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思维匮乏。亚里士多德说:“法律是没有激情的理性。”通俗来说,法律是在理性的条文空间里游走的刚性的线条,一旦突破这一底线就会触犯法律。但是法律的空间又比较宽泛,一般的干部职工觉得遥不可及,甚至部分基层单位对法制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认识不高,认为学法用法、依法治理是公、检、法、司的事情,与己无关,这样就出现了部分人员脑子里缺少法律的思维,尤其是在遇到具体事务的时候,不用法律的思维去解决事情,不会用法律的武器规避或抵御风险。如机关工作人员掌握的法律知识较丰富,是因为他们工作
(二)法制教育方面
二、法制教育的途径与措施
(一)创新法制教育形式
(三)注重法制教育应用
法制教育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让全体干部树立法治的思维,以法治的方式推动各项工作健康的开展。要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原则,立足法制教育常态化,建立健全联动、创新、学用工作机制,营造出用法的良好氛围。要结合国家法律和上级政策规定,用法治思维建立完善符合钻井生产经营特点和实际、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制度和标准体系,规避法律风险,依法合规经营。要围绕建立生产管理制度和标准体系,坚持从保障企业安全、爱护干部政治生命、提升发展质量效益等方面积极探索,将各项工作法律化。
参考文献:
——民主法制示范村典型材料
__乡东__村委会位于__县南部,全村共4个村民小组,600人,党员28人,1个治保调解委员会,5名治保成员,有一支由8人组成的夜间巡逻队,2支由35人组成的业余文艺宣传队。我村自开展“民主法制示范村”活动以来,在__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以“讲政治、保稳定、求发展”为工作思路,全力打基础、用心抓落实,积极推进了全村“民主法制示范村”创建活动,实现了“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的目标,取得了可喜的成绩,2010年被评为“市级平安村”,多年无刑事案件发生,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村两委主要抓了以下方面工作。
一、依靠法制宣传、社会稳定、经济繁荣
创建民主法制示范村建设,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也是发展农村三个文明建设的重要保障,是全力维护基层稳定的一项新举措和有效途径。村两委班子充分认识到民主法制建设在三个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宣传发动到位、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二是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我村委会成立了以主任为组长的“民主法制示范村”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认真学习、扩大宣传,做到人人皆知、人人懂法。三是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的要求,村委会与4个生产组签订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禁毒责任书》,4个生产组又与185户农户签订责任书。多年来我村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完善了《村民自治章程》、《村治保调委会的职责》、《村规民约》、《村务、财务公开制度》等36个制度,做到制度上墙,有章可循,管理规范。
二、抓住“四议两公开”,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我村借2008年村委换届这一契机,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农村干部群众参与监督意识。一是抓好民主选举环节,加强组织建设,通过民主选举优化了村委干部结构,加强了基层村民自治组织建设;二是抓好民主决策环节,完善村民自治机制。村民委员会进行决策时,充分发扬民主,对涉及到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必经村委研究,由村民会议讨论通过;三是抓好民主管理环节,依法规范村民自治。村内民主管理制度健全,制定并完善了村民自治章程,建立了有关生产、财务、治安、计生、党员干部目标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提高了村级民主管理的水平,特别是党员目标岗位责任制的创建得到了各级的肯定;四是抓好民主监督环节,实行村务、财务两公开,实行村民自治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逐步规范,每季度向村民公布一次村内财务及村务,做到给农民群众一个明白,还基层干部一个清白,推动了农村基层廉政建设,密切了干群关系,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机制不断优化。村民自治制度的实施,激发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政治热情,调动了村民民主参与的积极性,为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三、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民主法制示范村”创建活动奠定了基础
我村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村务公开、财务公开为重点,开展依法治村、以德治村、村民自治工作。为保障农民当家作主,有的放矢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使普法工作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结合,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中,村内治安热点问题得到及时整治,各类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化解,违法青少年得到帮教。为了防止“__功”、“门徒会”等组织的破坏活动,村内加强了对本质危害和外在表现的宣传教育,使村民能分清正常与区别,自觉抵制的侵蚀,教育广大群众不听、不信、不言、不传,为营造良好的农村法制环境奠定了基础。通过开展“送法下乡”、“法律进村入户”及广播、法制文艺、召开群众会等宣传活动,提高了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增强了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的意识和能力,促进和保障了农村社会稳定、经济发展。
