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制建设迅速发展,公民法律意识逐步觉醒。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时代背景下,现代社会的教育已逐渐成为在法制轨道上运行的教育。“加强教育法制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已成为当今教育发展的重要命题。但是“徒法不足以自行”,依法治教的一个重要条件是绝大多数的教师有较强的教育法律素质。没有这一条件,依法治教就只能是一句空话。一个法律素质水准不高的民族绝不可能建成一个良好的法治国家和法治社会。同理,依法治教工作的推广和实施,教师队伍的教育法律素质是重要的影响因素。
为准确把握教师教育法律素质的内容,确立合理的概念维度,笔者以法律素质的理论抽象性、内容涵盖性、形式稳定性为坐标,将教师的教育法律素质分为三个层次的内容:教育法律知识、法律意识和法律行为,又在每一个层次中确定了不同的层次结构。
一、教育法律知识
知法是教师守法、用法和护法的前提条件。法治国家是法律主治而不是权力主治的国家,是法律操作者主导而不是行政官僚主导的国家。同理,以法治教意味着教育正进入法律调节领域,是用法律管理、规范教育活动或教育行为,解决教育领域的矛盾和纠纷,更多的是依靠法治而不是人治。西方社会几百年的法治实践经验和中国二十多年的教育法治建设里程表明,依法治教需要执法公仆,更需要护法、守法的广大教师这要求广大教师首先要知法、懂法,在此基础一L人们才能真正运用法律武器,参与教育教学管理和实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
二、教育法律意识
三、教育法律行为
【关键词】高校辅导员;法制教育
高校辅导员是联系学生与学校的桥梁和纽带,是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的具体组织者和实施者,作为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骨干力量,他们始终工作在高校学生管理的第一线,他们与学生接触最多、交流广泛,对学生的影响也最直接,对学生品德健康、人格的形成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高校辅导员法制教育是否到位,直接影响到高校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实施,高校素质教育的全面推进。
一、加强高校辅导员法制教育的意义
1、加强高校辅导员法制教育,是依法治校的需要。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逐步实现与世界经济一体化,法律的作用更加突出。我国已经把“依法治国”作为一个基本的治国方略写进了宪法。高校法制建设,成为现代化社会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的内在需要,也是现代社会民主法制建设在教育领域中的必然趋势。“依法治校”是时代和国家对高等学校提出的新要求。高等学校更应该自觉落实依法治国的方略,实行依法治理。加强对高校辅导员的法制教育,提高高校辅导员的法制素养,才能够有效提高高校自身的管理效能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水平。
3、加强高校辅导员法制教育,有利于学生法治意识的形成。辅导员在学校与大学生直接接触,他们的法律素质、法律意识,直接影响到每个学生。提高高校辅导员法制水平,有利于大学生法制意识的形成和健全。大学生正处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展定型的关键时期,对事物有自己独立的见解,同时,又缺乏一定的社会经验而极易受到外界的影响。辅导员具有良好的法律素质,有益于使大学生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健康的思维方式和良好的精神状态,教育学生正确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作为辅导员,一方面引导学生、教育学生,另一方面要以身作责,身体力行,作学生的表率。辅导员恪守法规、遵纪守法的行为和态度、品德作风能够对学生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这种对学生心灵产生的教育力量是任何教科书、奖惩制度都不能替代的。
二、加强辅导员法制教育的方法与途径
提高高校辅导员法律素养,加强辅导员法制教育,不是一句空话,需要踏踏实实,学校、老师共同努力,从宣传、管理体制、理论学习等多方面着手,落实在实处。
1、加大法制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法制教育环境。依法治校,观念必须先行。加强对广大教师教育法制知识的宣传,加大普法力度,认真开展多种形式的集中宣传和专项宣传活动,如开讲座、办报刊、出宣传栏、网络宣传、定期组织辅导员进行法庭旁听等多种形式和途径,形成全校学法、知法、懂法、用法的深厚氛围,使广大教师在加强专业知识的同时增强法律意识,培养依法执教的法制观念,更好地担负起管理学生、教育学生的职责。
