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报告提出了这样的要求:“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
这给各级行政领导提出了一个更高的要求,新形势下解决复杂问题,不能再靠法治思维以外的想法来解决了。
征收征用环节是矛盾最集中,最不好解决的复杂问题之一。过去的行政领导是怎样解决的呢?国家行政学院韩春晖副教授讲课中讲过这样一个案例:
故事背景是这样的,南方某华侨集中居住的村落,因征收征用的原因,很多居民都同意了拆迁计划,只有一户老太太不同意。为了让这位老太太赶紧的签协议,当地的乡里行政领导想尽了种种办法。
办法一:查查老太太的社会关系,发现他的一个孙子在乡里工作,然后作她孙子的工作,并说如果你奶奶不同意签协议,你会怎样怎样?吓得孙子回家就去苦求奶奶。这个叫“权力思维”。
办法二:直接找老太太谈,问要多少钱?只要乡里能承受就行。这叫“价格思维”。
办法三:找几个身上有纹身的社会大哥,晚上到老太太家做客,吓唬老太太。这叫“暴力思维”。
办法四:找村里的一些与老太太关系好的妇女,天天去老太太家做工作,说“您看看,因为您一个人不同意,让我们大家都受到了牵连,以后我们不能作好姐妹了……”。这叫“情感思维”。
办法五:找一些算命先生,没事在村里转悠,想办法放出风去,说老太太家祖屋风水不好什么的,要知道,当地的老华侨是很相信风水一说的。这叫“迷信思维”。
上述的多种办法,就是没有法治思维。
啥是法治思维?这是一个很学术很前沿的新概念,大体借鉴于西法中的法律思维一语,水平有限,也写不出啥高深的东东,简单理解就是解决问题的时候脑子里想到的是用法律来解决,尤其是对执行公权力的人来说,这很重要,很重要。行使权力的合法性、执行法律的程序正当性,保障公民权利的目的性,维护法律尊严的权威性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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