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以下简称《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49号主席令予以公布生效。岛内主流舆论对该法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认为该法体现“一国两制”精神,凸显中央政府治港的高度战略性,为解决台湾问题提供了借鉴。
第一,《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法》体现“一国两制”精神。
第二,《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法》凸显大陆治港的高度战略性。
第三,《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法》为解决台湾问题提供借鉴。
台《联合报》指出,从国际法角度看,香港已于1997年主权回归中国,国家自对香港有权行使属地属人权威,在法理上是完全成立的。孙若怡认为,香港暴乱与两岸分裂本质上都是近代中国因遭受列强侵略所遗留下来的问题;只要稍微有一点历史文化意识与认识的人,必然会对中华民族的崛起怀抱渴望。真正的统治与有效的治理,除了军权与外交权外,必然是行政、立法、司法和教育权,能紧握在自己的手中;该法出台体现了香港真正的回归,也为台湾问题的解决提供了宝贵的殷鉴。戚嘉林认为,对任何国家而言,“民主自由”的底线是不可危及国家安全,如果触及必然采取断然举措。检视全球任何国家,包括西方美、英、德、法等国之国安法效力均覆盖其所辖领土,惟独香港回归迄今一片空白,致使在“有心人士”运作下,23年来香港社会动辄出乱,国族认同异化。此时出台香港国家安全法,结束了香港迄今无国安法的历史,填补了港府在国安领域治理上无法可依的空白。
总之,岛内主流舆论已经普遍认识到,《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法》是确保“一国两制”行稳致远的定海神针,彰显了大陆国家治理的强大制度优势。主动融入历史发展大势,从两千三百万台湾同胞的根本利益出发,准确把握“一国两制”对于台湾未来以及台湾同胞福祉的深刻意义,才是岛内执政党的正确选择。(华夏经纬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