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制度载体。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这一重要论断,将民法典的地位从民事基本法律提升到基础性法律的高度,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理论创新,对于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具有重要实践指导意义。
一
传统上,理论界通常将民法典定位为民事基本法律;同时,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阐述法治的功能。习近平总书记将“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与“基础性法律”合并,用于指称民法典,无疑表明民法典的地位不能单从民事领域理解,更应从整个法律体系,乃至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来认识。
在社会功效上,我国民法典既是处理民事纠纷的依据,又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民法典不仅通过体系化、科学化的规范设计为纠纷的公正处理提供了准绳,而且通过任意性规范的设计和对习惯之法源地位的接纳,为实现社会的自我动员、自我组织和自我管理提供了基础性工具,同时又积极引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了法治与德治的有机融合。此外,民法典还构建了从财产到人身、从物质到精神、从生前到身后全方位保护的新型权利体系,将权利保护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开创了权利本位型的治理模式,并突破自然人和法人的二元局限,赋予非法人组织主体地位,形成了自然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特别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多元主体构造,为多方共治提供了制度前提,有助于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可以说,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民法典的功效发挥得越全面,法治精神就越彰显,人民就越幸福,社会就越文明,国家就越富强。
二
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民法典“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的重要论述,创造性地回答了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地位问题,为推动民法典的全面有效实施提供了重要指引。落实好民法典基础性法律的定位,涉及立法、司法、执法、守法等全过程。
持续开展民法典国民教育,促进全民守法。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要让民法典真正成为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成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石,需要在全社会深入开展民法典教育,尤其是要研究如何将民法典教育有机融入思想政治教育,推进大中小学民法典教育一体化建设,切实加强青少年民法典教育,真正让民法典走进群众心里,在全社会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让每一个主体不仅能自觉运用民法典来维护自身权益,化解矛盾纠纷,而且养成自立、自主、自尊、自强的健全人格,塑造自由、平等、诚信、友善的民法文化,从而真正让民法典从“纸面上的法”成为“行动中的法”。
(作者:黄忠,系重庆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西南政法大学分中心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