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典法》(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的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1、申请
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2、受理
对于属于本公证处管辖,并符合前条规定的申请,公证处应当受理。
3、审查
三、继承人哪些情形会丧失继承权?
《民典法》(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综合上面所说的,视频录像也是属于处理自己遗产分配的一种方式,但前提也是要有合法的证明材料,而且还需要有见证人的存在才可以进行办理,只要见证人与继承者双方有任何的关系,那么这份遗嘱都是无效的,所以,在处理时就要咨询清楚,从而才能保障自己和继承者的合法权益。
怎么看录音遗嘱是否有效
录音遗嘱的生效条件有几种
订立录音遗嘱要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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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刘丹律师,法律本科,法学功底深厚,逻辑思维灵活缜密,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承办各类诉讼,尤其擅长办理各类合同、劳动、婚姻、债务债权、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等业务。其在办案过程中不断地学习并提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以确保用专业的法律知识、诉讼技巧和务实的职业精神为当事人提供全面、优质的法律服务,致力于为当事人挽回和避免损失,争取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化。刘律师始终秉承诚信的执业理念,坚信认真严谨才能为当事人谋求最大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