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山东省司法厅主要负责同志等介绍山东推进全省守法普法工作,提升全民法治素养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前面的发布词提到,山东近年来实施了“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请问省司法厅是如何推进这项工作的?
孙春雷:为大力推进法治乡村建设,近年来,山东大力培养“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有效充实壮大了基层法治人才力量。具体做了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抓制度,着力规范选育培养。制定出台《山东省乡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指引》,明确了“法治带头人”和“法律明白人”职责和选拔、培养、使用等程序和要求。截至目前,全省累计选拔培养“法治带头人”和“法律明白人”26万余名。
二是抓培训,不断提升能力素养。将“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纳入“八五”普法培训重点对象,建立分级培训制度,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开展常态化培训。依托山东广播电视台“山东省乡村振兴普法宣传站”开展全员法治培训。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建设“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网络学法考法平台。利用新媒体建立“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法律知识学习群。每年对“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开展现场实践培训。
四是抓管理,健全完善评价激励机制。建立动态管理数据库,从遵纪守法、普法宣传、业务学习、调解成效、示范作用等方面建立工作成效评价体系。对表现优异、成绩突出的先进个人,积极向全国普法办推荐宣传,在省级普法网站、普法公众号、山东乡村普法广播等媒介予以重点推介。今年,《法治日报》刊发了枣庄市“法律明白人”王玲的事迹,该同志作为山东优秀代表在全国“法律明白人”培训班上做典型发言。山东广播电视台生活频道“法润齐鲁”专栏连续10期对山东优秀“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专题报道,有效激发了“两支队伍”的干事创业热情。
山东广播电视台记者:
网络等信息化技术是开展普法工作的重要手段。请问,省司法厅运用信息技术创新普法形式方面取得了哪些进展?
何旭:随着网络等信息化技术迅猛发展,涌现出了越来越多的“网络+”形态。运用网络技术开展普法,不仅能够拓展普法的广度和深度,而且使普法工作更加便捷、高效。主要做了三方面工作。
一是依托网络等新技术构建普法宣传矩阵。省司法厅建成融媒体中心,与20余家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建立了常态化沟通协同机制,统筹全系统900余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形成普法矩阵效应。截至目前,全省共开设各类普法栏目2000余个,建设普法网站600余个,形成了“舆论全覆盖、媒体全联动”的普法传播态势。
三是依托网络等新技术创新普法宣传方式。把互联网作为普法创新发展的最大增量,开展网上普法知识竞答、文艺作品评选、文创产品征集等活动,充分利用图像、动画、声音和视频等多种手段,真正让普法走进寻常百姓家。近年来,各地各部门积极探索,打造了“泉晓法”普法矩阵,“鸢晓法”“菜晓法”系列卡通形象,“法治青风”普法微剧场等多种形式新媒体普法产品。同时,整合“报、网、端、微、屏”等平台资源,创新普法宣传方式,注重培树特色品牌,着力提升普法宣传工作质效。
山东法制报记者:
公民法治素养是构建法治国家和法治社会的基石,请问,山东在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方面有哪些具体的做法?
杨增胜: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是“八五”普法的主要任务之一,也是开展普法工作的主要目的。为此,省司法厅主要做了三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制度设计。推动制定《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具体措施》《山东省贯彻〈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的具体措施》《关于进一步增强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在法治社会、法治文化建设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一体谋划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工作,搭建提升公民法治素养的制度框架。
三是创新平台渠道。创新推行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制度,在泰安市、德州市、滨州市、汶上县、阳谷县建立205个观测点,深入群众收集学法用法需求,依托大数据加强法治需求分析,开展对象化、分众化普法宣传工作,推动普法工作由“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同时,把测评结果作为各级各部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情况的重要评价参考,进一步巩固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的成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