2、构建并完善合理的管理体系,依法治校。随着高等学校依法制教的逐步发展,高校应当进一步构建并完善合理的学生管理体系,使辅导员的学生教育和学生管理活动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如辅导员应如何管理学生,承担哪些责任;在日常生活中,如何关心学生、爱护学生;突发事件如何处理等。同时,健全辅导员监督制度,制定辅导员工作评估检查的具体标准,定期检查,使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使学生工作规范高效,实现科学决策、依法管理、依法治校。
3、建立健全学校的用人机制与制度。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将有助于建立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是推行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的一个重要方面。高校在选拔、聘用高校辅导员时,要更加注重对法制素养、法律意识的考察,定期对辅导员师德、法制素养、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查,及时辞退那些师德修养差,法律观念淡薄,业务能力低下的人员。
5、加强辅导员在岗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法制水平。对辅导员进行法制教育和培训是加强队伍法制建设的重要环节。因此,学校要重视和加强对辅导员法制素养的培训,为辅导员提供法制学习的机会。如通过岗前培训、定期轮训、脱产进修等多种形式,使辅导员不仅能够熟悉和了解高等教育规律和大学生成长规律,而且具备比较系统的法律科学知识和较高的法律素养,不断提高法制水平。
要使辅导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取得成效,关键是要提高针对性。一方面高校应该制定系统的教育培训计划,并根据辅导员的具体情况实施“量体裁衣”式的教育培训工作。另一方面教育培训的方式和内容也要根据具体工作的需要精心设计。培训不能只限于读一些文件、听几场报告,最重要的是要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使受培训者既懂得应该怎么做,也知道具体该如何做。为了提高受培训者的积极性,增强教育培训的效果,学校还应对教育培训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记录每一个辅导员接受培训的实际表现和成绩,并以此作为辅导员工作考核和进一步培训的依据。
【参考文献】
[1]张玉格.加强教师法制观念,维护学生合法权益[J].新课程研究,2008(6).
[2]徐万彬等.新时期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思路探索[J].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6(3).
[关键词]初中;道德与法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中图分类号:G631
文献标识码:A
教育是为了国家和社会培养国家复兴、社会发展所需的高素质人才。因此,教育核心目标的制定必须结合教育对象的实际特征,遵循教育的一般客观规律,以国家社会发展为准绳。在所有教育阶段中,初中阶段的学生正处于青春期,自我意识、自我尊严的觉醒,使初中阶段的学生思想动态较为复杂。在道德与法治课程中,积极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于学生道德品质的形成有着极大的好处。
一、为何要在道德与法治课程中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一)能满足国家社会的发展要求,促进学生更好地适应社会
教育兴国,教育是一个国家持续发展最为核心的任务。而当前施行的教育方针,对未来国家的发展方向有着决定性作用。因此,一个国家要想按一定的方向和道路长远地发展下去,必须建立完善的、与之匹配的教育体系。而我国从各个层面的政策上,都明确了教育的根本任务就是“立德树人”,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培养高素质人才。因此,从国家发展的角度来说,在初中阶段的道德与法治课程中积极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一要素,是满足国家、社会发展需求的必然举措。而反过来,人才的培养要看国家是否需求。如果教育的方向和国家、社会的发展方向有了偏差,那么教育成效越高越不利于个人今后的发展。因此,在初中阶段的道德与法治课程中融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为了确保当前教育教学的方向与国家发展保持一致,有利于学生今后踏入社会后更好地融入集体中。
(二)满足当前初中道德与法治课程中解决问题突破困境的需要
