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长:房产纠纷,公司企业,保险纠纷,涉外纠纷,劳动纠纷
一、涉外法律服务内容概述
涉外法律服务简单说就是具有涉外因素的法律业务,它的内容非常繁多,但我们仍就可以从中归纳总结出一些涉外法律服务的种类和特点,进而大致确定其范围。
(一)涉外法律服务的种类及特点
(二)涉外法律服务的范围
涉外法律服务的范围非常广泛,一般说来可能包括:1、代表外国企业在中国投资;2、帮助中国企业寻找海外风险投资;3、境外上市;4、反倾销、反补贴或其他贸易保护措施;5、国际贸易合同;6、涉外知识产权;7、涉外婚姻、继承等家事法律服务;8、境外收购;9、国际股权私募融资;10、外资企业在华投资公司的日常法律顾问;11、涉外诉讼与仲裁;12、其他一切具有涉外因素的法律服务。
二、东北地区涉外法律服务市场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中国加入WTO,给我国的经济、贸易、生产、服务、消费等各个生活环节带来巨大变化的同时,也对我国从事法律服务业的律师产生巨大而深远的影响,对我国律师的业务水平提出更高的要求。由于东北地区在涉外法律服务方面较国际先进地区乃至我国京沪等发达地区起步晚、基础差,专业人才匮乏,宣传不够,客户往往认为我们东北地区的律师还不能满足他们的全面涉外法律服务需求,因而一些企业宁愿花大价钱从国外或者北京、上海聘请律师代理涉外法律事务而不用本地律师。这给东北地区本地涉外律师带来空前的竞争压力。
笔者曾经与美国、日本、香港、北京等地的著名律师所有过业务合作,也做过有关的调研工作。总结起来,上述情况产生的原因即东北地区涉外法律服务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涉外法律服务专业律师人才相对匮乏
东北地区涉外律师人才本来就不是很多,近年来一些业务水平、综合素质较高的本地涉外律师又纷纷选择前往北京、上海发展,有一些涉外律师人才甚至直接到国外律师所发展,使得本地涉外律师人才匮乏。由于这些专业人才的流失,于是很少能集合形成主打涉外法律服务的专业化、品牌化、规模化的律师事务所。而涉外法律业务,尤其是外资公司的非诉讼法律业务往往是看所谈业务,而不仅仅相信律师个人的资信、实力与效率。笔者目前经常有合作的一位中国律师就是这样,他选择在日本律师事务所从事中国法律顾问工作而不愿再在东北做律师。在伦敦和香港的律师事务所也有很多这样优秀的东北涉外律师人才。
(二)语言的沟通和风俗文化理解成为律师开展涉外业务的障碍
(三)国外以及京沪等地律师进入东北涉外法律服务市场给我们带来了冲击
近年来,北京、上海等地知名涉外律师事务所,甚至国外律师事务所纷纷登陆东北,设立分支机构或者办事处,或者凭借一定的品牌影响力及互联网媒介,在涉外法律领域与本地律师所竞争,拿走很多大的涉外法律业务。就笔者所知,大连很多涉外法律服务大单就被这些律所巨鳄包揽,不仅外国客户委托他们,而且本地企业的涉外业务也多数委托了他们。客观地说,外地律师所先进的服务理念、科学合理的运行机制和资历经验都是我们本地律师所不具备的。此外,外地律师事务所还往往会发挥资金、品牌优势高薪聘请本地一些既懂法律又懂外语、经济等复合型法律服务人才加盟并就地提供法律服务,与我们本地律师所展开人才竞争。
三、面对现实,正视差距,抓住机遇,勇于进取,全面发展东北本地涉外法律服务事业
面对新形势,我们只有抓住机遇,不断完善自我,增强实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才能沉着应对挑战,积极参与竞争。因此,提高和完善我们自身的涉外法律服务水平势在必行。笔者一直在东北地区从事涉外法律工作,在2007年组建了专业从事涉外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在2008年成为大连市律师协会首届涉外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凭借十几年“与狼共舞”的经验,就现阶段东北地区涉外律师面对的上述问题提出一些解决方案,供大家参考。
(一)在与外国客户交流时,解决好语言和文化沟通这“第一关”
语言和文化交流是与外国人打交道的基础,所有的业务都是由沟通开始。一个好的涉外法律服务律师,首先要有较高的外语水平,这是进入涉外律师领域的基本条件。所以,加强对外语和外国文化学习,提高沟通能力,是任何从事涉外法律服务行业的律师都应当做好的首要环节。根据笔者的亲身经历,过好这一关的捷径是融入外语交流的环境,在美国和香港工作及受训的经历和访问日本是我最为宝贵的财富,环境的逼迫让我不得不学习外语和外国文化。回国后,我时常参加外国人俱乐部组织的活动,在他们的环境中自然沟通,这样不仅保持了外语交流能力,而且拓展了人际关系获得业务信息。万事开头难!建议大家在和外国人交流前要有的放矢地搜集资料,学习准备,进行热身;在交流过程中要克服羞怯,多听多说勇于表达。这样假以时日,自然能过语言文化这一关。
(二)根据涉外法律服务市场需求进行知识更新,全面提升自身综合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