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法典系统整合了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汲取了中华民族5000多年优秀法律文化,借鉴了人类法治文明建设有益成果,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民法典。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颁布实施的三周年,海南省司法厅、海南省普治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八次党代会部署,将突出宣传民法典作为全面实施我省“八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通过组织开展“民法典进乡村”主题活动,全方位掀起民法典学习宣传热潮,推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尚。
一、背景情况
民法典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多次修改和完善,最终于2020年5月28日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对于完善我国的法律体系、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八五”规划实施以来,海南省高度重视民法典的宣传学习工作,将民法典纳入全民普法和全面依法治省工作重点内容予以推进,通过深入宣传民法典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发展、服务民生化解基层矛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引导全社会增强法治观念,公民法治素养得到明显提升。
二、主要做法
(二)整合多方力量,凝聚普法向心力。依托全省5000名律师的资源优势,开展“百所进千村”民法典普法活动,推动律所党支部与村镇党支部结对共建,为农村群众提供点对点、面对面的菜单普法新模式,真正将法律服务“触角”延伸到最基层。
围绕青少年群体身心特点,量身定制“护苗”专项行动法治宣讲进乡村活动、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宣传进乡村活动,累计举办法治讲座500场,法律咨询166场,集中宣传199场,发放宣传资料11.7万余件。聚焦留守老人、留守儿童、退休职工等重点人群,组织法官、检察官、政法干警深入全省各乡镇开展以案释“典”274场,帮助群众守好“钱袋子”。深化树荫普法活动,邀请通晓少数民族语言的基层干部深入田间地头为农村群众解读民法典知识,借助司法所、村(居)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等力量,通过“上门服务”帮助农村群众解决矛盾纠纷1万余件,实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加快推进村(居)民小组“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今年累计指导市县开展法律培训216场,目前全省已有2.8万余名“法律明白人”活跃在基层一线,成为乡村普法的坚实“护航者”。打造民法典主题宣传阵地,在全省村(居)创建了法治图书角、民法典宣传长廊1706个,将民法典列入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学习内容,认定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2108人,发动“结对子”工作人员1388人,发放法律书籍12000余册。
三、工作启示
海南省司法厅持续加大“线上+线下”普法力度,通过扎实开展“民法典进乡村”主题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学“典”、用“典”的浓厚氛围。
(一)普法宣传的实效性得到进一步加强。结合民法典普法重点,对村(社区)干部、司法助理员、调解员、法律明白人等队伍开展专题培训,提升队伍的实战能力。相较于以往的“大水漫灌”,更侧重于结合不同群体的法治需求,定制好普法“菜单”,聚焦农村群众关心的婚姻家庭,山林土地,邻里关系、民间借贷、农民工维权等民生、热点问题开展“精准式”普法宣传教育,切实增强普法工作的实效性。
(三)普法工作的大格局得到进一步完善。强化部门普法主体责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了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和普法任务清单,并按照清单要求,把普法责任分解到各成员单位,按时提醒、督促各成员单位有序推进普法工作,构建起全省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全员参与的“大普法”工作格局。
罪犯思想政治教育典型案例
【摘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提高人民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人民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加强罪犯这一特殊群体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对于把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海南省监狱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与罪犯思想政治教育有机结合,围绕促进罪犯在思想上、情感上、行动上认同党的领导、认同伟大祖国、认同中华民族、认同中华文化、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教育目标,不断深化罪犯思想政治教育,引领罪犯感恩党和政府。
