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女学生遭同学轮流掌掴教育局员工坚称:是开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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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人员称校园欺凌是在“开玩笑”已被停职
教育局员工:打人者的手在袖子里,是在开玩笑
视频中,除了被打者和打人的4名女生,还有数名男生围观,期间无人阻止,还不时传来“打重一点,还要来一次!”的声音。被打者不敢动弹,满脸发红。视频全程时长1分07秒。
确定为寻衅报复事件对涉事学生及班主任进行了惩诫
1月12日上午8时许,县公安局方庄派出所教导员一行3人到学校,进行了调查取证;8时50分,南嘉中学副校长郑承猛组织召开了涉事班级班主任会,要求班主任全力配合调查,迅速做好被打学生的心理安抚和打人者的稳定工作,并联系家长通报了情况;中午放学后,南嘉中学副校长郑承猛、政教主任、涉事班级班主任将被打学生送回家中,并代表学校向家长道歉。
当天下午,南嘉中学校长及校领导组织召开了政教处、涉事班级班主任、学生家长会,通报了事情的经过,要求全力配合公安调查,坚决执行公安部门处理意见,并对违纪学生给予了相应的纪律处分,对涉事班级班主任进行了惩诫。同时,部署在全校开展矛盾纠纷隐患和安全管理漏洞排查,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和安全措施,坚决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1月13日上午,县政府、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教育局、方庄派出所召开专题会议,对事件处理情况进行了通报。
比校园欺凌更可怕的是教育者的无动于衷
视频中的暴力场景令人震惊,而教育局工作人员的回应更让人震惊。孩子都被欺负成那样了,教育局的人竟然还说是开玩笑。有这样“开玩笑”的吗?说句难听话,假如他们自己的孩子被人这样“开玩笑”,他们又会作何感想、有何反应?说不定早跳起来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同样为人子女、为人父母,何苦要这样“站着说话不腰疼”呢?
当然,教育局工作人员之所以说出令人匪夷所思的话来,倒也不一定就是对施暴者包庇纵容。其目的,无非是为了平息舆论,让被欺负的孩子家长保持情绪稳定、让网友们不再进一步追问,进而息事宁人、推卸责任。只不过,由此一来,却在客观上纵容了暴力行为,也将某些教育者责任心不强、法治观念淡薄的问题暴露无遗。
教育部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为建立健全防治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长效机制,有效预防中小学生欺凌行为发生,经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日前,教育部等十一部门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
《治理方案》强调,学生欺凌事件须依法依规处置
明确学生欺凌事件的处置以学校为主。学校发现欺凌事件线索后,应当按照应急处置预案和处理流程对事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由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对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行为进行认定。由县级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部门处理学生欺凌事件的申诉请求,对确有必要的,要启动复查。涉法涉诉案件纳入相应法律程序办理。
若校园欺凌屡教不改情节恶劣涉事学生可送工读学校
最高法:校园欺凌性质和情节恶劣的必须依法惩处
>>校园欺凌
殴打、辱骂、下跪、扒衣服……且多为多人对一人施暴
除了徒手施暴,有14%的施暴者使用了棍棒、砖头、板凳等工具击打受害者,其中使用棍棒的最多,占比50%。校园暴力不仅仅是殴打和辱骂,受害者通常还会在逼迫之下遭受道歉、下跪、自扇耳光、扒光衣服等人格侮辱。
这些施暴行为对受害者造成了不同程度的身体伤害,有25%的受害者遭受欺凌后倒地不起,严重的当场昏迷。相比于身体伤害,受害者所遭受的精神与心理伤害是难以估量和统计的。
>>专家说法
校园欺凌是恶意为之与普通打架不同
“校园欺凌”是一个严肃且严重的社会问题,它和学生之间开玩笑、闹矛盾、冲突打架是不同的。专家表示,欺凌者的欺凌行为具有长期性、隐秘性、双方强弱关系不对等等主要特征。直接欺凌表现为语言、肢体等方式的攻击,而间接欺凌则是指排斥、孤立、散布谣言等。?
中国教育学会家庭教育专业委员会赵忠心:
正常的打架一般是没有恶意的,就是具体事件上发生了分歧,他们处理分歧的能力比较差,就打起来了。
需让学生知道校园欺凌的法律后果
177名直接或间接参与过校园暴力的学生曾接受过问卷调查,针对“学校和老师会怎样管校园欺凌问题”,68%的学生认为“管而且非常严厉”,23%的学生选择“管但批评一下就没事儿了”,19%的学生选择“事情闹大了才会管”;当被问到“参与校园暴力曾受到过哪些惩戒”时,受访者排名前三的答案分别是:“受学校处分”,“被老师训诫”,“家长体罚”。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法官肖志勇:对学校而言,学生犯了错,光处分是不行的,要加强教育力度。所谓加强教育力度不仅仅是针对犯错的孩子,应该让所有的孩子认识到校园欺凌是不应该的行为,这样才能杜绝一个更大的错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