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智慧法律服务建设应统筹兼顾
□陈泽仪吴晨璇
借数字技术,为当地民众提供更高效、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贵州黔南搭建的“智慧司法服务平台”被评为“2023年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创新案例”,其在充分听取法律专业意见、不断调整技术设计方案基础上对线上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21项功能的整合,使民众无法到现场接受调解、无力自行聘请律师、无从获知权威法律知识等困难在“一站”间均得到有效解决,亦为公众足不出户享受优质法律服务提供可能。而同样榜上有名的广西玉林“公共法律服务云超市”,近期建成的安徽宣城公共法律服务“掌上服务大厅”、广东兴宁“智慧司法云”等项目,亦大致遵循同样思路。
2020年,中共中央印发《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提出大力推广运用远程网络等法律服务模式,以促进城市优质法律服务资源向农村辐射,有效缓解法律服务专业力量不足问题,并计划到2022年,基本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保证人民群众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而随着数字技术迅猛发展,2021年,国务院印发《“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提出应促进人工智能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应用,鼓励支持智慧法律服务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亦提出,建设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为民造福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公共法律服务作为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亦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服务性和保障性工作。建设现代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高智慧法律服务水平,应始终把人民的需求放在首位,推动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有机结合与良性互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次法律服务体验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陈泽仪吴晨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