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在回顾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时指出,“我们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国家安全领导体制和法治体系、战略体系、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同时在第十一部分阐述健全国家安全体系时强调,“完善国家安全法治体系、战略体系、政策体系”。2023年5月30日,二十届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指出:“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坚持发扬斗争精神,坚持并不断发展总体国家安全观,推动国家安全领导体制和法治体系、战略体系、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在法治体系、战略体系、政策体系这“三个体系”中,战略体系无疑具有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的特点。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刻洞察世界发展大势,准确把握国家安全战略需求,构建起中国特色国家安全战略体系,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提供了坚强安全保障。
一、新时代国家安全战略体系的构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战略问题是一个政党、一个国家的根本性问题。战略上判断得准确,战略上谋划得科学,战略上赢得主动,党和人民事业就大有希望。”与此相反,如果一个国家、一个政党在战略上出了问题,就可能犯颠覆性错误,最终导致战略失败。毫无疑问,国家安全战略更是如此。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国家安全,始终将其作为治国理政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地提出了总体国家安全观重大战略思想,并以此为统领不断完善国家安全战略体系,形成了把国家安全视为事关全局和根本重大战略问题认识下,从国家安全战略思想到国家安全战略文本的国家安全战略体系。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战略思想则在相当程度上直接影响着事物发展的总体趋势和方向。2014年4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首次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重大战略思想,此后这一战略思想在维护和塑造国家安全实践中不断得到丰富与发展,形成了涵盖二十个重点安全领域、多个国家安全重大事项,内蕴“五大要素”“五对关系”“十个坚持”“五个统筹”等精髓要义的思想体系。总体国家安全观是我们党站在战略全局高度,把马克思主义国家安全理论同当代中国国家安全实践、中华优秀传统战略文化相结合的最新成果,把我们党对国家安全基本规律的认识提升到一个新高度、新境界,是包括完善国家安全战略体系在内的一切国家安全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除此以外,近些年来我国提出“全球安全倡议”“国际粮食安全合作倡议”,发起《全球数据安全倡议》,发布《全球安全倡议概念文件》等,也都以战略眼光为应对国际安全挑战提供了中国智慧、中国方案。至此可以看到,新时代国家安全战略体系彰显出鲜明的中国特色、时代特色,其既表现在思想理念层面,亦体现为具体的文本表达,正是国家所确立的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不同领域的安全战略共同构成了具有整体性的国家安全战略体系。在这个体系中,国家安全战略不是孤立、静止的,它们既各有侧重又相互关联,形成一个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
二、新时代完善国家安全战略体系的思维方法
在思维方法上,新时代完善国家安全战略体系同样特色鲜明,集中体现了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方法论。实际上,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国家安全篇”,总体国家安全观具有深刻的思想内涵和丰富的哲学意蕴,从根本上彰显出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总体”二字表征着“大安全”,既是总体国家安全观重大战略思想之精华,更包含着完善国家安全战略体系所运用到的战略思维、系统思维、底线思维、法治思维、创新思维等一系列科学思维方法。
第一是战略思维。所谓战略就要高瞻远瞩、运筹帷幄,从全局、长远、大势上判断决策,必须从战略上看问题、想问题。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国家安全工作座谈会并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国家安全工作,成立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明确国家安全战略方针和总体部署,推动国家安全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设立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即是为了对国家安全工作实施有力的统领和协调,深刻体现了战略思维。《国家安全战略(2021—2025年)》强调“加快构建新安全格局”,此处之“格局”意味着眼界、思维方式所展现的广度与深度,同样体现出完善国家安全战略体系必须观大势、谋大局、抓大事,从而增强战略前瞻性,赢得战略主动的一面。
第三是底线思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善于运用底线思维的方法,凡事从坏处准备,努力争取最好的结果,做到有备无患、遇事不慌、牢牢把握主动权”。在时代话语中常以“兜底”“托底”“补短板”等表达,来生动地呈现底线思维。完善国家安全战略体系同样强调底线思维之运用,如《纲要》指出“坚决维护国家核心和重大利益”,这即是国家安全战略中一条不可突破的底线。又如,《国家安全战略(2021—2025年)》更是直接强调“筑牢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安全底线”“在国家核心利益、民族尊严问题上决不退让”。只有坚持底线思维,强化忧患意识、危机意识,方能有备无患、遇事不慌,牢牢把握主动权。
第四是法治思维。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完善国家安全战略体系亦不例外。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十点要求中指出,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要“加强法治思维,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国家安全制度体系”。《纲要》特别指出“把法治贯穿于维护国家安全的全过程”,《国家安全战略(2021—2025年)》也强调“更加注重法治思维”,而在《国家网络空间安全战略》中更是多次提及“法治”,由此不难看到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完善国家安全战略体系中的实际运用。
第五是创新思维。创新思维强调善于应对形势变化,打破思维定势,锐意开拓进取,其中凸显了鲜明的问题导向。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国家安全战略纲要》时,对经济社会形势、安全风险挑战进行了分析研判。《国家安全战略(2021—2025年)》提出新形势下维护国家安全,必须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快构建新安全格局;强调加快提升生物安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人工智能安全等领域的治理能力,这些都是此前没有专门涉及的,深刻体现出对国家安全新形势新变化的科学判断和准确把握,实际上也促成了总体国家安全观随国际国内安全形势变化而不断丰富发展。
最后,对总体国家安全观方法论本身的丰富发展,也必然影响完善国家安全战略体系的历史进程,如二十届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针对“风高浪急”“惊涛骇浪”重大考验,在此前坚持底线思维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提出“极限思维”。极限思维强调将事物推至极限状态来认识和把握,为在国家安全问题复杂程度、艰巨程度明显加大情况下,继续推动完善国家安全战略体系提供了新的思维方法。
三、把完善国家安全法治体系、战略体系、政策体系同步推进
党的二十大报告在国家安全专章中强调“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国家安全法治体系、战略体系、政策体系皆属国家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国家安全体系现代化也意味着必须实现“三个体系”的现代化。为此,既要看到“三个体系”各自的侧重点,又要把握三者间的有机统一,在新时代新征程同步推进完善国家安全法治体系、战略体系、政策体系。
第二,“三个体系”相互支撑。“三个体系”侧重点之差异使其具有不同的作用功能,在体系运行良好的情形下,三者可互为支撑、彼此加持。这非常类似于战略与策略的辩证统一关系,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策略是在战略指导下为战略服务的”,要“把战略的坚定性和策略的灵活性结合起来,站位要高,做事要实,既要把方向、抓大事、谋长远,又要抓准抓好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一方面,具有顶层决定性、全局统领性的国家安全战略需通过完善的政策体系、法治体系及运行来贯彻实施。例如,《纲要》提出“把法治贯穿于维护国家安全的全过程”,《国家安全战略(2021—2025年)》强调“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这些战略任务在党的政策文件中也被多次强调,并通过加快重要领域国家安全立法得以贯彻实施。另一方面,国家安全政策通过立法得以系统固化,如2020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强调“要积极推进国家安全、科技创新、公共卫生、生物安全、生态文明、防范风险、涉外法治等重要领域立法”,并在《生物安全法》《反外国制裁法》《对外关系法》等法律文件中体现。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2021年度重大招标专项课题(编号:LSYZD21009)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西南政法大学国家安全学院副教授、总体国家安全观研究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