伍作用,到社区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及法律咨询活动。
全区135个社区全部按照“一个社区司法工作、一条法治宣传街(或法治文化广场)、一处法律图书角、一所普法大讲堂、一名社区法律顾问、一支法治宣传志愿者队伍、N名网格长和网格员”的要求,夯实法治宣传工作基础。
城阳区构筑“大调解”新模式
城阳区建成覆盖区、街道、社区以及各行业、各部门的调解组织网络,构建起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探索建成全市首个区级纠纷多元化解中心,设立群众来访接待中心、纠纷调解中心、法律援助中心和驻中心巡回法庭。
市南区跑赢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市南区率先在65个社区建立司法服务工作室,自运行以来,调处矛盾纠纷已达1655件,成功率达到97%。
该区将司法工作室建设列为党委工作的重点目标加以推进,区综治办也将其列入全区“六大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全区统一制作安装《司法服务工作室组织职责网络图》,依托调委会或警务室设立司法工作室,下设人民调解、安帮矫正、普法宣传、法律援助、法律服务5个工作站,形成了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街道公共法律站——社区司法工作室三层司法行政便民服务网络。
市南区注重提高工作效能。首先,明确职责。开展普法宣传和依法治理;组织协调结对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解答法律咨询;主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协助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监管教育,对刑满释放人员进行安置帮教;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帮助社区居民申请法律援助;其次,健全制度。公示公开制度、登记报告制度、统计分析制度、信息反馈制度;最后,统一模式。3种模式分别为“坐班”模式,即每个工作室安排1名法律服务者,每周坐班半天;“AB角”模式,即配备两名结对律师,实行“AB角”制度;“例会”模式,即结对律师或法律服务者每周参加居委会例会。
胶州市构建“N+1+1”矛盾化解新机制
山东省胶州市创新构建以群众工作为统揽、以网格化工作为载体、以律师联村(居)为保障的“N+1+1”村居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新机制,筑牢三道防线,强化基层矛盾化解。
新机制以镇(办)、村(居)两级人民调解组织为基础,按照本村矛盾纠纷的主要类型及社会管理难点,设立N个工作小组,对村(居)务实行分类管理和归口处理;统一设立1个由村(居)支部书记(主任)牵头的人文工作室,领导各个小组的工作,并负责调处N个小组调处不成的矛盾纠纷;建立每村(居)1名联村(居)律师制度,为村务管理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提供“一条龙”法律服务。
崂山区建立社区特色司法调解工作室
近年来,崂山区通过建立植根基层、群众信赖的社区特色司法调解工作室,筑牢了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崂山区在161个城乡社区全部建立以矛盾早期预警调处、社区便民法律服务、安帮矫正跟踪考察为主要内容的“司法行政工作室”,对上接受街道司法所指导管理,向下对接基层综治网格,连接社区居委会,协助司法所、居委会、调委会等开展社会服务管理工作。同时,创新建立“诉前调解室”“交通事故纠纷工作室”“劳动争议调解室”等15个特色司法调解工作室。通过置换、腾挪等方式为每处调解工作室落实10平方米以上独立办公场所,投资30余万元配置电脑、打印机、档案柜等硬件设备。
崂山区还整合社区中的人民调解员、普法宣传员、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联络员、法律服务志愿者等专业人力资源,拓展特色司法调解工作室服务内容和渠道。同时,组织25个律师事务所与新型社区结对,广泛开展“律师护航发展在社区”活动,为社区调解室配备1名包村律师。
莱西市打造法律服务平台创新办公模式
山东省莱西市司法局整合资源,打造“四室合一”的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创新了“前台后厂”的公共法律服务站办公新模式,提升了公共法律服务能力。
莱西市先行在沽河、院上、店埠3个乡镇高起点规划设计,高标准建设了以司法所为依托,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工作站等部门参与的综合性、区域性的镇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服务站布局遵循综合性、窗口化、一站式要求,有效整合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服务、法治宣传职能,打造了四室合一的法律服务平台。
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整合公安派出所、法庭、综治、信访、管区等部门资源,拓宽公共法律服务渠道,满足群众公共法律服务需求。
平度市打造法治宣传服务新体系
2016年,山东省平度市精心打造“一个中心两个平台”,不断完善法治宣传服务体系,为各类普法对象积极开展学法普法活动提供了更好平台。
通过规范建设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突出抓好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的普法教育。依托市民服务中心建成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共占地300余平方米,为全市领导干部和广大机关事业工作人员开展法治教育培训提供了专业场所。
通过打造“蓝树谷”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基地,重点抓好青少年这个关键群体的法治教育。依托“蓝树谷青少年实践教育基地”重点打造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基地,“法治馆”中的“司法角”由司法局提供设计方案,涵盖了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模拟监狱,使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得到了集中展现。
通过规范建设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多形式全方位深化全民普法教育。充分利用现河公园的自然景观,合理融入各种法治文化元素,高标准打造法治文化主题公园。
即墨市构建多元联动法律服务机制
山东省即墨市探索出了一套符合当地实情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新模式——通过法律服务综合平台、多元联动法律服务机制,在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过程中,探索出了一套亮点纷呈的“即墨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