四、人民调解见成效,社会稳定带动经济发展
在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和省、市工商局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四五”普法工作取得了重要成果,涌现了一批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往年,*县工商局被省局评为“全省工商系统依法行政先进单位”称号。工商行政执法职员依法行政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法律意识、法律素质近年来有了明显进步。广大经营者、消费者遵法意识、法律知识得到了增强。工商行政治理法制工作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构建社会主义*社会,化解行政争议、行政矛盾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按照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和省、市工商局的要求和部署,以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核心,全面落实“五五”普法的目标任务,努力打造“法治工商”,我局的“五五”普法工作按照“同一治理、分级实施、条块结合”的原则,正在有序扎实推进。现将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学习,进一步进步普法工作的熟悉。
认真学习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科学监管观,按照省、市工商局和县政府“五五”普法的要求,深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全面进步工商行政治理法治化治理水平,进步执法干部职员依法执法能力,进步经营者法律意识和遵法生产经营能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社会环境,保障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通过深进扎实的“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进步全县工商系统干部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职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步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进步依法治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指导等执法行为符合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营造执法行为文明、规范氛围,使行政执法责任制得到进一步落实,法治工商的机制建设日趋完善。力争通过“五五”普法宣传教育,行政执法职员和经营者、消费者的法律意识、知识在“四五”普法的基础上得到进一步进步。
二、建立领导机构,健全制度,明确职责,确保“五五”普法工作顺利开展。
“五五”普法工作是我局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好普法工作可以更好地化解行政争议和行政矛盾,所以我局把“五五”普法目标纳进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一是县局成立池运金局长任组长的“五五”普法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全局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规科,具体承担普法工作日常事务。各工商所设兼职法制员一名,负责案件核审、法律宣传等工作。二是明确分工,各负其职。县局印发了《*县工商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工作规划》,并分年度制定普法工作要点予以推进我局的普法工作。由于工商部分涉及工商法律、法规、规章多,又面对大量经营者和消费者,所以我局年初制定普法要点时,将普通法由法规科负责牵头宣传和培训;特别法由各业务科室承担宣传培训。
三、强化行政执法职员业务学习培训,进步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
组织全体工商干部学习宣传宪法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性、根本性的重点工作,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培育全局工商干部、职工*法制观念、爱国意识和*同一意识。主要是:
(一)参加市局组织的中层干部培训班。今年市工商局在市委党校组织举办“走进矛盾,攻坚破难”培训,我局参训职员40人。学习了《公司法》、《城乡个体工商户治理暂行条例》、《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参训职员通过培训,在政治素质、业务知识、心理健康、公务礼节等方面有了较大进步。
(二)参加市局业务知识竞赛。今年8月份县局组织注册核准员参加了市局组织的《合伙企业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知识竞赛。县局取得集体、个人一等奖。进步了全体执法职员学法、懂法、用法的能力和自觉性。
(四)处罚与教育并举,普法宣传寓处罚之中。按照“攻大*、戒小过”,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执法理念。20*年至今,我局查处违法违章案件900多件,每年查处的案件数目呈逐年下降趋势,从一个方面说明通过普法宣传教育,经营者的遵法意识在增强,“攻大*、戒小过”,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执法理念得到贯彻落实。
