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宁,广大居民眼中的“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是“政策法规的宣传员”“社情民意的信息员”“矛盾纠纷的调解员”和“法律服务的联络员”,是在社区里营造“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良好法治氛围助力法治社区建设的重要参与力量。
沙龙活动中,4位嘉宾结合“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在矛盾纠纷化解、开展普法宣传、保障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起到的关键作用,以案释法,提出鲜明的观点看法,总结宝贵的经验做法。
自司法部发布实施“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以来,长宁区紧贴社区实际,在深入推进“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工程方面寻求新思路、新办法,让“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工作机制在长宁这片法治沃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制定、实施的《指引》为选拔、培养、运用、管理“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提出要求和指导方向。
面对基层法治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挑战,“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选拔和培养也要跟得上新形势,与时俱进。在发言中,长期参与基层社区治理第一线的代表们畅所欲言,听得出,通过几年的实践,“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工程取得的成绩不少,然而存在问题也同样不可忽视。
人选从哪里来?哪些人群最受居民欢迎?不少基层代表认为,“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不能“一选了之”“一报了之”,而是要从知识和年龄结构、工作经验和个人素质等进行综合、全面的考量。如在现阶段,社区老年居民的法治需求量大,呈现问题多样、情节复杂等特点,在选拔新的人选时,就要注重基层需求,选拔出既有法治素养又有群众威望的人选,便于为居民区群体性需求提供分层、分类的法律支持,形成精准化、个性化的治理模式。
大家认为,各街镇深入社区开展调研,挖掘出一批热心社区公益、善于做群众工作、深受群众信赖和支持的达人、能人参与到社区治理中,加大对此类人群的培养力度,提升他们的法律专业知识,以便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中发挥出较强的示范带头作用。
一位参会人员表示,深化“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工程是长宁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新格局的重要举措,将为法治长宁建设添砖加瓦。
校核|宋竟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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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如何选拔“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他们这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