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维志:云南省委政法委员会执法监督室主任,兼云南省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公正司法专项组办公室主任
作为省司改办主任,孔维志以实际行动参与改革、推动改革、服务改革。他多次深入我省第一批12家司改试点单位调研,全面掌握基层第一手资料,确保我省改革符合基层实际;他带领省司改办全体人员制定、研究、审核《云南省司法改革试点方案》等文件60余份,为我省司改顺利推进提供了制度支撑;他积极组织协调推动司改成员单位的工作,召集多家单位召开协调会50余次,确保我省司改形成合力;他直接督办指导司改任务落实,赴基层试点法院、检察院面对面解决问题20余次,培训政法干警10余次,被基层干警誉为“司改专家”。
在孔维志及其同事的不懈努力下,目前,我省法院、检察院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人财物省级统管、司法职业保障4项改革试点工作已全面推开,工作进度位于全国前列,取得了较好效果,受到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同时,我省其他司改工作也取得卓有成效的进展,完善了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加大了公安机关管理体制改革力度,社区矫正改革更规范,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和违法违规惩戒制度更健全。特别是我省在全国首家下发了《关于规范和保障辩护律师依法执业有关问题的规定》,司法部、《法制日报》等中央机关网站和媒体进行了专题报道。
云南司改工作和孔维志个人表现得到中央司改办肯定,去年曾被借调到中央政法委(中央司改办)帮助工作,借调期间优质高效完成了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守护一方平安的派出所长——汪钊
汪钊:昆明市公安局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分局阳宗派出所所长
“目能所及、耳能所闻、呼能所应,敢于担当、敢于创新、敢于奉献、敢于吃苦。”这是阳宗派出所的“所训”。该所民警在所长汪钊的带领下,牢记职责使命,将“所训”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党建聚力量、以队伍促发展,以优良的工作作风、爱岗敬业的奉献精神、大刀阔斧的改革精神推动派出所工作迈上了新台阶。
面对警力紧张、任务繁重的局面,汪钊带领该所9名民警主动作为,以“群众满意、社会和谐稳定、犯罪分子畏惧”为目标,坚持“四严”并举的方针,打击整治辖区内影响恶劣的违法犯罪行动。整治行动开展以来,该所刑拘29人、逮捕25人、治安拘留83人,与同期相比上升了46%、120%和210%,实现了辖区打架斗殴警情下降150%,涉毒违法犯罪下降75%,盗窃警情下降55%。
群众评价说:“比起以前,现在的治安状况好多了,我们在这里做生意,心里也踏实很多。”而汪钊的目标就是通过3年努力,实现辖区无案可破,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上升,民警幸福工作、生活。
“派出所强,则全局强。”秉持这样的理念,汪钊带领该所民警不断加强派出所基础建设和民警执法能力建设。该所加强民警执法培训,每周组织民警学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图册》等,使每名民警真正成为熟悉法律、懂业务、精技能的全能型民警。
在汪钊的带领下,阳宗派出所全所民警冲锋在前,发挥吃苦耐劳、勇于奉献的精神,克服了一切困难,打赢了一个又一个攻坚战,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汪钊还荣立个人三等功4次。
英勇无畏的禁毒先锋——李红旗
李红旗:昌宁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
作为一名禁毒大队大队长,李红旗爱岗敬业,以对禁毒事业的无限热爱和执着追求,坚持战斗在第一线。面对严峻的禁毒形势及繁重的禁毒任务,他按照上级公安机关及各级党委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禁毒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带领全体队员发扬不怕苦、不怕累、团结务实的精神,积极开展禁毒专项行动,完成了上级公安机关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在抓禁毒各项业务工作的同时,李红旗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首要任务来抓,以“带好一支队伍,确保一方平安”为工作目标,狠抓队伍建设。围绕“无毒县”巩固工作,李红旗深入分析禁毒工作的现状,知难而进、勇于探索,广泛开展调查研究,不断强化队伍管理,提升全体队员打击毒品犯罪的能力和水平。