通过上述一系列各种形式的培训、学习,全局干部的法律素质得到进一步提升。
四、工商、个私协会、消保委齐心协力共抓“五五”普法对外宣传教育工作。
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对民营企业经营者、治理者和个私民营企业从业职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其依法经营,老实、取信的经营理念,一直以来作为工商、协会的重要工作。对消费者的消费观念培训也越来越重视。
(一)举办专业讲座,普及法律知识。往年以来,工商与协会共同举办《合同法》、《商标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合伙企业法》、《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等法律法规培训。据不完全统计,往年以来共举办各类讲座培训28期,参加职员达到3600人。今年9月,县个协组织个民企业工会参加了县总工会开展的《劳动合同法》知识竞赛,100家企业参加了这次竞赛活动。近二年我局、协会组织的各类培训,参训职员多,受训面广,讲座培训形式多样,内容新。我局“五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按照五年工作规划正在逐步推进。
(二)开展法制宣传月活动,普及法律知识。今年开展了“3。15”宣传日活动和法制宣传月活动,发送各种法律知识宣传资料近3500份,如:商标注册程序、企业设立登记事项、传销与直销的区别、消费者如何保护权益等等。
(三)宣传《消法》,“倡导新消费理念、促进消费*”。县工商局、县消保委组织开展“倡导新消费理念、促进消费*”主题消费教育活动。消保委往年以来共组织10期《消法》宣传培训,受训消费者、经营者和维权监视员近300人,发放宣传资料近1000份。消保委为老年大学成员结合消费争议案例讲解《消法》知识,得到老年大学成员欢迎。
各位领导,我局“五五”普法工作在县委、人大、政府和上级工商部分的领导下,正有序开展。经过二年来的普法工作,初步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是与“五五”普法目标任务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间隔。我们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
一是继续加大对外宣传,充分发挥个协、消保委的职能,多形式、多渠道、多方法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一、普法教育应与教育教学相结合
二、普法教育应与实践活动相结合
法制教育不能是孤立的,根据职业学校学生的特点,它与课外实践活动相结合,可以充分利用各种社会法制教育力量,充实、改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内容与形式,丰富教育教学资源。我们一般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譬如: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大宣传日、纪念日,开展各类专项和综合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加强校园法制文化建设,营造校园法制教育氛围;参观法制教育基地、举办法制讲座、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法制故事会、“以案说法”专题教育、现场警示教育、法律辩论会、模拟法庭等活动,创新学校法制教育形式,培育校园法制文化;通过校报、板报、橱窗、广播等形式,开辟法制教育园地,发挥校园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传媒的积极作用,开设法制教育的网页或专栏,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借助网络、动漫、电影、电视等媒介,发挥法制文艺作品的教育功能,组织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片、艺术作品、法制教学课件等的创作、评比,丰富青少年法制教育资源等。普法教育与实践活动相结合,便能进一步丰富法制教育方式,让学生生动活泼地增长法律常识,树立法治理念,提高法律意识,进而营造出优良的校园法制文化环境。
三、普法教育应与心理教育相结合
四、普法教育应与道德教育相结合
二、法治微电影与同类影视作品比较分析
三、法治微电影的宣教功能优势
四、结语
一、法制教育在中职学校教育中的地位
法制教育在中等职业学校教育中的地位是由中等职业学校法制教育的功能决定的。首先,加强法制教育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需要,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需要。其次,学校法制教育为国家造就合格的守法公民。开展法制教育,使社会成员在学法、懂法的基础上,运用法律武器,参与国家和社会管理,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自觉维护法律尊严,这是实现法治国家的基础性工程。第三,加强法制教育是教育青少年学生知法、守法,减少青少年犯罪的最有效途径。利用学校优势,根据青少年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有的放矢地施加法制影响,使青少年学生知法懂法,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从而有效地扼制青少年犯罪。这也是现代学校对建设法治国家和维护社会稳定应尽的法律责任。
二、当前中等职业学校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
(一)把法律素质排除在素质教育内容之外
法律素质是指个体通过法制环境影响和法制教育训练所获得的、并按照法律要求自觉地规范自己行为的内在稳定的特征和倾向。一直以来我国素质教育理论研究中,法律素质的理论研究几乎是一片空白,即没有明确提出“法律素质”概念,也没有对法律素质在素质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培养受教育者法律素质的途径和方法等方面进行分析研究。当前的学校素质教育也没有突破传统学校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在认识上只承认“法律意识”或“法制观念”的存在,在实践中忽视甚至放弃对学生的法律素质培养。
