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全的民事法律行为分类

这种分类的根据是当事人意思表示发生法律效果的不同条件。

(一)单方法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研究图册

单方法律行为有以下特点:

(二)双方及多方法律行为

由于双方或多方法律行为必须由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共同协商才能成立,所以,双方或多方法律行为的变更或者解除,除法律有特别规定之外,也必须经过双方或多方当事人的协商一致。

传统民法理论将双方及多方法律行为分为两种类型:一是所谓“契约行为”,指基于双方“对立”的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这里的“对立”,指双方当事人通过民事法律行为所追求的利益或目的不同(如买卖行为中,买受人的目的是取得货物,出卖人的目的是取得价款)。大多数双方法律行为都是契约行为;二是“合同行为”,指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平行”的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所谓“平行”,指各方当事人追求的利益或目的都是一致的。如合伙合同中,各个合伙人订立合伙合同的目的都是为了通过合伙经营而获得利益。

中国民法未采用“契约”的概念,而是将双方或多方法律行为统称为“合同行为”

二、有偿法律行为与无偿法律行为

这种分类是根据双方法律行为中,当事人双方是否均取得一定的利益而划分的。由于单方法律行为实际上只存在一方当事人,无所谓与相对方之间存在利益上的“对价”,所以,单方法律行为不存在有偿及无偿的问题。

(一)有偿法律行为

有偿法律行为是指一方获得某种利益时,必须向他方付出相应的代价的法律行为。如买卖行为中,买受人获得出卖物,必须向出卖人支付价款;而出卖人获得价款,必须向买受人交付货物。即有偿法律行为中,当事人双方必须“互为给付”。所以,有偿法律行为又被称为“有对价关系”的法律行为。应当注意的是,民法上的“有偿”,是指双方存在利益上的交换事实,但不是指双方通过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所获得的利益绝对相等(例如,出卖人基于某种考虑,愿意将价值100元的物品以80元出卖给买受人。这种关系,也具有有偿性质)。同时,所谓“有偿”,也不一定绝对是指支付金钱,也可以表现为提供劳务、完成工作等。由于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主要是商品关系,所以,绝大多数民事法律行为都具备有偿性质。

(二)无偿法律行为

三、诺成性法律行为与实践性法律行为

这种分类根据的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是否以一方向另一方交付实物为条件。所以,它也不适用于单方法律行为。

(一)诺成性法律行为

诺成性法律行为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亦即只要双方达成协议,民事法律行为即可成立并发生效力,至于交付实物,是履行义务的问题,不影响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如买卖合同行为,只要买卖双方达成协议,合同即告成立,双方即根据合同享有权利及承担义务,而出卖人交付货物及买受人支付货款,是依合同的约定对各自义务的履行。绝大多数民事法律行为都是诺成性法律行为。

(二)实践性法律行为

诺成性法律行为的当事人在双方达成协议之后,一方于交付实物前反悔而为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四、要式法律行为与不要式法律行为

这种分类根据的是民事法律行为应否采用法定形式。

不要式法律行为是指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成立形式的民事法律行为,即当事人在意思表示方式的选择上,不受法律的特别限制。例如,一般的买卖行为,当事人既可采用书面形式,也可采用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

五、主法律行为与从法律行为

这种分类根据的是两个相互关联的法律行为的相互地位。

主法律行为是指在两个相互关联的民事法律行为中,能够独立存在的民事法律行为。从法律行为是依附于主法律行为的存在而存在的民事法律行为。例如,甲向乙借款1万元,由丙作保证人。此例中,存在两个民事法律行为:一个是甲与乙之间的借贷合同行为,另一个是丙与乙之间的保证合同行为。保证合同行为的存在依附于借贷合同的存在(如果没有借贷合同,就不可能存在保证合同)。因此,借贷合同行为是主法律行为,保证合同行为是从法律行为。

从法律行为随主法律行为的成立而成立,随主法律行为的消灭而消灭。主法律行为的变更或者撤销,都会影响从法律行为的效力。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的问题...

【解决方案】**********【具体操作】**********

严选律师快速响应隐私保障专业解答

我想问一下,我们夫妻离婚,买的房子,我老公是主贷人,我们离婚,协议不了,上法庭的话,房贷会要我出钱吗

孩子9岁,我去年因为一些离家现在4个月了,男方来接我几次,我过年跟他要了5万他也给了,后来男方气不过起诉离婚,但是没几天又撤了,还有前几天他说我掉着他又不回家哄钱用,我跟他妈妈婆媳关系也不好,我可以起诉离婚吗?不想跟他过了,男方没有过什么过错,没打骂过我,但是男方有残疾

离婚案件咨询,法律对于离婚咋个规定的呢

办理离婚,必须到户口所在地才能离嘛

我老公在缅甸工作,已经快两年没回国了,航班熔断,现在又赶上疫情,可以委托协议离婚吗,他不参与

通过华律27万律师大数据准确匹配,严选专业律师在线解答,实现从看问题>问问题>解决问题的一站式解决方案。

THE END
1.民法专题03:民事法律行为(01)根据事实是否与人的意志有关分为两类,行为与事件。 【民事法律行为】法律效果由谁决定。由当事人决定是民事法律行为,由法律直接规定是事实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意定”,事实行为“法定” 【民法典】七编:第一编总则,第二编物权,第三编合同,第四编人格权,第五编婚姻家庭,第六编继承,第七编侵权责任。除最后一https://www.bilibili.com/read/cv31466712/
2.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与分类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包括:合同行为 婚姻行为 遗嘱行为 收养行为 其他行为 (二)分类 1.单方行为、双方行为、多方行为和决议行为 单方行为:需要一个意思表示,如立遗嘱,双方行为:需要两个相互对应的意思表示,经协商后达成一致(合意),如买卖 多方行为:需要两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35849320414254413&wfr=spider&for=pc
3.法律行为的分类标准主要有哪些导读: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和双方民事法律行为这一分类的标准是民事法律行为所需的意思表示构成(一)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单方民事法律行为是基于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即可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二)双方民事法律行为双方民事法律行为是基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https://www.64365.com/zs/1242947.aspx
4.报告发布《违规募捐行为分类及法律问题分析报告》(全文)–致诚上述案例中,该中心在未取得公开募捐资格的情况下,将本机构的收款二维码发布在公开的互联网媒体上,面向公众进行资金募集的行为违反了慈善法第二十二条和《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属于典型的违规公开募捐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二十二条:“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应当取得公开募捐资格https://zhongzhingo.org/?p=4076
5.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成立和生效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依据法律行为成立意思表示的构成特点划分: 一、单方法律行为 行为人一方的意思表示构成的法律行为。举例:行使追认权、行使撤销权、行使抵销权、立遗嘱、抛弃所有权等。 二、双方法律行为 双方行为人内容相向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方可成立。举例:合同行为、收养协议、委托监护协议等。 https://www.360doc.cn/article/6926875_1132494691.html
6.《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课程教学大纲3.○教育行政机关的侵权行为 第三节 违反教育法的行政法律责任 要点: 1.○行政法律责任概述 2.△行政处分 3.○行政处罚 第四章 幼儿园的民事法律活动 一、教学基本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民法的相关知识,掌握民事法律关系中几种常见的民事权利,明确民事法律关系中自然人和法人的概念以及区别,能够结合现实分析违https://xqjy.snsy.edu.cn/info/2202/428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