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中国”与“法治社会”的关系

能有效监督、制约社会公权力的,只有法治。图/邦佐

“法治中国”是中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和法治社会的统称或简要表述。我们在这里之所以用“法治中国”而不用“法治国家”表述中国实行依法治国的治国方略和目标,是因为“国家”有两重涵义:地域意义的国家和政治意义的国家。就地域意义的国家而言,“法治中国”等同于“法治国家”,“法治中国”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个地域范围内建设法治国家。但就政治意义的国家而言,“法治中国”则不等于“法治国家”,而是包括“法治国家”和“法治社会”,法治社会建设在法治中国建设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且具有重要的作用。

法治国家建设是法治社会建设的基础

法治国家建设是法治社会建设的基础,理由主要有五:

其一,建设法治社会需要法律,需要良法为人们行为提供规范,确立社会关系准则。而建设法治社会所需法律,所需良法,需要法治国家供给。没有法治国家,没有人大的科学立法为法治社会建设提供良法基础,法治社会不可能生长、存在。尽管建设法治社会所需法律,所需良法并非完全由人大立法(硬法)供给,社会自治过程中形成和产生的软法也是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法源,但人大立法(硬法)毕竟是基本法源。

其二,法治社会需要相对稳固的经济基础和相对稳定的社会秩序支撑,而相对稳固的经济基础和相对稳定的社会秩序有赖法治政府的保障。没有法治政府,国家经济基础不可能稳固,社会秩序不可能稳定,从而法治社会也就难以存在和运行。

其三,法治社会需要国家公正司法提供有效的解纷机制。法治社会虽然能自生一定的多元化解纷途径,能够通过自治化解大部分社会矛盾和纠纷。但是,国家正式司法制度毕竟是解决争议,维护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没有国家的公正司法,社会稳定受到影响,法治社会将难以维继。

其四,法治社会公民自治主体的生长、发育需要获得政府的宽容、支持和保障,而能宽容、支持和保障公民自治主体生长、发育的政府只能是法治国家的法治政府。

其五,社会公权力也需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予以一定的监督、制约。因为社会公权力也是一种权力。凡是权力,就必须有监督、制约,否则,同样可能产生腐败(如中国足协就曾经产生过严重的腐败)。对于社会公权力可能的腐败,有两种最基本的监督、制约途径:一种是社会共同体内部及其成员的监督、制约;另一种即是国家和政府的监督、制约。毫无疑问,能有效监督、制约社会公权力的国家、政府只能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

建设法治社会是建设法治国家的条件

建设法治社会是建设法治国家的条件,理由主要有三:

其一,法治国家建设需要法治社会建设的配合、支撑。只有在加强法治国家建设的同时加强法治社会建设,法治国家建设才能获得适宜的环境。法治国家不可能在虚无缥缈的空间建设,而必须在现实社会中建设。现实社会是法治国家建设的无可选择的空间。很显然,只有不断打造整个社会尊法、信法、守法、用法的法治社会环境,才可能不断推进法治国家的建设。试想,如果我们的整个社会都不尊奉法律,不信仰法律,我们的大多数国民都不懂法、不信法、不守法,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中,我们还能建设法治国家,建成法治国家么?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中建设、建成法治国家即使不是完全不可能,也会是非常非常困难的。当然,法治社会与法治国家的建设是一个互动的过程,法治社会的建设也有赖于,而且更有赖于法治国家的建设。

其二,法治国家建设有赖于法治社会建设为之提供一定的协助治理机制。现代国家治理不同于传统的国家管理,需要社会的广泛参与。所谓“国家治理现代化”,最重要的特征就是治理主体的多元化。而在多元治理主体中,最重要的主体就是社会公权力主体。另外,像社会公权力需要国家公权力的监督、制约一样,国家公权力同样需要,而且更需要社会公权力的监督、制约。为此,必须加强法治社会建设,促进各种社会自治组织的生长、发展,提高其参与国家法制监督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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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治的正本清源——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资本主义法治思想的比较》恰恰在19世纪后半叶德国的“法治国家”(rechtsstaat)理念发生了重要的变化,即由德国“民族精神”取代了自由主义,由实在法学取代了自然法学,原来的“法治国家”原理转变为“形式性法治国家原理”(formelle rechsstaatsbegriff)。[25]据此,只要政府依法行政和法院依法审判,就是法治国家,而不必考虑法律本身的内容是否是http://www.110.com/ziliao/article-544370.html
2.秦朝是一个法治国家吗?审讯后,作出判决,并“读鞫”,进行宣判。鞫,审讯。读鞫,就是宣读判决书;宣读后,当事人服罪,照判决执行;如称“冤”,可以请求再审,叫“乞鞫”。乞鞫可以由当事人提出,也可由第三人提出。 四、结论 “法制”不同于“法治”,我们现在还要求以法治国,说明我们现在尚且不能严格上说是一个法治国家,更不要说秦朝https://blog.csdn.net/bonny95/article/details/2120032
3.“法治”还是“法制”法制(Legal system)本意是一个静态的概念,是“法律制度”或者“法律和制度”的简称 法治(rule of Law)表达的是法律运行的状态、方式、程度和过程 2.产生的时间先后不同 人类世界还没有产生宪法以及民主的时候,就存在“法制” “法治”则是晚近才产生,强调对国家权力的限制和制约 https://www.meipian.cn/4xbkrlfe
4.理论网1999年全国人大通过宪法修正案,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载入宪法,实现了从“社会主义法制”向“社会主义法治”的转变,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初步形成。 党的十六大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并将社会主义民主更加https://www.cntheory.com/lltt/202403/t20240326_63887.html
5.法治国家的基础建设光明日报李林:在邓小平同志的民主法制思想中,有一个基本的原则,就是执政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这是对我们党执政经验的深刻总结。这一原则已经载入宪法和党章之中。 周成奎:党的十五大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在认真总结近20年民主法制建设经验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任务,把依法治国确立为https://www.gmw.cn/01gmrb/2008-12/24/content_87201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