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省律师系列中、初级
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管理、人事考试部门、律师协会,中、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辽人社〔2020〕12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0年度律师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1月7日上午9:00-11:00律师综合实务(中、初级)
级别
报考专业
考试科目
中级
三级律师
《律师综合实务》(中级)
初级
四级律师
《律师综合实务》(初级)
二、报考条件
(一)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职注册律师,可申请参加中级(三级)律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获得博士学位;
2.获得法学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结业证书,并担任四级律师满二年;
3.大学本科、专科毕业,并担任四级律师满四年。
(二)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职注册律师,可申请参加初级(四级)律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获得法学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结业证书;
2.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职律师工作一年以上;
3.专科毕业,从事专职律师工作两年以上。
(二)报名流程包括:阅读诚信承诺、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资格审查、照片审核、报名确认、缴费、打印准考证等环节。
(五)照片审核、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
1.照片审核、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工作按属地化原则进行。其中,照片审核、报名确认由所在市人事考试部门负责;资格审查由所在市律师协会或职称管理、人事考试部门负责。驻沈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沈阳市律师协会负责。
各市有关单位或部门要严格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考资格审查暂行办法>的通知》(辽人社发〔2014〕9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申请职称评审不须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的通知》(辽人社职〔2019〕1号)规定,认真做好照片审核和报名确认工作。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表上应提供准确有效的学历、学位证书编号,并要有单位责任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以便查验。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表作为长期档案,由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单位分别保管。要进一步完善、落实个人和单位双重承诺制,对违背诚信承诺、弄虚作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等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人社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时间
报名安排
具体要求
9月18日9:00
-9月27日24:00
网上报名
9月18日-9月28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周六、日休息)
资格审查
照片审核
现场确认
按本文件“照片审核、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中有关要求办理。
-9月30日24:00
网上缴费
使用易宝支付平台(支持28家银行)进行缴费,请报考人员按网上规定步骤进行缴费,详见辽宁省人事考试网“常见问题”专栏中网上支付说明。
10月31日9:00
-11月6日24:00
下载打印
准考证
四、考场设置
本次考试在各市考区设置考场,由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在当地组织考试。
五、考试费用
(二)根据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我省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复函》(辽发改收费函〔2020〕12号)文件规定,考试费用为100元/科。
(三)需要收据报销的报考人员于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到报名时选择的考区人事考试部门领取。
六、答题要求
(一)报考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和橡皮。
(二)《律师综合实务》科目试题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七、成绩管理
八、信息管理
(一)考试信息统一使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专用版进行管理。
九、试卷预订及取送
(一)试卷预订单由PTMIS系统自动生成(须按考点预订),各市务必于2020年10月16日前,将试卷预订单和考点确定单填写盖章,通过协同平台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一部。
(二)各市应于11月5日派专人(2人以上)、专车到省人事考试局领取试卷,11月9日派专人(2人以上)、专车将试卷、答题卡(纸)送回。
十、证书领取
十一、疫情防控与考试安全
(一)各市要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监考手册》要求,认真做好考点考务工作人员临考培训,切实加强考试现场管理、规范考场执纪,确保考试安全。
(二)在考试组织实施各环节,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落实责任,积极应对。要与当地卫生健康、教育、公安、工信等部门密切协同,确保应试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
十二、其他
我省2020年度律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一部负责。
网上支付热线:95070
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辽宁省律师协会
2020年9月15日
附件
考区
资格审查、现场确认
办公地址
沈阳
沈阳市律师协会(资格审查)
和平区三好街136号新世界丰盛商务大厦18楼1805室
024-22849155
沈阳市考试院(现场确认)
沈阳市和平区北七马路37号一楼(沈阳市考试院服务中心)
024-22866188
大连
大连市就业服务中心人事考试服务部
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100号
0411-84618283
鞍山
鞍山市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考试评价部
鞍山市铁东区莘英路899号
0412-5517323
抚顺
抚顺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考试及鉴定服务部
抚顺市顺城区城东新区裕城路39号
024-58303599
本溪
本溪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科(资格审查)
本溪市考试评价中心(现场确认)
本溪市平山区水塔路22号
本溪市明山区人民路19号
024-42808629
024-42811006
丹东
丹东市司法局律师科(资格审查)
丹东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考试鉴定部(现场确认)
丹东市振兴区中北大街2号农委楼4楼
丹东市振兴区滨江西路6号
0415-2212716
0415-3192768
锦州
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人事考试服务中心
锦州市凌河区南京路五段恒升现代城13甲
0416-2118792
营口
营口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科(资格审查)
营口市人事考试办公室(现场确认)
营口市站前区金牛山大街11号
营口市站前区市府路南99号
0417-2990893
0417-2988605
阜新
阜新市人社局职称科(资格审查)
阜新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现场确认)
阜新市中华路东段人力资源大厦侧楼3楼
0418-2680093
0418-2680056
辽阳
辽阳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辽阳市白塔区青年街79号
0419-4225966
盘锦
盘锦市人社服务中心228房间(原盘锦市人社局)
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大街106号228室
0427-2826034
铁岭
铁岭市人社局人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科(资格审查)
铁岭市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现场确认)
铁岭市政务服务中心1126房间
铁岭市凡河新区金鹰大厦108
024-72689501
024-74830136
朝阳
朝阳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朝阳市双塔区朝阳大街112号劳动大厦1610室
0421-2653199
葫芦岛
葫芦岛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服务科(资格审查)
葫芦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人才工作服务分中心人事考试科(现场确认)
葫芦岛市新区劳动大厦804房间
葫芦岛市新区劳动大厦
0429-6660751
0429-6660762
抄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处、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