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与法律究竟是一种什么关系光明日报

新的时代新的使命,历史进入21世纪的第二个十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适时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命题,描绘了法治中国建设的总蓝图,法治成为当今时代的至高“德性”。

美国文化人类学者克利福德·吉尔兹曾提出著名论断:“法律是一种地方性知识。”法国启蒙思想家、法学理论奠基人孟德斯鸠在其名著《论法的精神》中试图从地理、宗教、民情、风俗中追寻法的精神。虽然他们都没有洞悉法最终根源于特定社会的经济物质条件,但是,从德与法的关系来说,一个民族的德性惯习的确极大地影响到法的内容与形式。在这个意义上,德与法相互交融,德乃人们心中之法。因而,要建构具有高度主体性意识的法治中国,也就必须培育和践行当代中国人的德性生活。

道德是人们心中的法律,法律是成文的道德。法律与道德相互促进与融合的成熟形态,即表现为法律信仰与法治观念,亦即形成法律至上的规则意识,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法治成功的内在标志,是法律被民众所普遍尊重和信仰,而不是畏惧、忌惮法的强制力,即通过润物细无声的方式,于日常社会生活之中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引导并赢得“人心”。具体地说,一是通过教育和教化,将法治观念和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并加强多层次的普法宣传教育;二是提高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水平,增加面向基层的法律服务供给,让普通民众在日常生活中真实地感受到法的存在;三是引导广大民众善于利用法律化解矛盾和维护正当权益,享受懂法、守法成果,感受法治阳光,从而认同法律蕴涵的道德标准和价值判断。如此,法律将不只是纸上的条文,而成为每一个公民内心的信仰。

法律与道德并非浑然一体。一般而言,国人擅长整体性和综合性思维方式,因而常常容易将道德与法律做一体性认识和处理,然后如太极八卦一般,讲究两者的相互转化,循环无穷。这也是中国古代法律道德化与道德法律化的根本原因之一。然而,现代社会,道德与法律的相对分离,有其独特的内在价值和重要意义。法律获得相对独立性和自足性,有助于形成适应现代工商业社会生活的法律体系、树立法律权威、构建现代法治国家。当然,也应当看到,在当下中国,社会转型加快,经济转轨加速,社会矛盾加剧,道德失范、人心浮躁、物欲盛行,社会治理任务艰巨。在此情势下,在分析法律的相对独立性、看到法律与道德相对分离的同时,充分认识法律规范与道德规范的一致性,对法治国家建设也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法律与道德相对分离的命题,既解释了在社会稳定时期,法律可以作为相对独立的系统看待;又肯认了道德与法律的作用其实难以决然剥离。但是,当命题转向治国方略,亦即究竟是“依法治国”为主,抑或是“以德治国”为要,答案当然毫无疑问地指向前者。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主次有序,依法治国是主体,以德治国为辅助,这是由法律与道德自身属性所决定的。现代法律是高度建制化的制度性事实,具有确定性、可预测性和程序性特征,体现出适应现代社会的形式理性化和科层化的实践要求。相较而言,道德治理则可能陷入混沌的非技术化、非建制化和非程序化状态。总体来说,在当代复杂社会形态下,道德治理难以独自构成一种“治式”,无法提升至治国方略的层次。此外,法律的“自创生”和“自我复制”特性,使得法律移植比道德移植难度小,因而也更有利于不同国家间互相借鉴。

需要强调的是,“法主德辅”绝非否定道德的作用,而仅仅是指在治国方略的层面上,法治更适合作为主体,也更应该成为主体,而以德治国是建构法治中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具体战略。换句话说,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既是互为支撑的结合,也是主次有序的结合。法治是良法之治,法律与道德相对分离,法治与德治主次有序,但我们的认识和实践并不止步于此,而是为了最终获得更高层次的复归,形成良法善治的辩证统一体。可见,道德与法律从历史上的浑然一体,到近现代的相对分立,再到与社会主义法治中国的相辅相成,是一个“正反合”的辩证发展过程,是在不断扬弃中获得“统一”的升华。

