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大学生如何增强法治意识,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资料和文献,欢迎阅读由公务员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鉴。
现有高职院校法制教育途径在一定程度上对学生的法制观念培养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在实践过程中对这些途径的探索得到了如下途径的内容。
一、以身作则,教师应树立法治观念
教师应通过学习教师法、义务教育法,要不断更新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要清楚地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要想做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要想指导学生如何遵纪守法,首先教师要自己知法、守法,通过学习,并结合自己的教学实践,始终站在教育改革的最前沿,用最新的教育理念武装自己的大脑,用最先进的教学手段,给学生传授最新的知识和方法,达到最佳的教育效果。
二、贴近现实,以身边案例说法
例如现代校园处在网络时代的大环境下,各种各样的诈骗手段层出不穷,电信诈骗更是突出,高职院校的学生经常成为电信诈骗的对象,就本学院统计每学年都有一定数量的学生上当受骗,且程上升趋势,电信诈骗的预防及防诈骗意识的推广显得尤为重要。为应对高职校园中电信诈骗,我们可以结合专业特色开展了一系列以“预防电信诈骗”为主题的系列活动,如何运用法律武器来保证学生们的利益不受侵犯,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也不要侵犯他人的合合法权益。
三、寓法于教,将法制观念融入课堂的点点滴滴中
作为信息技术学院的专业教师,在信息技术的专业教学中有意识的对学生法制意识的培养,在实际的教学实践中有着意想不到的好的效果。
四、寓法于乐,充分调动学生学法的积极性
以“网络技术”专业的高职生为例,在讲解网络管理方面内容时,可适当穿插有关《网络安全法》和《刑法》等方面的法律知识点,同时可以在课堂教学中设计网络安全法演示的Web系统,利用高职生热衷网络的特质,激发学生兴趣,让法制教育与快乐有机的结合起来。
五、创建法制社团,营造法治氛围
高职院校法制教育得以真正落实,获得当代高职学生的内心认可,可以在依法治国、依法治校的需求下,实现法制教育的校园内畅通无阻,并营造浓厚的校园法治文化,就是解决这一难题的关键所在,也将直接影响法制教育普及的成功与否。
高职教育的核心在于塑造学生们的综合素质尤其是法律素质。所以,建设有效的法制社团,在学校团委的指导下,老师和学生们都积极参与进来。其次,营造社团内法治文化氛围,积极组织各种新颖的社团活动,如每年的法制宣传月,定期的模拟法庭、法院旁听及法律知识竞赛等。再次,将法制社团活动与学生的操行分结合起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该社团的等级应高于其他兴趣爱好方面的社团,社团在普法的同时也可以让学生的学业得到实惠,这也是法制教育途径创新探索的尝试。
当代中国的和谐社会作为中国社会发展战略目标之一,是人类先进文化与科学发展理论体系的延伸,是一种和睦、融洽且各阶层齐心协力的社会状态。和谐社会的基本内涵包括五个层面的和谐:个人自身的和谐;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人、社会与自然之间的和谐;社会各系统、各阶层之间的和谐;整个国家与外部世界的和谐。
2大学生诚信建设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要性
2.1大学生诚信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诚信是公民道德规范的基础,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首要任务。从另一个角度讲,诚信是由各方面诚信组成。而大学生诚信是诚信的重要组成部分,缺少它社会诚信就不健全,完整的诚信风气就不能形成,而且会影响诚信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当然,和谐社会也难以构建。大学生诚信问题是构建和谐社会急需解决的问题,大学生诚信建设也已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
2.2大学生诚信建设有利于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大学生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既是诚信建设的受益者又是诚信建设的参与者。从社会发展的趋势看,和谐社会建设是一个不断发展,不断努力创造的过程,需要每一个社会成员共同参与,更需要通过一定群体在建设过程中起到示范性的作用。大学生有其优越的自身条件,具备了成为推动社会诚信建设的重要力量,但由于大学生自身的不稳定性又有必要决定对其进行规范和教育。
3和谐社会视角下大学生诚信体系构建的途径
大学生是和谐社会的组成部分,和谐社会大系统必然会影响大学生诚信体系的构建。因此应从大学生诚信内在体系和外在体系两个维度构建和谐社会视角下大学生诚信体系的构建。
3.1丰富大学生诚信教育内容
3.1.1注重诚信教育的时代性。高校在诚信教育方面既要汲取我国古代传统诚信教育的精华,又要借鉴国外先进的诚信教育内容,使诚信教育传统性与时代性相结合,更充分体现诚信教育的时代性。大学生诚信教育要以马列主义、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际需要为中心,结合大学生的身心特点和学习、生活、就业等实际生活中所面临的具体诚信问题,积极探索新世纪、新阶段对大学生进行诚信教育的规律,坚持以人为本,以教育为导向的诚信教育内容。
3.1.2在专业知识教育中融入诚信教育。高等教育是学生步入社会最关键的教育阶段,与学生今后从事的职业最为接近。高等教育不仅要教会学生如何做事,更重要的是要教会学生如何做人。因此,在对学生进行知识传授上,除了对所学专业的具体理论和知识加以讲解外,要结合学科特点及课程内容,适时地融入诚信教育内容,使专业技能知识与道德品质的培养相融合,不仅使学生掌握了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而且又提高了诚信意识,增强了法治观念,既增强了对专业知识的学习理解,也增加了学生的诚信意识。
3.2建立完善的大学生诚信管理机制要改善大学生诚信状况,提高大学生诚信意识,除了加强诚信教育外,还要建立大学生诚信管理机制。各高校应该结合本校实际情况成立独立的诚信管理机构,负责大学生诚信管理、大学生诚信教育及大学生诚信实践活动等。建立大学生诚信档案。大学生诚信档案包括三个部分:大学生诚信承诺书、大学生个人基本信息及大学生在校诚信表现。
【关键词】大学生权利法律保护策略
在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下,教育领域也逐渐形成了比较独立的法律体系。但是,从总体上看,教育领域的法律体系发展仍存在一些问题,表现为近几年逐渐增多的大学生状告学生侵害其权利的纠纷问题。在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深入发展下,高校学生的法制意识和权利意识逐渐增强。因而,在新的时期,高校教育“法治化”和大学生日益增强的法律维权意识冲突问题是我国现阶段教育发展亟待解决的问题。怎样形成能够保护大学生权利的法律保护体系成为众多学者需要思考的问题。
一、大学生全力法律保护存在的问题
(一)大学生受教育权被侵害
(二)参与高校民主管理的权利被剥夺
(三)人身权没有完全得到保障