(二)把法制教育等同于法律知识教学
当前学校法制教育实践,绝大多数仅仅停留在“知法”这一层次上,忽视了对学生进行法律情感的陶冶和法律行为习惯的培养。当然,法律知识教学是法制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但两者有着重要区别,法律知识教学不能代替法制教育,知法者并不一定是守法者,知法是前提和手段,守法、用法和护法才是法制教育的目的和归宿。
(三)对法制教育的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教育的机构不健全,师资力量薄弱,投入不足
目前,中职校法制教育还没有明确的定位,没有把法制教育当作一项基础性的工作来抓。法制教育缺乏领导组织机构,缺乏长远规划和近期具体目标、计划安排,“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仍然存在。法律教师大多由政治课教师兼职,多数教师特别是专业课教师缺乏法律专业培训,因而法制教育往往是“与己无关”。
(四)法制教育仅仅局限于校园和课堂之内,法制教育内容有偏颇
由于对法制课的重视程度和经费等原因,现在的法制教育仅仅局限在了校园之中和课堂之内,很少有学校能把学生带出去学习,或邀请其他单位参加,采取多种多样的形式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在教育内容上,目前中职校法制教育主要以法律的具体规定为主要教学内容,忽视了对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一些学校和教师一讲法制教育就讲犯罪和刑法。令学生误以为法就是刑法,到头来培养的仍是“法即刑”的传统法制观念者,致使一些学生产生了“我不犯罪,法就与我无关”的错误心态。
三、中等职业学校法制教育的构想
(一)法制教育应制度化、规范化,将法制教育纳入素质教育
开展法制教育必须强化制度管理。首先,中职校应健全法制教育机构和加强法制教育队伍的建设。可由校领导亲自挂帅,通过专、兼、聘等多种形式,形成一支以法律课、德育课教师为骨干,同时聘请部分长期从事政法工作和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同志担任校外辅导员的学校法制教育队伍。其次,制定法制教育的总体规划,编制目标体系。在深入探讨和研究的基础上,学校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出本校法制教育的总体规划,这个规划应包括从学生入学至毕业的每个学期法制教育的内容、方法、途径及所有达到的目标。
(二)构建法制教育的良好育人环境
学校作为教书育人的场所,应构建一个适于学生遵纪守法、健康成长的环境。首先,中职校要加大硬件投入。学校应在全校范围内建设具有较高水平的、有助于推动和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系列化设施,包括多媒体、开放型计算机机房、教学应用网络,推动教学手段的改革,进而推动教育模式、教育观念、教育内容和方法的全面改革,为法制教育的运行提供极大的可行性。其次,中职校要加强软件建设,这是法制教育的精神基础。一是中职校必须做到依法治校。学校应不断完善内部管理体制,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实施规范的教育教学活动,形成一个法治的环境。在这个环境中,一切行动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对学生而言,这本身就是一种无形的法制宣传教育。二是中职校应强化法制教育师资队伍的建设。教师法制素质的水平直接影响着学生法制教育成效。
(三)改革法制教育内容
中职校的学生法制教育的内容应明确为:通过对现代法律的宣传讲解,培养和树立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信仰。应该走出在法制教育内容上一直存在的重刑法轻民法、重法律规定轻法制观念的误区。据此,中职校法制教育的具体内容大致可以包括以下两方面:一是宣传讲解与中职校学生的身心发展阶段相适应以及与其专业有密切联系的法律、法规。二是在学习领会具体法律的立法精神的基础上,培养学生在立法精神所指引下的维护法律的思想感情和遵守法律的行为习惯,这才是法制教育的最终目的。
(四)努力探索法制教育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提高法制教育实效
法律是理论性、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制教育要达到针对性、实效性、时代感的要求,必须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方法,加大活动课程的比重,多让学生参与其中。一是增设活动课程,丰富课堂教学,特别要运用启发式、参与式教学方法,采用案例教学法,列举社会治安、学生违纪、青少年犯罪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等与青少年联系密切的案例,引导学生运用已学过的法律知识进行案例分析,教会学生从法律的角度思考社会问题,剖析违法犯罪原因。
(五)建立起有效的评估机制
[关键词]师范院校;法律意识;培养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一、引言
“法律意识是指人们对于社会中的法以及有关法律现象的观点和态度的总称。”[1]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时代背景下,教育也日益向法制化的道路迈进。“加强教育法制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已经成为当今教育发展的重要命题。[2]当代大学生作为我国未来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核心力量,其法律意识的强弱将关系到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效的高低。然而,大学生犯罪已成为一个不容回避的社会问题,中国犯罪学研究会会长康树华所做的调查表明:近年来,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比例很高,占全社会刑事犯罪数量的60%以上,其中大学生违法犯罪的比例为17%左右。
