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生请领导吃饭”追踪:官员欲掏钱摆平媒体
官员以有偿新闻阻媒体曝光
2015年12月25日,在埇桥区委宣传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教体局纪委书记杜玉侯通报了“11·12事件”整个过程及人员处理情况。
在纪委书记杜玉侯看来,局长让“协调”的意思很明确,就是希望媒体不要炒作这种负面新闻。
面对调查“串供”露出马脚
与迅速和主动“协调”媒体相比,埇桥区教体局对“11·12事件”的调查则显得严重滞后且被动。
杜玉侯从12月15日起被要求核实事实,直到12月22日,又有其他记者向杜玉侯问及这一事件,杜玉侯才安排区教体局监察室负责人到宋庙小学了解情况。而这位监察室负责人曾和杜玉侯一起参加了12月15日“协调”媒体的饭局。
监察室负责人的调查浮皮潦草。他只是在调查的第二天向杜玉侯口头汇报了事件经过,没有形成任何笔录材料和书面报告。
就在区教体局认为媒体已经放弃报道后,12月24日,《安徽商报》报道了“11·12事件”。杜玉侯这才让监察室负责人抓紧写报告。该负责人于是带着镇中心校工作人员再次来到学校找人谈话,形成笔录。
在朱勇授意下,杜玉侯安排陈勤勇到12月15日吃饭的酒店,开出了一张12月21日消费的假账单,后来在对账时被调查组识破。
区纪委书记不知道下属忙什么
区教体局从局长到纪委书记忙着“协调”各种关系,难道区纪委书记毫不知情吗?
埇桥区是一个拥有近200万人口的大区。现任区纪委书记主政反腐败工作几年来,立案数量一年一个台阶,就在刚刚过去的2015年,达到了史无前例的506件。对他来说,“11·12事件”就像平地一声惊雷,一说起自己没能及时了解和阻止事态向更糟的方向发展,仍是懊恼不已。
2015年12月15日,区教体局纪委书记杜玉侯开始按照局长的要求“协调”媒体,但直到12月23日杜玉侯认为事情已经“协调”好了,才将事件情况向区纪委书记口头做了简要汇报,对于自己“协调”媒体的事,也只是以一句“可能有记者要采访”一带而过。区纪委书记做了原则性的表态,要杜玉侯尽快处理责任人。
12月24日媒体曝光该事件后,区纪委书记再次督促杜玉侯查清事实。事后,该区纪委书记表示,如果当初不仅仅是口头表态,不仅仅是一次次督促,如果自己能够对情况了解得更多更透一些,也可能不会是现在这样……
据区纪委书记说,自己平时在工作上与杜玉侯的联系仅止于每年区里的全会和每季度一次的季会,平时有什么情况除非杜玉侯主动汇报他才知道。他说,其实很多时候并不知道杜到底“在忙什么”。
2016年1月20日,安徽省纪委作出对“11·12事件”责任人的处理决定。其中,朱勇被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杜玉侯被留党察看两年、行政撤职,陈勤勇被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区纪委书记也被党内警告……其余10多名责任人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