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什么是法制呢?法制是我们社会秩序的一个基本框架。是我们分清是非黑白的一条底线,是红线,是神圣的不可逾越的。它带有强制性的作用。而道德呢,是我们的顶线,不带有强制性的作用。那么依照道德与法制的距离,我们可以把全社会的人群分成四个大类。
第一种人,符合或接近道德标准(忠孝仁义礼智信,温良恭谦让)的人,也就是我们常说中的好人。这部分人呢,普遍具有利他主义倾向,能主动地去帮助他人。但是,在现实生活当中呢,这种人的数量非常的少了。
第二种人,也是具有利他主义的人,也能主动地去帮助他人。但是由于现在受到现在社会大环境的影响,不愿意轻易地去帮助他人。我们现在都知道,有时候做好事还会承担风险,还会付出代价。所以他们呢,做好自己符合道德的事就可以了。如果说我们的社会大环境,能激发出他们的利他行为,对于我们建立和谐社会是有非常大的好处的。
第三种人,在社会上的数量也是非常的庞大。也是非常可恶的。他们长期游走于法制的灰色地带,通过切香肠的方式,逐渐加量的方式去发展。最终由量变引发质变,形成很多的矛盾。也无形之中,增加了社会的分辨成本。比如说,现在的职业乞讨,碰瓷,婚托现象等等。单看这些个体行为,对社会的影响不大。但是,出于趋利的原因,形成跟风。最终恶化了我们的社会环境,使人与人之间变得冷漠,不信任加剧。由于没有达到违法的标准,造成执法的困难。最终把他们推向了公共环境,形成一个三不管地带。那么恶化的环境反过来又影响我们每一个人,造成我们每个人都不舒服。
第四种人,直接违法的人,当然这类人就好办了,直接执法就可以了。当然,也是上面种种因素,造成我们今天道德滑坡很严重,要想恢复又非常困难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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