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海口市人民政府正式印发《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目录》(以下简称《执法目录》)。据悉,市、区、镇(街道)三级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共涉及20个党政部门,共梳理3235项(行政处罚3115项,行政强制120项),其中先期纳入综合执法范围的事项有2059项(行政处罚1982项、行政强制77项),待划转的市场监管执法事项1176项(行政处罚1133项、行政强制43项)。
大刀阔斧深化改革
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执法目录》的印发,是我市持续深入推进此项改革的成果展示。
2019年4月25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又印发《关于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除涉及国家安全、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外,将政府各工作部门所有的行政执法事项划由综合行政执法局承担,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综合改革要求,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印发了《海口市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同时要求研究编制《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目录》,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向社会公布实施。
征求各方意见修改完善
为此,该局于2月19日将区级《执法目录》征求各区政府(开发区)的意见建议,并根据意见修改完善了区级《执法目录》。
6月1日,该局又根据专题会议精神,发函要求市级有关部门对《执法目录》进行认真审核、查漏补缺,提出修改意见。通过归纳汇总,该局最终根据各部门意见再次修改完善了《执法目录》。
在编制完成的《执法目录》中,海口市、区、镇(街道)三级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涉及20个党政部门,共梳理执法事项3235项,其中行政处罚3115项、行政强制120项。先期纳入综合执法范围的事项有2032项,其中行政处罚为1950项、行政强制为82项;待划转的市场监管执法事项为1176项,其中行政处罚1133项、行政强制43项。
有法可依有据可查
编制参考600部法律法规
据了解,此次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编制《执法目录》,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等共涉及600部。按照法律层级分,其中法律90部、行政法规175部、部门规章240部、地方性法规79部、地方政府规章16部。
按照市、区各自承担的执法领域,市综合执法局编制了《执法目录》(市级清单)、区级《执法目录》(区级清单)。同时,该局还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镇(街道)综合执法改革的要求,在区级《执法目录》的基础上,研究编制了《执法目录》(镇(街道)级清单),使我市形成了市级、区级、镇(街道)级等三级《执法目录》体系。
据介绍,列入《执法目录》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名称,原则上根据设定该事项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条款内容进行概括提炼,统一规范为“对××行为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对于执法过程中出现的部分涉及多种违法情形、难以概括提炼的情形,以罗列的多种违法情形中的第一项为代表,同样统一规范为“对××等行为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着力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人表示,当前我省正在全面梳理规范执法事项,建设职责明确、权责统一的综合执法体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通过进一步整合行政执法队伍,推动执法重心下移,提高行政执法能力水平,为奋力谱写海南自贸港建设新篇章提供坚实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