贵州省师范院校大学生犯罪事件也频频出现。2011年6月16日,兴义民族师范学院某学生在寝室将同班同学刺死;2013年9月17日,六盘水师范学院某学生持刀进入贵州商专女生寝室刺伤一名女学生;等等。目前,贵州省正处于加速发展、加快转型的重要时期,社会矛盾日益凸显,刑事案件频发,各种利益冲突明显加剧,可以预料和难以预料的风险明显加大。另外,师范院校的大学生大部分会在以后成为教师,承担培养和教育国家人才的重任,他们理应具有较高的法律意识。但是,贵州省师范院校的课程设置更侧重于对大学生进行教育知识、教学技能的培训,轻视法律知识、法律意识的培养。师范院校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缺失间接影响了教师队伍的法律素养,而教师法律素养不高导致教师侮辱学生人格、侵犯学生权益的事件屡见不鲜。因此,培养师范院校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显得尤为重要。
二、师范院校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特征
笔者2013年10至12月通过问卷、访谈的方式对贵州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学院、遵义师范学院、六盘水师范学院、黔南民族师范学院五所师范院校的600名大学生进行法律意识状况调查,调查回收问卷545份,有效问卷为500份,有效率为91%。调查问卷统计表明,贵州省师范院校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状况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法律知识欠缺,法律观念淡薄
(二)法律信仰的缺失
伯尔曼的至理名言“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成为所有崇尚法治的人们信奉的一条真理性原则。[3]法律信仰是人们对法的尊重与信任,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大学生法律信仰是大学生对正义、民主、平等、秩序等法律价值的追求及其实现,是在现代社会环境下对公平、正义、秩序的理性认识和情感体验。社会公众对法律的普遍信仰是建设法治社会的关键性要素。[4]然而,调查显示,关于“您如何看待法与权力”的问题,有19%的学生选择“权力高于一切”,53%选择“有时权高于法,有时法高于权”,只有28%选择“法高于权”;调查学生对公检法机关的态度时,53%的学生选择了“比较信任”,36%选择“有时信任”,4%选择“不信任”,只有7%选择了“非常信任”。可以看出,师范院校大学生普遍缺乏对法律的信仰,大部分师范院校学生对法律持怀疑态度。在师范院校大学生心中,法律并没有崇高的地位和权威。
(三)维权意识不强
大学生维权是大学生在自身权利受到侵害时,能积极寻求正当救济,能借助法律或其他力量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关于“当您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您如何处理”这一问题,52%的学生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2%用武力解决,31%会通过关系解决,15%不会求助外力。另外,在访谈中得知,兼职给大学生造成的侵权是最严重的,很多用工协议存在诸多漏洞。用工单位用低廉的待遇榨取处于弱势地位的大学生,一些用工单位更是提出“大学生假期兼职必须干满两个月或三个月才给报酬,否则一分钱都拿不到”这样不合理也不合法的要求。大学生基本上是觉得委屈但又无可奈何。可以看出,部分学生在遇到法律纠纷时很少诉诸法律,也很少寻求教师、家长的帮助,他们抱着息事宁人的态度向对方妥协,或者动用武力。这是因为大学生法律意识薄弱,维权意识不强,不懂得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合法利益。
三、培养师范院校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有效路径
社会主义法律意识不是自发形成的,孙国华教授指出,“社会主义法律意识不可能自发地形成,必须有意识地培养”[5]。师范院校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形成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完成的,需要长远的规划和具体的安排,应贯穿于大学生在校学习的全过程。针对调查数据,结合实际,本文从发挥学校法治教育作用、构建全民法律意识培养体系两个方面阐述了师范院校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路径。
(一)发挥学校法治教育主阵地、课堂教育主渠道的作用
学校是法治教育的主阵地,课堂是法治教育的主渠道。各类师范院校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加强大学生法治教育,丰富大学生的法律知识,使学校法治教育走上了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2.加强校园法律宣传教育阵地建设
(二)构建“社会―家庭―个人”的全民法律意识培养体系
社会法治环境对师范院校大学生产生着潜移默化的影响;家庭是一个人成才的第一驿站,影响着其成员的法律意识素养;个人是社会中的单一主体,个人法律意识的水平对其个人的成长及中国的法治化进程具有深远且重大的意义。构建“社会―家庭―个人”三位一体的全民法律意识培养模式,有助于全方位的提升大学生法律意识水平。
1.创建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
2.加强家庭法治教育
3.大学生自觉学习法律
高等师范院校是教育人的基地,师范生是未来的人民教师,提高师范院校在校生的法律意识以适应未来职业的需要是依法治国和依法治教的关键所在。加强师范院校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对个人法律素养、法治教育发展、社会主义法治国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贵州省正处在经济社会的转型期,矛盾突出,调查反映出贵州省师范院校大学生的法律意识薄弱,维权意识不强,必须加大力度抓紧、抓好。法治教育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全面推动法治教育进社会、进学校、进家庭、进自身系列活动的开展,确保法治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使各项法治教育措施落到实处。全社会应共同努力,把贵州省师范院校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提高到一个新的层面。
[1]谢水顺.论中国法制史教学在传统文化传承中的作用[J].教育观察,2014(28).