学生在校人身权主要是指除了法律规定的权利之外的学生基于学生身份的和学校之间的契约关系,具体包括身份权和人格权两种,现阶段高校学生人身权没有完全得到保障表现在:第一,健康权没有得到保障。比如在2011年的时候,某大学生在实验室感染传染病的事件。第二,人格权没有得到保障。高校对学生的管理常用触罚性和禁止性的规定。
二、完善大学生权利法律保护的策略
(一)高校内部要树立尊重大学生权利的法律意识
(二)高校大学生需要加强自我维权理论的学习
(三)完善高校学生权利保护法律制度
第一,完善高校学生权利法律救济制度。在学校管理中,高校在行驶教育行政管理职权和学生发生争议的时候,需要拥有相应程序法的保障,进而实现对学生基本权利的保护。高校要允许学生对其有重大影响的措施提讼,比如学籍开除、勒令退学、不发或者迟发毕业证等。高校在设置司法程序的同时要完善与之适应的行政救济程序。学生对学校处分不满的时候,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第二,完善《高等教育法》对大学生权利的保护。虽然我国形成了社会主义教育法律体系,但是受其立法性不高的影响,在对高校学生权利保护的时候存在内容不规范的问题,缺乏有效的权利救济途径。为此,在原有的《高等教育法》中需要适当增加学生如果得不到公正待遇或者求助时候的策略和途径。
(四)建立高校学生维权机构,拓展学生的权益内容
第一,借鉴国外先进成功经验,在学校内部建立负责学生维权工作的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并按照一定的标准对高校维权工作人员开展相应的科学考评。第二,结合社会发展形势建立学生维权制度,拓展高校学生的权益内容。1、信息公开制度。通过信息公开充分满足学生的知情权,对于涉及到学生权利义务的信息,高校都需要对外公开,并要设置相应的主动告知监督部门。2、设立听证制度。通过听证制度,高校要积极听取学生的辩解意见。在做出对学生处罚的时候,学生本人有权利为自己进行辩解,学校也要为学生的自我辩解提供机会。
结束语:综上所述,高校教育现代化发展和法治化建设要求要进一步完善高校学生权力法律保护体系,完善高等教育法律制度。高校管理者要改变自己原有的管理理念,在学校管理中做到以生为本,人性化管理学生。在思想意识提升和制度的规范约束下,我国高校和学生之间的矛盾纠纷问题将会逐渐化解、减少,从而进一步促进高校现代化教育发展,促进学生更好成长。
参考文献:
[1]葛琳.大学生劳动权的法律界定及保护――基于大学生兼职的视角[J].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学报,2014,03:54-56.
[2]黄明光,张冰霄.从国际公约与法律角度看大学生就业难与对策[J].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4,04:165-168.
一、经济法课程的特点
(一)课程综合性较强
经济法是一门综合性比较强的课程,内容包括劳动法律制度、公司法律制度、合伙企业法、合同法律制度等章节,涉及民事诉讼法、行政法等法律内容和条款,涵盖内容广泛而且复杂。另外经济法课程具有经济、管理与法律方面的交叉性的特点。不仅涉及到经济学、管理学还涉及到法学等多个学科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基础,对老师教学和学生学习都有一定难度。
(二)教学内容更新快
随着我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一系列法律法规的修订,经济法课程内容也在不断地更新和发展,与之相适应的教材需要不断修改和补充。
(三)经济法理论抽象
二、经济法课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一)学生法律基础薄弱
商靴曾经指出:法令者,民之命也,为治之本也,所以备民也。学生们大多对于法律的描述是敬畏,而是没有法律基础,缺乏对基本法律专业术语的认识和理解。现在大学生法律意识比较淡薄,法律思维更是模糊不清的。由于学生的法律基础知识比较薄弱,这就为经济法的教学带来了不少难度。但是,对于经济法的学习所涉及到一些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如诉讼时效、法人财产权、股权转让等理论,需要同学们必须掌握和理解,加大了课程学习的难度,容易使学生产生厌学的情绪,影响教学效果和教学质量,这就需要我们在有限的课时内做出更充分的利用。
(二)教学方法较为单一
(三)实践教学缺失
(四)教学具有时代性和挑战性
三、财经类专业经济法教学改革探讨
(一)从讲授法向参与式的转变
陶行知先生曾说过:教师的责任不在教,而在教学生学习。可见,教学过程就是教师教学生如何去学,而不是教师教的过程。教学过程应该按照一定的教学规律、教学原则来进行教学。根据当前在经济法课程教学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为了更好地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努力实现课堂从以教师为主导转变到以学生为主导,提升课堂教学效果。我们应该将以讲授法为主的教学方法,逐步转变为以参与式教学。参与式教学是将老师和学生平等的理念融人到教学中来,其核心思想是让学生亲自参与课堂,努力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和自主学习的积极性。比如案例分析法和小组讨论法等都是参与式教学方法之一,最大程度地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从而提高教学质量。
注重开发课内外教学资源实现学生学习无处不在。经济法课程的教学不仅仅要依赖课堂内教学活动,更要充分借助网络资源、新媒体和移动网络技术,充实和完善教学中所需的各种资料和资源,使学生能够有效利用网络来开展课下辅助学习。多媒体教学具有直观性,详实案例教学可以激发学生的好奇心,配合简单明了的板书将达到理想的教学效果。教师应当充分利用现代网络技术等新型教学手段和方法,将有关经济法的最新知识、最新信息直接传递给学生。通过新技术、新方法和新内容,有助于活跃课堂气氛,也可以激发学习积极性,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三)不断学习不断提高
(四)适度开展实践教学
随着十七大“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十七届三中全会“积极开展社会调查、社会实践活动”等政策的不断推出,也伴随大学生日益紧张和严峻的就业形势的到来,自主创业成为很多毕业生的选择。1988年5月举办的清华首届创业计划大赛,正式拉开了我国学生创业的序幕。随后,不少高校也适时推出创业教育,以期培养大学生创业的意识、创业的精神和创业的能力。以2002年4月教育部确定9所高校为创业教育试点院校为标志,我国的创业教育进入政府引导下的多元化发展阶段。各试点院校开始了各具特色的创业教育实践探索。但总体来说,我国高校的创业教育还处于起步阶段。无论是教育理念,还是教育课程内容的设置,或是教育方法上,都需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从近些年的实践结果看,对大学生创业的引导和指导上,成效并不十分理想。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其中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大学生创业教育并没有系统法律教育理论和培训体系。就目前的现状来看,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尚存在不少问题。
1.大学生创业实用法律教育内容的缺失。
2.大学生创业实用法律教育系统性的缺乏。