在侦查办案中,李红旗身先士卒,总是冲锋在前,任劳任怨、勇于担当,处处以身作则,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不辞辛劳地与队员同甘苦共患难,出生入死战斗在禁毒第一线,参加了系列贩毒大案的侦破。在他身体力行地带动下,禁毒大队被打造成一支“招之即来、战之必胜”的“铁军”。
通过努力拼搏,昌宁县禁毒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超额完成了各项任务。2016年以来,全县共侦破毒品刑事案件95起,缴获各类毒品近300千克,完成部级目标任务1起、省级目标案件2起、市级目标案件2起。无论是抓侦查破案,还是“无毒县”巩固工作、毒品预防教育、禁种铲毒、禁吸戒毒及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李红旗带领的昌宁县公安局禁毒大队都取得了显著成绩,受到了上级公安机关及各级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
一心为民解忧的社区民警——符泽悟
符泽悟:宣威市公安局西宁派出所靖外警务室社区民警
自参加工作以来,符泽悟近20年一直没有更换过工作岗位。他兢兢业业坚守岗位,经历了靖外派出所从成立到撤销并建立靖外警务室的全过程。
靖外警务室是云南省最大的驻村警务室之一,辖区人口不多,但地广人散,分布在山里的几个村委会距警务室距离均在10公里以上。环境的改变未能改变符泽悟对公安工作的看法。2016年以来,他依然奔走在各村各寨,处理公安工作日常事务,为群众调解各类矛盾纠纷,他“不嫌群众椅脏、不嫌群众食粗、不嫌群众语钝”的“三不嫌”和他的“耐磨功夫”得到了辖区群众的认可,群众非常支持他的工作,警民关系融洽而和谐,各村委会召开村干部会和村民大会时,都要请他去做警情通报和法治宣讲。
一年来,符泽悟参与调解警务室辖区各类矛盾纠纷120余起,在处理一系列难缠的矛盾纠纷过程中,符泽悟发挥了重要作用,终将矛盾化解在基层,避免了矛盾升级。
锻造警魂的“领头雁”——孙武
孙武:宁洱县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自上任以来,孙武始终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文化育警、科技强警、公正待警的方针,把公安文化建设和公安基础信息化建设作为聚警心、强实力的战略举措,用文化的感召力凝聚警心、塑造警魂,提升队伍软实力。
工作中,孙武抓住机遇,狠抓基础建设,加强公安基础信息化建设,提升公安工作的科技含量,提升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战斗力,实现了宁洱县社会治安的和谐稳定。
2013年以来,宁洱县公安局先后在局机关建起了心理咨询服务站、室内羽毛球馆,建设了园林办公区,在办公楼内建成了多功能警史陈列馆和楼道文化长廊。孙武注重让文化发挥潜移默化的作用,激发民警献身公安事业的热情和建功立业的事业心,营造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干事氛围,使整个队伍产生了强大的向心力和凝聚力,推动宁洱县公安工作更好更快发展。
截至目前,宁洱县公安局实现连续12年命案全破,先后有5个集体、14名民警荣立三等功,12个集体、120名民警受嘉奖。2016年11月,一名民警荣获中宣部“全国基层理论宣讲先进个人”称号;有多名民警在普洱市文化艺术汇演比赛中获奖。
目前,宁洱县已建成城乡联网同步运行的平安城市视频监控中心及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全县633路视频监控探头、41套出入城卡口已经安装并投入使用,基本覆盖了全县辖区重要的交通道口和公共场所。2016年,宁洱警方通过视频监控等信息化手段,抓获在逃人员2名,破获刑事案件187起,信息化手段破案占比逐年提升。
战功卓著的业务标兵——郭兆强
郭兆强:腾冲市公安局腾越派出所洞山警务中队中队长
1999年6月,郭兆强大学毕业后通过考试成为一名人民警察。从警18年,郭兆强不仅处理过鸡毛蒜皮的小纠纷,还参与办理了一批大案要案。
2014年1月30日,腾冲市猴桥镇发生一起特大持枪杀人案,造成6人死亡、3人受伤,犯罪嫌疑人邵某驾车逃走。在抓捕犯罪嫌疑人过程中,细心的郭兆强发现,少有人迹的山路上有车辆经过后留下的车辙,根据经验判断,可能是犯罪嫌疑人驾驶车辆留下的痕迹。郭兆强随即带领队员沿着车辙继续搜捕,前进100余米后发现山坡上有一辆用树枝掩盖着的绿色吉普车。郭兆强将情况上报,案件指挥部确认该车就是嫌疑车辆,及时调整了搜捕方向。最终,专案组在案发96小时后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郭兆强因在侦办此案中的突出表现,被省公安厅授予个人二等功。
作为一名社区民警,调解矛盾纠纷是郭兆强的本职工作。通过耐心细致地调解,郭兆强化解了尚家寨张氏兄弟的积怨,使双方当事人重新和好,再续亲情。工作中,他采录各种基础数据10万余条,参与调解矛盾纠纷1053起,办理案件812起。
郭兆强还是禁毒战线上的“拼命三郎”,18年来,郭兆强参与办理涉毒案件589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693名,缴获毒品9.1千克。