在初中道德与法治课程中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仅是国家发展以及个人发展的双向需求,还是课程教学突破已有教学困境的需求。在当前的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中,存在众多问题。比如日益复杂的外界环境对學生的思想、情绪有着很多不利影响,增加了道德与法治课程的教学难度。比如面对中考升学、择校等现实问题,很多学校家长、教师和学生或多或少都带着功利性的眼光看待学生的教育问题,过于看重学生语数外等基础课程的学习效果和考试成绩。面对这些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面临的种种困难,借助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一教学改革举措,重视道德与法治课程,有效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是有力改善当前教学困境的措施,意义重大。
二、如何在初中道德与法治课程中有效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一)充分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维一体的教育网络
不同于物理、数学等自然科学范畴的教育教学,道德与法治这种隶属于社会人文类学科的教学有其独有的特点。道德与法治的教育教学,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建立,仅依靠课堂上的45分钟、教师个人的说教和引导,是远远不够的,也无法达到应有的教学效果。因此,在道德与法治课程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融合教学过程中,我们应该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维一体的立体式教育模式,充分调动社会、家庭等各方面的教学资源,为道德与法治课程的教学营造一种范围广、效果好的教学氛围。通过无处不在的教育范围,潜移默化地对学生进行引导。具体而言,首先要以学校教育为主体,加强学校和家庭之间的联系,通过帮助学生家长树立良好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意识,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对学校教育的协助作用。其次,整合社会资源,把社会教育作为道德与法治教育的更高层次,促进学生将课堂所学在社会环境中充分实践,帮助学生更深层次地对所学内容进行思考。
(二)立足课本,积极倡导教育生活化
当前初中阶段的教育教学中,多数课程都存在重理论、轻实践,与社会生活脱节的问题,而道德与法治课程尤为明显。我国的教育普遍存在局限于教材的现象,教师严格按照教材的目录开展教学。这种教学模式下,学生普遍感觉教学十分枯燥。尤其是对于道德与法治这种德育性质的课程,课堂上多数情况都是教师照本宣科,把教材上的内容口头复述一遍,充满了空洞、枯燥的说教。学生既不感兴趣,又无法真正理解和掌握教师所讲的内容。因此,在道德与法治课程融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过程中,我们尤其要注意教育教学的生活化,要努力贴近学生的实际生活,要让学生以自己的生活经验开展充分有效的教学联想。如此,一方面学生能轻易理解、掌握和认同教师所讲的内容,提升教学效率;另一方面这种生活化的教学模式,能极大提升教学的趣味性,提升学生的学习兴趣。因此,立足课本,倡导生活化的教育模式,能有效促进道德与法治课程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融合。
(三)改进教学方式,加强多元化教学
在学校教育中,传统教育方式往往都带有一定的灌输、填鸭式教学的影子。在这种传统教学方式中,学生处于被动接受的状态,无法激发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教学效果一般。因此,在道德与法治课程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融合过程中,我们应该积极推行多元化的教学方式,加强教学过程中教师和学生之间的互动,通过多种教学方式,丰富教学过程,提升教学的趣味性。具体而言,教师一方面可以积极借助多媒体技术、信息化技术等高科技辅助教学工具,将枯燥、空洞的教学内容通过声音、视频等形式形象地展现出来,提升学生的学习兴趣。另一方面,教师可以组织各种小组合作、探究式学习、案例分析、辩论、演讲、游戏等各种教学活动,以丰富教学形式,提升教学质量和教学效率。
“在活动中领悟”是道德与法治课程主要的学习方式,“有效组织适宜的教学活动”应考虑学生参与的积极性、课堂呈现出的活动效果及活动与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和教学条件的契合度。本文以道德与法治课堂教学中最常用的五种教学活动为例,浅谈本人在设计和使用中的点滴体会,与同行交流、探讨。
【关键词】
阅读;游戏;收集资料、观察、调查、访问、交流;体验;探究和问题解决学习。
【正文】