当前,我省监狱押犯数量持续高位,押犯构成复杂,教育改造难度大,对监狱安全稳定带来巨大风险挑战。对此,海南省监狱管理局从践行改造宗旨和维护监狱持续安全稳定的现实需要出发,针对罪犯普遍文化程度低、恶习难改的特点,采取有效手段,持续在统筹推进、充实内容、创新方式、阵地建设等方面发力,破解灌输式思想教育空洞生硬难题,切实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罪犯改造全过程各方面,扎实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教育引导罪犯认罪悔罪,有力维护监狱安全稳定。
一、主要做法
(三)建好教育阵地,整合优质资源。全省监狱系统将宣传阵地建设作为精神文明建设和罪犯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抓手,充分发挥宣传阵地作用,整合狱内和社会优质教育资源,开辟罪犯思想政治教育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新模式。省监狱管理局建设一体化电教平台,与各监狱监区联网,实现线上直播教学、线下同步互动,充分利用系统内和社会的优质教育资源积极开展各项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为罪犯思想政治教育赋能增效。自平台建成以来,累计开展社会专家“阳光大讲堂”21期,民警教师精品课228课时,以及“高墙春晚”“线上亲情帮教”等教育活动,罪犯思想政治教育合力进一步增强。打造《迁善报》宣传品牌,牢牢占领宣传阵地。《迁善报》是面向全省监狱系统和全体罪犯发放的内部刊物,自创刊以来累计印发169期,大力宣传爱国主义精神、形势政策、法律法规,及时发布狱内改造工作动态,择优刊载罪犯迁善改过感悟,积极展示教育改造工作成果,成为广受罪犯喜爱、凝聚改造正能量的刊物。
(四)创新方式方法,深化教育效果。危险落后罪犯悔罪意识薄弱,改造动力不足,有的罪犯因为父母无人赡养、子女失学等家庭问题悲观绝望,随时可能铤而走险。为此,省监狱管理局持续开展帮扶家庭特别困难罪犯的“彩虹行动”,自活动开展以来省局和各监狱共开展走访特别困难罪犯家庭180户,累计使用帮扶资金60余万元,帮助解决入学、生活、财产刑履行、寻找失联亲人等实际困难,并努力讲好改造故事,以感化促转化,用党和政府的温暖引领罪犯迷途知返。例如,此外,省监狱管理局还通过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朗诵比赛、“四史”知识竞赛、“百人大合唱”、撰写认罪悔罪书、改造微视频等活动,不断加大思想政治教育力度,激发罪犯爱党爱国情怀,营造积极改造的浓厚氛围。
(五)培育专业队伍,加强组织保障。民警的素质能力是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的关键。省监狱管理局针对师资力量薄弱、覆盖面不足、教材不统一等问题,通过成立教学课题组、开展技能比武等举措,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专业化民警教师队伍。由局教育改造处牵头成立思想政治等教学课题组,统一使用司法部统编《政治教育教材》进行备课,明确教学目标、统一教学标准、优化教学设计,着力打造思想政治教育精品课程。结合监狱系统岗位大练兵工作要求,深入开展教育改造技能特色化大比武,采取民警教师教学比武、典型案例展品等方式,层层选拔优秀民警教师和个别教育能手,以技能比武带动罪犯思想政治教育质量不断提升。
二、取得成效
(一)有力维护监狱安全稳定。实践证明,开展困难罪犯思想政治教育,在罪犯当中形成了一股强大的正能量,教育罪犯爱党爱国、遵纪守法,提升了罪犯的思想政治觉悟,政治教育合格率达95%以上,为监狱安全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全省监狱连续19年实现无罪犯脱逃,无狱内重特大案件,无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无重大疫情的“四无”目标,为平安海南、法治海南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三、经验启示
近年来,我省监狱系统在罪犯中开展了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罪犯思想政治教育,取得了积极成效,对于加强罪犯这一特殊群体的精神文明建设具有以下经验启示。一是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罪犯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意义,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强化教育内容和宣传阵地管理,充分发挥思想政治教育的引领作用。二是不断完善内容体系,在用足用好司法部统编教材基础上,根据改造实际编写辅助教育读本,打造思想政治教育精品课程,常态化开展党的历史、党的理论、社会主义制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形势政策等专题教育,提升罪犯的思想觉悟。三是注重融合发力,在加强监狱民警教师队伍专业建设的同时,积极拓宽教育渠道,引入社会力量,聘请高校教师、社会志愿者到监狱开展教育活动,增强罪犯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合力。四是强化教育效果,充分运用监狱信息化建设成果,不断创新思想政治教育方式,增强罪犯的自觉性、主动性,深化思想政治教育铸魂育人效果。
下一步,全省监狱系统将紧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监狱工作实际,扎实开展罪犯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进一步巩固和拓展教育成果,推动监狱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