我国目前的大学生创业教育可以说只是处在起步阶段,还没有形成系统完善的创业教育理论和培训体系。作为创业教育的理论支持和实践保障的大学生创业实用法律教育就更为零散和薄弱。在大学就业指导的课程中,涉及创业指导的内容缺乏体系完整的创业法律教育课程。非法律专业的大学生一般都被安排学习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程,但在授课时,法律部门的内容并不占主要地位,其内容也多为各个部门法的简单介绍,基本与就业或创业热点无涉。对于即将深入社会进行实业操作的大学生来讲,此门课程无论是理论高度,还是实际运用性远远无法指导大学生如何应对纷繁复杂的社会实践。
二、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的意义和作用
对于初出茅庐,既缺市场经验,又缺乏创业资本的大学毕业生来说,创业的难度与风险显然很高。这里的风险不仅包括创业项目选择的风险,而且也包括创业是否成功的风险,更包括创业的全过程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前两项风险有时是可预见却无法控制的,但法律风险却有可能通过事先的知悉预防和事中的得当处理完全可以避免。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就是在传授基本法律知识的基础上,帮助大学生树立创业法律思想观念、拥有健康的创业法律心理和具备较高的创业法律认知,进而塑造大学生理性的创业法律意识,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对人才素质的要求。①创业法律教育不仅可以指导学生在校期间规避风险,也可以对学生真正走入社会后的独立创业起到很好的指导作用。开设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有着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1.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是大学生融入现代法治社会的必备素养。现代社会,法律在社会政治、社会管理和社会成员日常生活中的主导作用,成为规范国家、政党、政府、社会组织和全体公民行为的主要模式。在这种情况下,“法律规则的普遍化又使得学习法律成为人的社会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每个人将不得不像学习劳动技能、生活经验、道德规范那样学习法律。”②“作为创业者,如果懂法就可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他人侵害,更为重要的是,现代社会的任何创业行为,都是一种法律行为,必须依照法律程序,得到法律的认可。”③
2.大学生创业实用法律教育有利于大学生培养大学生较高的创业法律认知,增强大学生守法意识和用法能力。大学生要想成功创业,具备与创业目标直接联系的专业知识体系(如电子技术、生物工程、计算机科学、航天技术等)和创业知识体系(商品和服务的供求关系、营销策略、市场需求等)对确定创业目标至关重要。但另一方面,创业者更须按照市场规则来运作,在很多市场规则被确立为国家法律的情况下,法律知识也是创业者必须了解和掌握并伴随创业过程的始终,包括:企业组织形式的选择、工商注册登记、合同的签订、知识产权的保护、税收法律等。凡是没有经过法律许可或者法律不予认可的创业行为则是非法的行为,不仅不受到法律的保护而且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承担法律责任。实施创业法律教育不仅是传授基本法律知识,更可以使即将创业的大学生提升学习掌握和运用法律的能力以及培养其法律思维和法律意识。
三、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的设计
1.建立健全创业法律教育教学体系。
体系是实体生存的根本,完整有效的规格体系往往能够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大学生创业的法律教育课教学中,可以将创业精神与法律意识融合培养;可以通过结合创业的特点来构建符合市场需求的法律知识体系,形成一套系统的教学计划与课程设计、采用公选课程与核心课程相结合的方式对本科生、研究生进行针对性的教育体系。而这一切的基础在于专门的关于创业法律教育的教材的编写和出版。此教材应突出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体现更多的参与特性,以鼓励、促使学生主动思考、亲身体验为主,在编写思想和体例上都与以往的以基础理论为主的教材相区别,应成为一门有创意、实用性强的创业基础性的法律读本,适合高校的各学科学生学习。由于大学自身学科特色及学生所学专业及个人兴趣所在的不同,导致学生创业项目各异,因此创业法律教育的教材内容要多总结归纳各种共性法律问题,至少应涵盖创业主体资格、企业的经营管理、企业的市场规制、权利的维护和救济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政策方面的内容。
2.建立具有创业素养的师资队伍。
1.1思想素质差
我院的学生,绝大多数来自农村,刚入校时,一般都保留着勤奋,朴实的思想和生活作风,但少数学生由于受社会上一些错误思想潮流的影响,入校后逐渐放松了政治学习和世界观的改造,缺乏努力学习,报效祖国的可贵品质,混文凭、贪图安逸享受,讲究吃、穿、玩、乐。不注重思想上的修养,把一切都看得无所谓,校规、校纪和法制观念逐渐淡薄,最后走上违纪的道路。
1.2组织纪律性不强
现在的职业学生,基本上都是从学校到学校,从单一和家庭到学校这个大集体,没有经过严格的纪律训练,造成一些人缺乏应有的组织纪律观念和道德情操。因此,行动上不能严格要求自己,遇到问题时,不能把自己的言行约束在校规、校纪和法律的范围之内,因而走上违纪的道路。
1.3法制观念淡薄
国有国法,校有校规,在一定程度上,校规、校纪就是约束职业学生行为的基本法规。思想素质与法制观念差是学生违纪的主要之一。职业学校是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摇篮。培养职业学生的法制观念,加强校风、校纪建设,是对职教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基础性工作。要通过各种途径和不懈努力,培养职业学生知法、懂法,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是他们做到不违法、不违纪、不犯罪,增强其法制观念。遇到或出现违法之事能做到依法办事,用法律武器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斗争,以保护国家,自己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不懂法就有可能违法,甚至走向犯罪。因此,为把学生培养成“四有”合格人才,进行法制观念教育是很有必要的。
2职教学生法制观念的误区,必然影响到校风,校纪的建设
法律是管理国家事务,维护社会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预防和减少犯罪促使社会发展的重要工具,校规、校纪是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生活秩序,发挥教育的作用,实现培养人才这一目标的重要保证。因此,在职业学校大力开展校风、校纪建设,是形成和维护一个良好的教学工作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的有力措施,而学生法制观念淡薄,违纪率上升则是影响校风,校纪建设的一个重要因素。弄清楚职业学生法制观念上的误区,以便对症下药,有目的的开展教育是很有必要的。笔者认为,职教学生法制观念上的误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2.1渴望健全,完善法制
建设高度的民主政治,但在自己的言行上,仅考虑自己的感情和愿望,割裂民主与法制的辩证统一关系。他们根据自己的感情和愿望,肯定一面,否定一面,唯我所用。一方面,他们对我国现阶段法制不健全,社会上个别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表示强烈不满,要求依法治国;另一方面,在涉及小集体或个人利益时,却无视国家的法律法令,只要个人的民主与自由,干出违法违纪的事情。