因成绩突出,郭兆强3次被腾冲市政府评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8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被腾冲市公安局评为优秀社区民警,受嘉奖2次,6次被评为优秀党员;2012年,他被保山市公安局评为业务标兵;2014年被省政府授予二等功;2016年,他的家庭被保山市公安局评为“最美家庭”。
带病坚守岗位的“女汉子”——邓忠琼
邓忠琼:龙陵县公安局警令部民警
身患绝症、经历了3次颅内手术,左眼视力为零,但邓忠琼初心不改,把对公安事业的热爱之情,投入到工作中,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
拖着病痛的身躯,邓忠琼不辞辛劳,走遍龙陵的10个乡镇、127个自然村,针对治安难点热点问题,反复深入实地调查论证,撰写调研论文40余篇。其中15篇在省级征文中获奖,26篇被市级公安研究、公安实践等栏目选用。她撰写的《边境地区女性毒品犯罪调查》分别获云南省委、保山市政府优秀成果奖项。
邓忠琼一边吃着止痛药,一边坚持查阅收集100余万字的历史资料,走访了300余名经历者,编撰出19万字的《龙陵公安志》,填补了龙陵公安史志空白。
邓忠琼恪尽职守、呕心沥血,百余次辗转龙陵县公安局各科所队、基层派出所,摸清情况、找准问题,开展档案知识培训48次,个人整理各种档案27159卷,指导派出所整理各种档案10192卷,提升公安机关档案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她推进局机关综合档案室管理规范化,龙新、木城派出所被推树为云南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档案管理“示范单位”,创下保山公安机关档案管理省级示范单位之最。
2016年以来,邓忠琼在颅瘤已向肝部转移的情况下,仍然废寝忘食、加班加点,全身心投入到理论研究工作中,撰写出调研论文6篇,其中3篇分别被省市级公安研究、公安实践刊用,《对龙陵民意引领警务改革的实践与思考》被保山市社科联、《保山法学研究》选用,并向省级《云南法学研究》、部级《长安》推荐,为龙陵县公安局的理论调研工作跻身全省、保山市先进行列奠定了基础。
黑颈鹤的守护神——陈峻
陈峻:昭通市昭阳区森林公安局大山包派出所所长
位于昭通市西北部的大山包距离城区73公里,海拔3100-3400米,年平均气温6.2摄氏度。每年“九月九”,与大熊猫齐名的黑颈鹤会从800余公里外的四川若尔盖飞来,在大山包湿地过冬,来年3月飞走。2003年被调到派出所工作的陈峻,在这里已经呆了14年。14年来,陈峻从寒冷彻骨的冰湖中救起过被冻僵的黑颈鹤,也曾为统计黑颈鹤数量,在零下6摄氏度的草丛中一趴就是1个多小时,起身时衣服上都是冰凌子,脚也麻得走不动路。
2005年2月,大山包黑颈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联合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为黑颈鹤安装卫星信号发射器,方便追踪研究。为了能抓捕到黑颈鹤安装发射器,但又不伤害、打扰到黑颈鹤,陈峻凌晨5时许便穿着厚厚的棉袄,带着煮熟的洋芋,来到黑颈鹤栖息的地方睡下,等待黑颈鹤飞出。在抓捕黑颈鹤的过程中,陈峻的手、脸、耳、鼻都被抓伤,鞋子也跑掉了一只。“脚都冻麻了,我完全没感觉。怕伤到黑颈鹤,我当时就想着要以最快的速度抓到鹤,然后赶紧放回去。”在陈峻的帮助下,科研人员成功地给7只黑颈鹤安装了卫星信号发射器。
爱岗敬业的森林卫士——董权
董权:宾川县森林公安局鸡足山派出所所长
董权常年住在宾川县鸡足山上,数十年如一日,用心、用情、用爱为海内外宾客守护着鸡足山这片世外桃园。
18年来,董权凭着对鸡足山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的热爱,加强学习实践,不断探索创新工作方法,积极做好鸡足山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确保了鸡足山森林资源安全和林区治安稳定,实现了鸡足山景区连续32年无森林火灾、无大的破坏森林资源案件发生的好成绩,得到了当地干部群众和驻山僧侣的认可,在平凡的工作中树立了森林公安民警的良好形象。
认真、负责、谦虚、好学,与董权共事过的同事这样评价他。而董权也正像同事们所说的那样,在办案过程中,始终坚持认真负责的态度,及时高效地办理案件,有力震慑了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了《森林法》的权威和尊严,有效保护了鸡足山及周边地区的森林资源。
工作期间,董权先后被评为先进个人8次、优秀共产党员3次,受到大理州森林公安局嘉奖2次,2011年被评为宾川县“优秀人民警察”。
“迷途”少年的心灵导师——杨迪
杨迪: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处检察官
2013年,杨迪从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三处调至未成年人检察处,主办涉罪未成年人一审、二审刑事案件,同时对昆明市所辖7家基层检察院未检部门工作进行业务指导。3年多来,她共办理了涉罪未成年人一审、二审刑事案件125件171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12件17人,用忠心、诚心、爱心、细心履行着一名未检检察官的职责。
