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从来不是道德的底线,更不是最低限度的道德
关键就是这个“法律是道德的底线/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的观点是错误的。
法律从来不是道德的底线,更不是最低限度的道德。实际上千疮百孔的法律根本不能充当最低限度的道德,如果道德的底线像法律这么低的话,社会会崩溃的。
为什么呢?法律的基础是国家强制力,而国家强制力是有限的。
打个比方,偷500块钱肯定是违反最低限度的道德了吧?不就是小偷吗?但是如果偷500块钱就关进去,关不下,所以规定盗窃罪有个起点。抓了处理一下批评教育。法律管不了这种小偷小摸。
又比如随便暴力殴打人,这肯定低于道德了吧,但是没打到轻伤,也是处理批评教育一下。一样,都关进去没有那么多监狱。
如果一定数量的人认为这就是最低限度的道德,按这个标准去行事,社会就乱套了。到处都得是小偷小摸和打架斗殴。
法律实际上是规定了根据国家暴力机关能力和执法的现实,必须尽力去处置的那部分最急迫的问题而已。它永远没有一般人理想中“最低限度的道德”那么强大和完善。鼓吹法律能充当最低限度道德,那是西方法律界在给自己戴高帽子而已,他们要权力和利益,把自己包装的特别能。
基于这个错误的认知,到现越来越偏,取消死刑,度假式监狱,核心就是把法律或者说国家的能力想象得太强了。以为罪犯是所谓弱者。
实际上,在普遍存在的不道德行为面前,法律
是个弱鸡。法律是个技术问题,所以自己都经常犯错误违反道德,更无力制止大多数违反道德的行为,它只能制止最迫切的不道德行为。
那怎么办呢?
教员很早就说过,治理大多数人不靠法律,要靠大众的“习惯”,换言之要靠组织引导和教育——这是才道德层面的底线。
偷一块钱啥事儿没有,但是大家不偷。打人家一巴掌没后果,但是大家不打,因为大家在组织引导和教育下养成了用正当方式赚钱、用非暴力手段解决矛盾的共识习惯——这才是最低限度的道德。
所谓“依法治国”,实际上是依法执法,在法律的能力范围内,坚持法律的程序和结果正义,坚持治理的规范。这没有问题。但是千万不能认为依法治国就万事大吉了。
在法律的能力范围之外,必须重视对人民的组织、引导和教育。为啥校园暴力会兴起?因为对孩子们的教育引导和大众习惯都出问题了。父母无暇教育孩子,祖父母无力教育孩子,学校老师没有能力责任填补家长责任,最后社会教育缺失,学生的学风就没了。
在更大的范围,当人民一盘散沙,拜金主义、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占了上风,人民失去了过去那种单位、街道居委会、各种群众组织,人和人越来越疏远,各种内部矛盾就会产生甚至激化,道德出现滑坡,习惯也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