2.2只强调应享受权利,而不履行应尽的义务
权利和义务意识淡薄。再法律关系中,权利与义务是民法学的基本范畴,权利和义务是一切法规的主要内容。对这一点,一些职业学生的认识是很模糊的,他们忽略了享受权利与应尽的义务应该是对等的,自视为“二等公民”,只求享受权利而不履行义务。
2.3分不清合法与非法,罪与非罪
对现行的法律和校规校纪表现出极大的随意性。职业学校内,“同乡会”、“同学会”的组织成立一批,取缔一批,他们不仅拉帮结派四处串联,还充当同学间矛盾调解人,但很多情况下却是有意或无意的扩大矛盾。有些人聚在一起,抱成一团,把个人利益和小团体利益摆在高于一切的位置上,容易出现一些群体的违法事件。又如,职业学生中谈恋爱时现象比叫普遍,尽管他们有比较高的文化知识,但有些法盲,只是一味的放纵个人感情,放弃自尊自爱,在受到道德谴责和校规校纪的严肃处理时才能醒悟,但为时已晚。
2.4不懂的依靠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同学之间产生了矛盾和纠纷,不是向班主任和系领导反映,寻求组织解决,而是私了;学生宿舍发生了盗窃案,被抓住的小偷,如果退赔账款、脏物,再请失主吃一顿,也就什么事都没有了。有的同学在校内受到侵害,受到威胁,迫于压力,不敢声张,有的在校外受到欺辱,不敢反抗也不向有关部门报案,而反过来只是埋怨社会风气不好等等。
2.5在集体生活中,过分强调自我发展,自我完善
在我国目前受到职业教育的人数比较多,因而使得在校职教学生普遍有着较强的抱团和地域性。也有些同学认为职业学生是为了多挣钱出人头地,一切都靠自己努力,自我奋斗,不顾他人,不管集体,只是一味的追求自我价值的实现,逐渐形成了“我行我素”的极端个人思想,当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或他人利益相冲突时,不惜一切谋取个人利益,从而出现了一些不应有的违纪现象。
3切实加强法制教育,加强校风、校纪建设
加强校风、校纪建设,减少职业学生违纪率,杜绝犯罪现象,提高道德水平和法制观念,使之健康成长,真正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可靠接班人,除了加强日常生活思想政治工作之外,更重要的就是要切记加强法制教育,笔者认为:应该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抓起。
3.1要提高法律课的地位
我国的法制建设逐步完善,正处于逐步由人治走向法治的重要阶段,必须加强职业学生法制教育,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提高他们适应社会的能力。因此,应将法律课定为必修基础课。就目前高效情况来看,有的作为选修课,有的已作为必修课,但又不像英语、高等数学等基础课那样受重视,安排的课时少,使学生对法律产生偏见,大大影响了教学效果。
3.2要理论联系实际
法律条文都是些条条框框,枯燥无味,但它与我们的生活又是紧密联系的。因此,必须改变那些内容陈旧,形式单调的教课方式,多举实例进行剖析,特别是发生在学生中的典型案例,有较强的针对性和说服力,学生愿意听,记得牢。还可以采用演讲、竞赛、法制讲座、介绍治安形势、将庭审引入学校等形式,增强他们对法律知识的兴趣。
3.3要从一年级抓起
新生初来职业学院,对职教学都有一种神秘感新鲜感,都怀有较强的求知欲和上进心,因而可塑性强。从开学第一天起,就应加强法制教育,是他们懂得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然后要逐步对它们进行有关法律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教育。
3.4要教育学生学会自我保护
关键词:“两课”教学教学改革实践教学
一、引言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高校学生进入大学后所接触的第一门思想政治课,这门课在所有的“两课”中起着打头炮的作用。大学生从高中跨入大学是人生重要阶段,如何让大学生尽快适应角色转变,让大学里的第一门思想政治课真正进入大学生头脑,让大学生从思想政治课学习中体悟到做人的基本道德要求,《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肩负着光荣的使命。自“05改革方案”以来,高校一直将“两课”实践教学环节纳入教学改革的议事日程,“两课”教师也在这方面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在此,笔者结合教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实践谈谈体会,供大家参考。
二、认真做好课前调研
(一)切实做好实践教学对象的主体需求分析
在实施实践教学之前,首先要进行调查研究,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笔者在进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课程教学过程中,采取书面抽样的问卷调查方式,了解学生对这门课的教学方式及实践内容诉求摸底。通过问卷调查统计结果显示,95%以上的同学期待思想政治课教学内容丰富,在不偏离教材前提下应紧贴时代主题和热点话题,增加课堂讨论和交流。同学对实践内容建议比较多,主要集中意见有可以结合历史事件组织学生参观,围绕重要节日或最近社会热点话题组织学生讨论汇报。对思想政治课课程成绩评价方式,学生建议不应以一张试卷决定成绩,可以按小组打分,将平时课堂讨论和课后小组活动纳入重要部分。最后考试不要拘泥于出一份考试试卷,可以撰写学习心得或主题调查报告等。只有真正了解学生诉求,政治课教学实践环节改革才可能真正贴近学生、贴近实际。
(二)掌握实践教学的方法
对“两课”实践教学的重要性和学生实践需求进行必要认识后,需要进行具体实践环节的实施。“两课”实践教学分为三部分:课堂教学实践、校内实践和课外实践[3]。
课堂教学实践是最基本的教学实践环节。对绝大部分学生来说,他们接受最多的是课堂传授的知识。课堂教学实践是实施校内教学实践和校外教学实践的基础和前提,是衡量老师综合能力的基础环节,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环节。
校内教学实践是课堂理论教学实践的直接延伸,校园有丰富的理论教育资源和现实实践素材,一是有知识丰富的教授专家,且愿意与学生互动。二是有馆藏丰富的图书馆和电子阅览室,随时能提供学习参考。三是有众多朝气蓬勃的现代大学生,他们思维活跃,有思想有激情。因而,校内教学实践重点应该放在课堂理论教学的拓展上。
校外实践教学是高校校内实践教学的延伸,校外实践教学重在了解国情、民情和实施社会服务。大学生带着课题走进街道,走进社区,走进厂房,走进农村意义深远,一方面能真正了解国情民情,增强社会责任感和民族自豪感,另一方面能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全面素质。因而,校外实践教学的重点应放在实现三者的有机结合上。
三、切实抓好实践教学的实施
实践教学安排分前期部署动员、中期检查、后期汇报等环节,真正将实践教学落到实处而不至于出现走过场现象。
其次要抓好实践教学的每一个环节。《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内容丰富、涉及知识点多,实践环节实施需要紧扣三个环节:课堂教学、校内实践教学和校外实践教学[4]。
(一)课堂教学
(二)校内实践教学
(三)校外实践教学
“两课”实践教学环节的实施,意义深远,只要我们对“两课”实践教学有了深刻而正确的认识,重视并有计划、有组织地实施和安排,“两课”教学就可以与时俱进,不断取得新的成效,并在高素质人才的培养中发挥更加突出的作用。
[1]唐荣双,唐鹏.高校思政课实施课堂教学实践、校内实践与校外实践相结合的必要性[J].中国校外教育,2011,(8).
