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如何向校园霸凌说不,保护少年的“他”?听听老师、专家和律师怎么说
围绕如何从根源上杜绝校园霸凌这一现象,3月21日,大河网记者采访了中小学老师、教育专家、律师,从多个层面为防止校园霸凌“支招”、“解题”。
哪些行为是校园霸凌?专家称分身体、语言和关系三种
央视主持人尼格买提曾自曝小时候被同学欺凌,“以为被欺负是正常现象”。最近,也有网友感慨:“我小时候也遇到,但并不知道这叫‘欺凌’,长大了回想起来才明白,有些所谓的同学之间开玩笑、打着玩的,其实就是欺凌。”
那么,哪些行为属于校园霸凌?河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部长、教授罗红艳介绍,校园霸凌行为主要包括身体霸凌、言语霸凌和关系霸凌三种类型,随着信息时代的来临,网络霸凌的形式也越来越常见。
“身体欺凌主要包括打、掐、咬、踢、挠、扇耳光(含被逼自扇耳光)、吐唾沫、拳打脚踢、用烟头烫、囚禁以及破坏或损毁财物等。”罗红艳表示,身体霸凌是最易发现,也是最易识别的霸凌形式。
除此以外,罗红艳认为,还有言语欺凌、关系欺凌、网络欺凌等。言语欺凌包括嘲讽、羞辱、贬低、诽谤、恶意中伤、起侮辱性绰号等,甚至还有八卦,言语欺凌是最普遍的欺凌形式。
“关系欺凌,亦称社交欺凌,通过孤立、忽略、排除或回避等形式对被霸凌者进行集体排挤或团体隔绝,从而降低被欺凌者的自我意识,通过操控群体来达到欺凌目的。网络欺凌,指以手机短信、电子邮件或者网络视频等手段为媒介散播谣言、中伤他人,对受害者产生诸多负面影响。”罗红艳补充道。
针对校园霸凌学校怎么做?应制定严格的校规校纪
“针对校园霸凌,学校应制定严格的校规校纪。对于触及校园霸凌或其他违纪行为,严格遵照校规校纪给予处罚。”河南省实验中学学生处副主任王鑫在接受采访时表示。
王鑫举例道,实验中学对校园霸凌历来持坚决反对和零容忍态度。“实验中学的做法是,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通过邀请专家进课堂等对学生进行法治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明白校园霸凌的法律后果。开展反校园霸凌主题班会,让学生了解校园霸凌的危害,学会预防和应对校园霸凌。”
老师强硬的表态、良好的机制建立也至关重要
作为老师,在学生遇到校园霸凌时应该给予哪些帮助?郑州市郑东新区众意路小学班主任、兼职心理教师赵静认为,“对于欺凌行为,老师强硬且明确的表态非常重要。尤其对发生在班级里的霸凌行为,绝对零容忍、严惩不贷。必要时应在班级制定明确的反霸凌制度,打击欺凌行为,保护弱势孩子”。
“一个负责任的老师,应当充分了解自己的每一位学生。”赵静认为,老师应基于孩子的性格,帮助他们朝着自己的优势成长,助力他们将自己打造成自信、积极、勇敢且有分寸的孩子,“只有这样,霸凌行为才会越来越少。”
赵静认为,在一个班级里,人际交往能力较弱有时候可能是造成欺凌行为的主要原因。老师更应该致力于把班级打造成一个可以让学生安心的、安全的、可以自由出入的家,给学生的价值体系里植入“与人为善”的价值观。
同时,健全校园霸凌工作防治机制,从事前霸凌知识普及、规章制度完善以及校园强化管理等手段从前端进行扎口,降低校园霸凌行为发生的可能性。从后端进行霸凌事件事后严肃处理,进一步提升警示性。
法律为你“撑腰”未成年人犯罪也要承担刑事责任
校园霸凌,不少时候被轻描淡写地认为只是孩子间的小打小闹。
河南有道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律师叶珊认为,“事实并非如此,不少霸凌行为如果探究其本质,可以看出霸凌者对他人的行为不仅违法,有些甚至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而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最高刑罚都有可能是无期徒刑、死刑。”
叶珊补充道,鉴于现行刑法第49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导致部分未成年人霸凌者存在侥幸心理,以为拿到了“免死金牌”,有恃无恐、肆无忌惮地践踏他人健康,甚至随意剥夺他人生命。
对于严重到致命的霸凌行为,真的毫无惩戒措施吗?叶珊认为,并非如此,严重到致命的霸凌行为,也许死罪可免,但活罪难逃。“虽然现行刑法禁止未成年人适用死刑,但并未禁止适用无期徒刑;且现行刑法已将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从之前的‘满14周岁’降低到‘满12周岁’。”
值得一提的是,叶珊谈及,除此之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9条、第119条规定,学校有义务做好学生欺凌防控工作。若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则根据民法典第1200条之规定,学校也可能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