[2]曾朝夕,王卓宇.当前大学生法制教育存在的若干问题及对策[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12(11).
关键词:法治理念信仰;法治思维方式;执行力;基层建设
主席提出了建设一支“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人民军队这一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强调要夯实依法治军、从严治军这个强军之基,包含了极其深刻的科学内涵和理论创新价值,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和实践指导作用,认真学习和深刻理解这一指示精神,积极探索夯实强军之基的实现路径,对于贯彻落实和自觉践行强军目标,切实改进作风,推动部队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活动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一、牢固确立官兵法治理念和法治信仰
法治理念是指人们对法治模式的认识、观点和态度,法治信仰是指人们对法治模式的信任、依赖和期待程度。人们对法治的认知与态度、期待与认可,决定着法治建设的实际成效。如果没有这种期待和认可,法治就是一句空话。现实生活中一些领导干部不是不知法,是知道了但不去执行。不去执行的直接原因是因为执行了对他没好处,思想根源是他不认可、不期待这样的法,这就是没有法治意识。所以他们信奉“黑头(法律)不如红头(文件)、红头不如白头(讲话稿),白头不如口头(指示)”,重大决策不按法律规定、不走法律程序、不顾法律后果。这些都是缺乏法治理念和法治信仰的表现,最终必然导致部队工作和官兵利益的重大损失。
广泛深入地开展全军普法教育是夯实依法治军、从严治军之基的初始工程、基础工程。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全军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至今已进入第六个五年规划时期。各级采取引导自学、集中辅导、岗位培训、送学深造等形式,努力提高广大官兵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和护法能力水平,取得了一定成效。通过开展普法教育,让广大官兵特别是领导干部逐步熟识法律知识,奠定了法治基础,最大限度地避免了犯“不知者不为过”、“无知者无畏”的低级错误;强化了法治观念,确立法治信仰,初步养成了敬畏法律的习惯;逐渐学会运用法治方式,化解涉法难题,维护部队与社会稳定;知晓接受法治监督,维护合法权益,学会了依靠法律实现自我保护。这项工程还会伴随着国家普法教育规划和军队建设、改革进程,每五年一个周期继续推广下去。
二、着力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
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法制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1]。法治思维是在法治理念的基础上,运用法律规范、法律原则、法律逻辑,对所遇到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推理判断和形成决定的思维活动,是以法治作为判断是非和处理问题的思路、标准的思维。法治方式是在法治理念和法律精神指导下,制定、执行法律法规,运用法律法规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则处理问题、解决矛盾的措施、方法和手段,是人们的行为准则和要求。法治思维是法治方式的前提和基础,起着主导和支配作用;法治方式是法治思维的外化和体现。
三、大力增强法规制度执行力
军无法不立,法无严不威;严则所向披靡,松则溃不成军。无法则要立法,有法则要执法。有法不依,等于无法,负面影响还会过于无法;执法不严,法律的权威性、强制性无法体现,法律应有的惩戒作用无法实现。夯实依法治军、从严治军这个强军之基,各级都必须紧紧抓住增强法规制度的执行力这个关键环节,从纠治影响部队建设发展和官兵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下大气力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问题,坚决树立和维护法治的权威和尊严。
四、坚持抓好基层建设
作风建设是一项基础性长期性工作,对确保听党指挥、能打胜仗起着持久深远的作用。部队建设的基础在基层,基层建设状况决定强军目标能否最终得以实现。所以,我们必须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基层。
在落实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方针问题上,要求全军部队必须坚持“严”字当头:教育从严,落实从严,执纪从严。并且提醒,夯实强军之基,贵在一以贯之,常严不松。因为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一个日积月累的过程,旧的问题解决了,新的问题又会产生,一度解决的问题也可能出现“反弹”、“回潮”。所以必须把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当作“日子过”,经常抓、抓经常,反复抓、抓反复,长期抓、抓长期,把它落实到工作的各个环节和全过程,做到出没出问题一样抓,上级有没有要求一样抓,关键时刻与和平时期一样抓,使之成为工作常态。
五、正确处理依法治军、从严治军与以人为本的关系
实现强国强军梦想,实现国防和军队建设大发展,实现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强军目标,对部队建设提出了更新内容、更高标准。面对十的新部署、的新要求、全军官兵的新期待,加强作风建设、夯实依法治军、从严治军这个强军之基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需要我们为之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