[2]彭德林.高校“两课”实践教学的三个原则[J].湖州师范学院学报,2010,(10).
关键词:针灸治疗学;自主学习;学习任务单
Abstract:Acupuncturetherapyisaclinicalresearchandapplicationofacupunctureandmoxibustionfortreatingdiseases,isanimportantpartofacupuncturemedicine,thiscoursehasimportantsignificancetotheclinicalpracticeofacupuncture.Weapplytheteachingmethodsofautonomouslearningtotheteachingprocessofacupunctureandmoxibustiontherapy,throughthefeedbackofthestudents'evaluationform,theadvantages,disadvantagesanddifficultiesaresummarized,andthefutureteachingmethodsareprospected.
Keywords:Acupunctureandmoxibustiontherapy;AutonomousLearning;Learningtasklist
针灸治疗学是研究和运用针灸方法治疗各科疾病的一门临床学科,是针灸医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针灸临床的实践有重要的意义。培养学生临床辨证思维做出合适针灸处方以及锻炼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是我们始终贯彻的目标。以往我们的教学以课堂理论教学为主,临床见习以及实践性的教学活动十分缺乏,2013年以后我们改变了纯理论教学的方式,在教学过程中增加了实践教学及临床见习的课时,并将多种教学方法如PBL、案例式教学、模拟情景等方法运用到了针灸治疗学的教学过程中,不仅丰富了教学过程,提高了教学质量,并且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临床思维及动手能力。2016年我们将自主学习的方式运用到了针灸治疗学的个别章节中,通过“学习任务单”引导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进行研究学习,进一步调动了学生的兴趣和学习主动性。
1自主学习中“学习任务单”的设计及具体应用
自主学习是指学生在教师指导下,根据学习需求,自主设计学习目标、学习策略、学习方法,独立完成学习过程并作出自我评价的学习方式。在自主学习过程中,教师的主要任务是设计“学习任务单”以及指导学生完成自主学习过程。“学习任务单”是教师设计用于帮助学生明确自主学习的内容、目标和方法,并提供相应的学习资源,以表为呈现方式的学习文件,是发展自主学习能力的有效载体。问题是“学习任务单”设计的核心,一个好的学习任务单应以问题导向为基本方式。2016年下半学期我们针灸治疗学的教学对象为2013级骨伤专业的学生,我们针对内科病证“面瘫”这节进行了自主学习。具体过程如下:
1.1提前1w布置学习任务单,明确学习内容和目标,要求学生自主学习。
1.2随机组成合作8~10人小组,共分成了5组。
1.3学习任务单上教师设计案例和问题,我们围绕一个病例的发生发展展开,分成了三个剧幕,每一个剧幕均会有相应的问题提出,具体问题如:根据案例请总结患者主要临床症状;请初步判断属于中医何病;面瘫的概念;面神经的解剖结构;面瘫的临床表现;面瘫的临床分期及中枢性面瘫和周围性面瘫的鉴别要点;学习面瘫的病因病机及辨证分型;面瘫的针灸治疗原则、处方、配穴、操作方法及方义。
1.4W生以小组为单位,课前参考学习资源,课堂上围绕以上案例中病证,逐步开展自主学习,相互交流、自查、互查、解决不了的问题小组讨论,各小组记录组内每位学生发言次数、各个问题的回答者及其回答要点,教师观察每组学生学习协作态度和对知识的理解度。
1.5每小组派代表上讲堂阐述案例,讲述完毕后小组其他同学可补充,然后进入下一剧幕学习;若该问题回答不完整则组间互相补充,教师简要分析重点、难点、疑点部分。
1.6课堂小测验,学生口头回答。
1.7先学生间点评,接着教师点评。
1.8将自主学习中每个问题的解答及学生自我评价情况记录在自主学习本上。
1.9教师评分。
在此次自主学习过程中,学生担当了主要的角色,包括查资料、分析讨论、辩证论治、讲解案例及知识点,而老师的主要责任只是引导、观察、总结及评分。这样的学习方式更加凸显了“以学生为主体”“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课后我们向学生发放了调查问卷,无记名回答,共发放问卷60份,收回有效,结果见表1。
2自主学习的优势
3自主学习过程中的不足
从上面问卷中我们亦能看出,有部分的学生并不认为此次教学活动提高了他们的兴趣、主动性及各项能力,说明自主学习的教学过程肯定存在着不足和困难。如学生觉得主动查找资料是件麻烦的事情,且现在可查阅资料有限,不能完全满足学生要求;又如临床见习、实践活动较少,不能对实际案例的临床分期及特点准确掌握;书写学习任务单的过程较为繁琐;自评和互评环节草草了事等。在此次自主学习的教学过程中,我们发现影响自主学习教学效果的因素较多,我们总结如下:
3.1环境包括课堂教学环境及自主学习者可利用的学习资源。课堂教学环境因素包括教室的选择,精心设计的学习任务单,教师资源是否丰富等;可利用的学习资源指学生们可以利用的辅助资源,如图书馆、现代网络资源等。良好的学习环境和丰富的辅助资源是自主学习能否获得成功的一个重要条件[1]。
3.2学生自身因素包括学生的自我效能感、学习策略及心理和情绪因素。自我效能感是学习者对自己是否能成功完成某一特定任务的能力认识,它的强弱影响着自主学习能力的形成;能够灵活运用恰当学习策略的学生具有较强的自主学习能力,他们往往能够自信地、正确地、灵活和独立地学习所学内容;学生如果对学习活动感兴趣并且能够获得心理上的满足,这样的心理状态将会促其更加主动地学习,所以发现学生的兴趣所在以及能否使他们获得心理上的满足感,是促其进行自主学习的重要因素。
综上,这些影响自主学习教学效果的因素将会成为我们下部教学改革的目标,相信经过不断的努力和探索,自主学习的教学方式一定会逐步完善,针灸治疗学的教学质量也将进一步得到提高。
4展望
大学生的学习态度是大学生在长期的学习活动中习得的对待学习活动比较稳定的心理倾向,是影响学习的重要因素[2]。怎样培养学生的学习态度,让他们对自己的专业以及各门学科的学习产生浓厚的兴趣,产生自主学习的行为,是我们教师一直致力追寻的目标。自主学习教学方式的运用改变了传统的“以教师为中心,以教为主体”的教学模式,将其转向为“以学生为中心,以学生为主体”的模式[3]。随着课程改革的不断深入,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在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中显得越来越重要,也越来越受到教育工作者和研究者的重视。如何构建任务驱动教学模式,促进学生进行自主学习,将会成为提高教学效率的有效方法[4]。任务驱动教学模式[5]是一种全新的教学模式,学生作为学习的主体,教师成为学习的辅助者和引导者。通过这种教学模式,可以充分激发学生对学习的兴趣,发挥主观能动性,有利于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的提高和自主学习习惯的养成,同时也有助于提高教师教学的有效性。
[1]程世宏.试论影响自主学习能力形成的因素[J].基础教育研究,2002(4):24-26.