从思维特性上看,西方传统深受形式逻辑和分析哲学的熏陶,进而更多将法律作为一个相对封闭的系统看待,钻研法律的内部构造和法律适用的方法。同时,西方特有的自然法与制定法的二元对立,为反思法的强制力提供了有益的视角,深化了人们对法现象的认识。但也必须看到,道德与法律之关系并非唯此一种。中华文明特有的圆通和包容的性格,为两者的相互结合、获得更高层次的统一,提供了诸多的可能性。归根到底,法治乃良法之善治,是良善之人看待、处理天人关系和人人关系的一种人类高级形态,是寓德于法的治国方略。法治中国是具有高度主体性意识的法治形式,而非跟随西方的亦步亦趋。法治中国必将展现中国智慧、中国风格、中国气象。正如林毓生所言,我们应当试图寻找中国传统的“创造性转化”,“把一些中国文化传统中的符号与价值系统加以改造,使经过改造的符号与价值系统变成有利于变迁的种子,同时在变迁的过程中继续保持文化的认同。”自然,法律与道德的辩证统一,必须在社会主义法治中国的伟大实践中获得,也同样必须经历实践的验证。

(作者分别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法治中国建设与民族区域自治”负责人、湖北民族学院教授,课题组成员、湖北民族学院副教授)

THE END
1.九上道德与法治教材解读本册教材编写依据《义务教育思想品德课程标准(2011年版)》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遵循生命的逻辑、生活的逻辑和知识的逻辑相统一的原则,从九年级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和品德发展需求出发,在不断扩展的生活场域中聚焦“我与国家和社会”的关系,将“我”的生命感受与国情、法律、心理健康和道德诸领域的知识相融合,推动https://www.meipian.cn/372doca5
2.最泰安新闻客户端如我们有一个框题是 " 生活离不开法 ",我们就可以变成 " 为什么生活离不开法?" 这样问题就产生了。特别是对于初一初二低年级的同学来说,更需要在刚接触《道德与法治》这门学科时就养成良好的预习习惯,培养 " 是什么 "" 为什么 "" 怎么做 " 的学科思维。http://mapp.my0538.com/api/newdetail.aspx?id=542538
3.精品收藏2019考研政治:思修法基道德法律高频汇总②道德的规范功能是在正确善恶观的指引下,规范社会成员在职业领域、社会公共领域、家庭领域的行为,并规范个人品德的养成。道德和法律一样,都是通过规范人的行为发挥作用。 ③道德的调节功能是指道德通过评价等方式,指导和纠正人们的行为和实践活动,协调社会关系和人际关系的功效与能力。道德评价是道德调节的主要形式,社https://www.wangxiao.cn/ky/2693651.html
4.部编版九年级道德与法治下册1.2《复杂多变的关系》课件.pptx部编版九年级道德与法治下册1.2《复杂多变的关系》课件.pptx,部编版九年级道德与法治下册1.2 《复杂多变的关系》; 2018年4月5日,美方发布或再对1000亿美元中国商品加征关税。; 外交史上经典名言:;【世界格局】: 是指在国际舞台的主要政治力量从自身的利益出发,在一定历https://m.book118.com/html/2022/0217/8072015017004057.shtm
5.法律与道德关系8篇(全文)法律与道德关系 第1篇 一、法律与道德的一般关系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法律与道德同属于上层建筑,其性质与作用方向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但法律与道德也对经济基础有着巨大的反作用,同时两者之间又相互依存、相互交叉、相互 影响。据此,法律与道德的一般关系主要可作如下表述: https://www.99xueshu.com/w/file4q7k0bc1.html
6.法治和道德的关系答案解析 查看更多优质解析 解答一 举报 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监督的吗,法治离不开道德的督促,道德也离不开法律的保证,二者缺一不可 解析看不懂?免费查看同类题视频解析查看解答 相似问题 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关系是什么? 法治与法制有什么不同?在实现法治的过程中,道德能够起到什么样的作https://www.zybang.com/question/537f8786b4438bebb08f906ac6a264df.html
7.2017年高中政治道德及其与法的关系知识点人类特有的调整人与人、人与社会以及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 法治与德治的关系: 比较法治德治区别属性属于政治建设,属于政治文明属于思想建设,属于精神文明功能和地位法治以法律的权威性和强制性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德治则以道德的说服力和感召力提高社会成员的思想认识和道德觉悟,从而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联系二者相辅http://sh.xdf.cn/zhongxue/201707/83514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