与以往以“说教”为主的思想品德课不同,《道德与法治》课程将“在活动中领悟”作为教材的主要道德学习方式,《品德与社会》课程标准则建议我们“有效组织适宜的教学活动”。“活动性”是德育课程的第二大特点,经过多年实施,“在活动中明理导行”已成为道德与法治教师的共识。课标中还详细列出了课程可采用的教学活动形式,如观察、调查、讨论、参观、访问、制作、种植、饲养、交流、阅读、辩论、游戏、角色扮演、模拟活动、两难问题辨析、撰写报告书、制作图表等,活动的形式可以说是丰富多样,但究竟选择何种活动形式,除考虑学生参与的积极性、课堂呈现出的活动效果外,更重要的,还在于活动能否有效地体现出这节课的教学理念、实现教学目标。
下面就常用的几种教学活动浅谈我在设计和使用中的点滴体会。
一、阅读
二、游戏
学生都喜欢游戏,听到做游戏再调皮的孩子也能将全部注意力集中到课堂上来。老师们却担心课堂上一做游戏学生就“散”了,“放”出去就“收”不回来了。其实,只要设计巧妙,组织教学得当,游戏不仅可以活跃课堂气氛,更可以起到教育效果。我在执教《规则有什么用》时,就和学生玩了一个“击鼓传花”的游戏。课前我让学生调查了学校有哪些规则,在之前的教学活动中,学生们以四人小组为单位,按照“课堂”“课间活动”和“放学”对这些规则进行了分类,这其实就是一个汇报、交流的活动。但我将传统的汇报形式改成了“击鼓传花”,鼓声停时花传到谁就由谁来代表本组汇总一种学校规则。而在玩游戏的过程中,在代表汇报和学生交流的过程中,一直强调的“遵守规则”将本课的教学内容——规则意识渗透进了每个学生的心里,并规范着他们玩游戏、发言和聆听的行为。
三、收集资料、观察、调查、访问、交流
四、体验
还有一种体验活动,不是角色扮演,也能给学生以深刻的感受。在《小水滴的述说》一课中,我设计了“切苹果”的体验活动,通过一次又一次地切苹果,直至最后只剩下一丁点的苹果皮,使学生了解水资源缺乏的现状。学生从资料、调查中得来的,只是一个个抽象的数字和比例,对淡水资源的匮乏状况缺少直观的认识。而“切苹果”活动让学生切身体验到淡水资源的匮乏,使学生的心灵受到了震撼。
五、探究和问题解决学习
关键词:法学教育;诊所式法律教育;培养目标
1传统的法学教育
我国传统的法学教育模式深受苏联的影响,注重理论的学习和掌握,轻视实际操作中的技巧和经验。在主观上,法学教育培养的目标是熟悉法律知识,拥有一定法律职业技能,具有守法精神,可以从事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行业的人才,维护社会法治建设的精英。但在客观上,由于长期忽视对学生职业技能的培养,一味追求理论的学习,我们培养出的不是全能型的人才。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今天“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分离”。在课堂上学到的知识并未直接转化成为学生毕业后谋生的技能。虽然近期在法学教学改革中,不断引入案例教学、模拟法庭等新的教学方式,但效果上仍未达到实际的需要。
2诊所式法律教育的特点
与我国传统的法学教育模式对比来看,诊所式法律教育的优点非常突出。我国传统的法学教育模式是书斋式的,极少接触社会实践,基本上都停留在对书本知识的学习研究。与此不同的是,诊所式法律教育采用的都是真实案例,接触的是实际的案件当事人,面对的是千变万化具体情况。这就能够更好地锻炼学生的交流沟通能力、合作能力、培养激发学生的正义感、创造力等等。在师生关系上,打破了过去在课堂上以老师为主的传统模式。在法律诊所中,学生是实际问题的解决者,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体,可以充分发挥自己主动性、积极性。指导教师只起到辅助的作用。在教学方法上,改变了过去“你讲我听”的模式,更多的是提问式教学、案例分析,增强了互动性,把过去课堂上的死气沉沉变得更为活跃。在对学生的评价,不再仅仅依靠卷子的分数,而更多的要看学生在解决实际问题中的能力与智慧,甚至直接是更为客观的案件判决的结果。
3二者的一致与冲突
事实上,法律职业教育是法学教育一个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而言法学教育培养的目标有这样几个方面,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拥有法律职业技能和法学思维方式,信仰崇尚法律具有牢固的法治观念,良好的法律职业道德等。从这些方面来讲,诊所式法律教育的培养目标正是以此为基础的。而且诊所式法律教育在增强学生的法律职业技能方面有其他教学方法不能比拟的优势。
笔者认为,造成以上在传统法学教育模式下,学生就业困难,缺乏实际法律职业能力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过去我们总把法学教育和法律职业教育划等号。也就是说,我们过去传统的法学教育模式只是抓住了法学教育培养目标的一个方面,即不断强调书本上知识理论的积累而忽视了对于法律这样一门实际操作性很强的的学科在实践工作技能上的培养。诚如只会看图纸而从未上过工地的建筑学专业学生不可能盖出牢固美观的楼房,只学习过医学理论常识而从未有过临床诊治经验的医科学生不可能治好病一样,没有经历过现实案件操作的法学专业学生也不可能成为优秀的法律工作者。事实上真正的法学教育不仅要让学生明白“是什么”和“为什么”的问题,而且更重要的是让学生们解决“怎么做”的问题,而这正是法律职业教育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