[2]仓伟,徐济达.独立学院学生自主学习现状及指导对策[J].文教资料,2011(34):226-228.
[3]王玉华,杜坡,张敏惠.在传统课程中引入PBL教学的策略[J].中国药学教育,2009(25):29-30.
“互联网+”从字面上理解就是将互联网技术融入人们日常的生产和社会生活当中,即实现传统行业和互联网科技的融合。“互联网+”的跨界不仅为整个社会发展注入活力,而且融合了云计算、移动互联网、大数据,极大地提升了资源配置的效率。2015年我国专门出台了《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将“互联网+”的发展从单纯的行业实践上升到国家行动计划[1]。高校图书馆作为信息行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信息素养教育中具有非常多的优势。目前,许多高校图书馆已经开始“互联网+图书馆”的积极探索,并在诸多方面取得了创新,为今后信息素养教育模式的发展提供了实践经验和发展思路。
1“互联网+”时代高校图书馆开展信息素养教育的必要性
1.1信息技术及信息量增长对大学生素质的必然要求
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全球进入信息化时代,以Web为代表的网络技术的发展引发了全球图书馆的深刻变革,网络搜索已经成为人们获取信息的主要途径。据调查,目前Google已经凭借其强大的检索能力和涵盖88种语言的服务成为全球最重要的搜索引擎;而我国如百度、搜狗等搜索引擎也已成为人们获取信息的主要方式。2016年1月22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第3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5年12月,我国的网民规模已经达到了6.88亿,互联网的普及率已超过半数,其中有一半的人数已经接入互联网,而手机网民的数量更是占据整个网民数量的90%[2]。当前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也正在影响着青少年的学习和获取信息的方式,人们利用互联网学习、生活、娱乐、工作,互联网成为人们的好帮手。但信息的爆炸式增长也带来了信息泛滥、信息侵犯、信息垄断、信息霸权等不利因素,使互联网处于无监控状态。
1.2高等教育改革对信息素养教育全面开展的要求
我国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一直探讨高等教育改革问题,并在1999年召开的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中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全面发展人才作为今后教育工作的中心任务。高等教育改革的目标就是要促进四个方面的发展,即:在教育模式上,充分尊重学校和学生的自主性;在知识结构上,注重学生的综合性和适应性;在素质教育上,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在能力培养上,发扬学生的创新力和实践力。信息素养教育的设置就是适应现代信息化社会的产物,其目标是通过训练培养具有一定情报信息意识的高素质人才,使之不仅有较高的信息知识理论水平,还要有一定的信息认知、评价和利用能力。其综合信息知识、信息能力、信息意识、信息伦理等多个方面,将学生从单纯的记忆型学习转向创造型学习[3]。信息素养教育更多地是让学生适应和掌握信息化社会的知识结构和思维能力,培养学生终生学习的意识和能力,为现代社会跨学科的综合发展培养更加全面的人才。
1.3高校图书馆在信息素养教育方面有着诸多优势
2“互联网+”时代高校图书馆信息素养教育面临的新变化
2.1推动高校图书馆信息素养教育课程的变革
2.2推动高校图书馆信息素养教育教学模式的改变
2.3促进高校图书馆信息素养教育服务能力的提升
“互联网+”的发展为图书馆可持续发展带来新的机遇。在“互联网+”的影响下,广大读者获取信息的方式和内容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于是各高校图书馆也纷纷转变服务对策,将互联网资源引入信息教育当中,加强图书馆电子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创立“移动图书馆”,让广大师生可以利用手机、平板和电脑等移动终端设备随时随地共享“移动图书馆”的信息资源,极大地增强了图书馆信息资源的利用率[6]。同时,在“互联网+”时代的影响下对图书馆员的服务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求图书馆员不仅要具备基础的图书馆服务素质,同时还要熟练掌握互联网和新媒体技术,不断提升其信息服务能力,使馆员能够成为组织和整理信息的知识导航员和深层次的情报开发和分析员,不断提升高校图书馆的服务水平。
3“互联网+”时代高校图书馆信息素养教育模式的构建要素
3.1信息意识
信息意识是信息素养教育的第一步,它主要是指人们对信息的敏感程度、注意力的持久度及对信息的洞察力和判断力。信息意识的强弱决定了人们捕捉、判断和利用信息的自觉程度,帮助学生树立信息意识是高校图书馆义不容辞的责任。信息意识包括信息获取意识、主体意识、信息传播意识、信息更新意识和信息安全意识,对学生信息意识的培养是学生进行自主学习的基础和动力。
3.2信息知识
信息知识是信息素养的基础,是人们获取信息的核心,没有信息知识做支撑,信息素养就没有价值。信息知识包括信息的特点与类型、信息的交流与传播、信息的功用及效应等,信息知识不但可以激活原有的专业知识,还能改变人们原有的知识结构和思维框架,进而发挥出更大的作用。
3.3信息能力
信息能力是信息素养的保障,也是信息素养教育最重要的一部分,它主要包括人们获取、处理、交流、应用信息的能力。信息能力教育主要是培养和训练人们熟练掌握信息技术,在大量无序信息中分辨出自己所需信息并且能够快速有效地获取和利用信息的能力。
3.4信息道德
信息道德是信息素养的准则,良好的信息道德是信息素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信息道德教育是指在获取和利用信息时,要注意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加强信息的安全意识,提高对信息的甄别能力,对信息进行合理规范的使用。
4“互联网+”时代高校图书馆信息素养教育模式构建的基本策略
4.1统筹规划,统一标准,合作开发
信息素养教育已经成为各高校图书馆的必修课程之一,对高校图书馆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发展起着非常大的作用。因此,应该加强高校图书馆的联合,实行统筹规划,统一标准,综合各大图书馆的优势合作开发。虽然现在一部分高校图书馆也组建了一些联盟组织,如长三角高校图书馆联盟、北京高校信息素质教育等,但这只是在有限范围内的区域联盟,并没有专门的组织对其进行统一的规划指导,也没有统一的标准,很难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分工协作和信息共享。
针对这种情况,首先,全国高校图书馆学会、CALLS、专业协会或联盟应该统一规划,制定评估标准和资源库标准,使信息素养教育做到有章可循。信息素养教育的统筹规划可以减少各单位在资源和资金上的浪费,节约成本,有效地提高了信息资源的利用率和信息素养教育的质量。其次,在力量整合时不应只考虑图书馆的力量,同样应集合各方面的力量,来促进信息素养教育的发展。如:统筹院校内部的行政部门和各个院系之间的力量,做到对本校信息资源的最大化利用。此外,高校信息素养教育不仅是图书馆的责任,更是关系到每一个高校学生和教师的切身利益,因此,在统筹规划时,还要征求广大教师和学生的意见,加强图书馆与教师之间的联系,充分发挥各专业教师在信息素养教育中的带头作用。与企业之间的合作同样是高校图书馆信息素养教育的一种方式,这不仅可以实现双方资源的有效利用,更加实现了信息资源的有形转化。信息素养教育发展框架如图1所示。
4.2引进和创建完备的在线信息素养教学平台
网络信息素养教学平台以其系统的课程开发功能、自主学习的管理功能、强大的交流互动功能、完善的测验功能和定期统计功能成为信息素养教学的新型平台。一方面它通过网络连接将各高校的优势资源集中整合在一起,实现了资源和信息的共享;另一方面它还能发挥Web的多种教育功能和丰富的网络资源优势,进而不断提高学生的综合信息能力。我国高校图书馆为了适应时代的发展,实现信息文献利用从传统的纸本向现代的电子资源和网络资源过渡,也必须在借鉴外国网络教学平台的基础上,创建属于自己的网络教学平台。
4.3改革信息素养教育的教学方式
5结语
“互联网+”时代高校图书馆信息素养教育不是简单地将互联网技术作为工具应用在图书馆服务当中,而是在尊重人性的基础上实现图书馆与包括互联网在内的其他行业的跨界融合,进而重构图书馆的业务模式,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提高图书馆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使图书馆信息化建设朝着国际化方向发展。
[1]徐爽.论大学图书馆信息素养教育[D].上海:华东师范大学,2007.
[2]闵红武.十年来我国高校图书馆信息素养教育研究综述[J].图书与情报,2008(4):63-67.
[3]张长亮.高校学生信息素养教育模式研究[D].长春:吉林大学,2011.
[4]王红芳,汤萍,吴冯娣.新媒体时代高校图书馆信息素养教育变革[J].农业图书情报学刊,2015(8):132-134.
[5]何颖.高校图书馆用户信息素养培养研究综述[J].技术与创新管理,2016(1):114-118.
[6]周建芳,刘桂芳,沙玉萍.“互联网+”视角下基于微视频的信息素养教育创新研究[J].图书情报工作,2016(1):19-25.
关键词:高校学生隐私权;高校知情权;冲突;协调
2009年12月26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以列举的方式将隐私权归为民事权益的一种,在我国法律上首次确认了隐私权。高校学生属于高知群体,他们的隐私权有自己的特点,具体如何界定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同时,由于传统理念的束缚,高校在行使自己对学生的知情权时,经常和学生的隐私权产生冲突。
一、高校学生隐私权与高校知情权概述
(一)高校学生隐私权
我国民法学者认为“隐私是指一种当事人不愿他人知晓,不容他人侵入和干涉的个人私生活的秘密。它包括纯属于个人的信息、个人的私事和个人生活的领域”。[1]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不愿为他人所知的个人信息受到保护的权利。
高校学生是特殊的权利主体,指在高等学校接受高等学历教育的学生。高校学生隐私权是指高校学生在读期间依法享有的不愿为他人所知的个人信息受到保护的权利。高校学生隐私权的客体是高校学生在读期间依法享有的不愿与他人共有的个人信息。这些个人信息依其载体不同可以分为两部分:静态的个人信息和动态的个人信息。静态的个人信息如肖像、照片、手机、日记、书信、档案、电脑、箱包、衣柜等物品中所包含的个人身份、财产状况、健康状况、社会关系、、受教育情况和以往生活经历等信息。动态的个人信息如学生的日常生活习惯、参加各种活动等情况,这些情况虽然还没有记录下来,但是学生可能也不想为人所知,所以也属于隐私权客体范围。对这些载体未经同意的非法搜集、侵入、翻看、查阅、公开等行为即可视为对高校学生隐私权的侵犯。
高校学生具有双重身份:普通公民和高校在校生。这就决定他们既享有普通公民所享有的法律规定的权利,也享有一些特殊权利,如受教育权、学习保障权、民主管理权、社团组织活动权、救济权和课外生活方式选择权。高校学生隐私权的具体内涵必然与普通公民的隐私权有区别,它的特征如下:
1.高校学生隐私权的客体具有不同于一般隐私权的内容。高校学生的个人信息有不同于一般隐私权的内容,比如学生在学习中所产生的学习成绩、操行评定、心理咨询中所吐露的个人问题、学生和教师之间以及同学之间产生的联系等。这些信息可能不被普通公民所重视,但却是高校学生非常重视的。
3.高校学生隐私权的主体具有特殊性。第一,现在高校一般都设有法律基础课程,高校学生作为高知群体与普通公民相比具有更多的法律知识和维权意识。第二,高校学生的隐私观念虽然较以往有所增强,但是对隐私权客体的认识较为模糊,甚至出现偏差和错误。[2]第三,高校学生由于年龄、经历的因素,其社会经验和经济能力都有限,这使他们在处理问题时往往处于弱势地位。
4.高校学生隐私权易受到侵犯。这种侵犯表现为:私自进入学生的寝室或者异性学生寝室,私自翻看学生遗留在宿舍公共活动空间的信件、日记、手机信息等,未获得学生本人同意私拍其照片,在教室安装摄像头等监控装置和未经学生同意公布其成绩和操行情况。
(二)高校知情权
二、高校知情权与学生隐私权冲突的主要表现
高校在日常教学和管理活动中需要知道学生的一些个人信息,对这些信息查知过度或者使用不当,就形成了高校知情权与学生隐私权冲突的现象。
1.对贫困生资助过程中二者的冲突。高校为保证国家对贫困生的资助政策落实到位,会对资助对象一些个人信息进行事先调查和确认,比如家庭收入、平时消费水平。在评定阶段,高校会邀请一些教师、学生和校外人士组成评定小组参与评定,以确保资助对象的公平和公正,有时还会将贫困生的名单予以公示。这一过程中的学校知情权主体就由高校及高校教师扩大到了评定小组成员,有时还要扩大到不特定的学生。2004年重庆工商大学对贫困生家庭隐私进行公示,将贫困生置于非常尴尬的境地。对于来自于爱心人士、基金和机构的资助,资助者也往往希望知道受资助对象的信息来确保自己的资金使用到位,学校会将学生信息提供给资助方,如果学校没有完备的管理制度,会产生严重的后果。
2.学生心理咨询工作中二者的冲突。高校学生近些年不断出现因心理问题而导致的事件,高校有保证学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义务,希望通过心理咨询工作及时了解学生的心理问题并及时解决;学生也希望通过心理咨询来缓解和解除自己的心理困惑。但是,如果高校将在此过程中了解到的学生个人信息使用和管理不当,就会造成二者冲突。例如心理咨询教师擅自披露所获知的学生隐私,或者将自己了解到的信息在自己的论文中加以引用,或提供给学生的班主任作为管理使用。
3.宿舍管理中二者的冲突。高校学生住集体宿舍,有些学校会不定时对学生的宿舍进行检查,如果不注意就会与学生的隐私权产生冲突。长江日报曾报道武汉市洪山区一学生公寓管理人员未经学生允许私自进入学生公寓收缴学生的“热得快”等大功率用电器,引起学生的强烈不满。高校还经常对夜不归宿的学生查铺和对宿舍内部的设计公开评比。学生宿舍内部如何设计属于宿舍成员的共同事务,是否公开需要宿舍成员同意,学校如果未经同意就进行评比并公布评比结果,可能会造成学生不满。
三、高校知情权与学生隐私权冲突的协调
(一)法律至上原则
(二)以人为本、权利平等原则
人是社会的基本组成单位,社会发展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满足人各方面的需要。以人为本原则适用到高校学生隐私权上,就是在对待和处理高校学生隐私权问题时,应该以满足学生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为根本目的。《高等教育法》第四条规定:“高等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使受教育者成为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在处理高校知情权和学生隐私权关系时,必须以如何有利于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为中心。高校了解学生的个人信息是为了提高管理水平,管理水平的提高是为了更好地促进学生的发展,高校要走出“为了管理而了解,为了了解而管理”的怪圈。权利平等原则包括权利之间的平等和权利主体的平等。高校知情权和学生隐私权对应的是高校及其学生的利益,利益冲突才是权利冲突的原因。不能说这种利益高于那种利益,因此也无法说这个权利优先于那个权利,这两个权利是平等的。
(三)基本权利基础上的利益衡量和公益原则
利益衡量原则是日本及我国台湾地区学者提出的,认为“法律不可避免地会出现漏洞……这些未被明文规定而又应予保护的利益,有些是尖锐对立不可调和的,虽然在这种情形下存在着多种选择的可能性,但利益衡量的结果只能是舍弃某一个具有较少合理性的利益,而保存另一个更具合理性的利益。在数种并非不可调和的利益的情况下,采用利益平衡的方法,寻找一个互不侵犯的界限,使不同权利都得到法律保护”。[4]公共利益原则是指“个人隐私原则上受法律保护,但如果与社会政治利益及公共原则发生冲突,则要区别情况加以对待”。[5]公共利益原则是在衡量个人利益(如隐私权)和他人利益(如知情权)后提出的优先保护公共利益的原则。隐私权从本质上说是完全私人化的权利,天然对抗公共利益,因此当学生的隐私权与高校的知情权发生冲突时,一般应该满足高校的知情权。但这里提出“基本权利基础上的利益衡量和公共利益原则”,是因为人之为人是有基本权利的,比如生命和人格尊严,不能以公共利益或其他更大的利益为由来剥夺这些基本权利,即使权利主体主动放弃。
学生隐私权与高校知情权发生冲突时,按照利益衡量和公共利益原则一般先满足知情权,在知情权得到满足的情况下保护学生隐私权。学校在校园内公共场所安装监控系统,其目的是为了能及时、全面了解校园内的安全状况,但达到这一目的后就要尽力保护学生的隐私权。教师为了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要求知悉学生以往学习成绩、家庭背景等个人信息,应该予以满足。教师知悉后只能用于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而不能用于其他目的或者公开。在高校知情权与关系到学生人格尊严的隐私权发生冲突时,任何时候都不能要求学生放弃自己的隐私权来满足高校的知情权。例如怀疑某名学生有偷盗行为,不能借口任何理由来搜身,即使学生主动要求搜身来证明清白,因为有些权利即使是权利人自身也不能放弃。
《诗经小雅北山》有“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西方法有“穷人的草房,风可以进,雨可以进,国王不能进。”对隐私的看法中西方文化截然不同,但无不希望保持内心的一片平静和生活的有序。高校学生隐私权法律极不完善,学生隐私权极易与高校知情权发生冲突,协调好二者的关系有利于推动我国高等教育的健康发展。
[1]黄湘礼.高校大学生隐私权及其法律保护[D].四川大学,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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