工作中,杨迪用心办好每一起涉罪未成年人案件,积极探索创建心理测评等特殊办案机制。通过积极探索,她首次将心理测评引入未检办案工作中,在全省率先创建了心理测评机制。她还获得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并具体负责昆明市检察院未检办案区的创建工作,成功创建了未检工作室和心理咨询室。
在社会力量的支持下,杨迪探索建立了5年回访帮教机制。2013年底,在一起附条件不起诉案件中,杨迪尝试邀请社工参与对被附条件不起诉人的监督考察,成功帮教了两名未成年人,开启了昆明未检检察工作与司法社工合作的模式。杨迪还与志愿者老师密切配合,共商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帮教工作。在她的积极参与下,昆明市检察院未检处正式建立了对涉罪未成年人的5年回访帮教机制,要求案件承办人在受案后5年内,对每一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帮教及跟踪回访。
爱心加专业,是杨迪对自己提出的工作要求。通过不懈努力,2015年,杨迪获“昆明市依法治市先进个人”提名奖,荣获全省未检业务标兵、全省未检优秀个人、全国未检业务能手、全国未检先进个人等称号,被纳入云南儿童保护与转介机制多学科专家小组。
勤廉为民的优秀检察官——余勇
余勇:文山州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
余勇曾是文山州高考理科状元,在重庆攻读法律专业;他曾有留在昆明工作的机会,却毅然回到家乡,成为一名基层检察官;在公诉部门工作期间,他连年创下文山州检察院公诉处办案数量最多,承办疑难案件、复杂案件最多的纪录。
1998年8月大学毕业后,余勇进入文山州检察院公诉部门工作。2013年8月,余勇被调到该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工作。参加工作18年来,他坚持学习,钻研法学理论、检察业务及各类知识,提高了理论水平,夯实了理论功底。
从事检察工作18年来,余勇先后获得多项荣誉。2008年,他荣获“云南省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称号;2009年受到云南省纪委嘉奖;2011年被评为“云南省政法系统优秀共产党员”,同年被评为文山州“勤廉十佳”;2014年被评为“云南省先进工作者”。
守护公平正义的办案能手——南青
南青: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
作为副庭长,南青带领团队连续5年收案数量过千,顺利完成审判任务。2016年,立案二庭荣获“云南省三八红旗集体”称号。
群众的贴心人——陈章军
陈章军:维西县人民法院叶枝法庭副庭长
因为偏远、高寒、缺氧,在维西县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外地来的大学生干不满一年就得跑。”但维西县法院叶枝法庭副庭长陈章军却是一个例外。他的身上有很多标签,如高学历、沿海城市出生等。很多人不相信,这样一个来自沿海城市的大学生会甘心在雪域高原长住,而陈章军,却已经在这里呆了6年。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我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让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达到政治、法律、社会效果的统一。”陈章军说。从事审判工作近4年来,陈章军审理案件200余件,调解撤案率达86%,获得全院办案能手、优秀法庭等荣誉,还被迪庆州中院授予三等功。
监狱规范化管理的推动者——聂海燕
聂海燕:云南省第一监狱政治处主任
作为监狱的政治处主任,聂海燕扮演着一肩挑两担的“双重角色”。在抓好监狱思想政治工作的同时,她还勇挑重担,作为业务骨干积极参与到全力推进全省监狱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工作中,使云南省监狱系统此项工作走在了全国监狱系统前列,得到了省委、省政府、司法部等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
在云南监狱系统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工作由试点到全面开花的5年里,聂海燕充分发挥骨干作用,积极向省监狱管理局规范化精细化管理领导小组建言献策,为省监狱管理局制定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工作标准提供了实践经验和理论支持。
聂海燕主编的《警务礼仪指南》成为全省监狱警察规范警务礼仪、提升礼仪素质的教材,她撰写的《队伍规范化建设要点》成为指导监狱队伍建设的范本。
在聂海燕的努力和推动下,监狱系统队伍规范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监狱警察的规范意识、警容风貌、纪律作风得到了进一步提升。2016年8月,聂海燕作为我省司法行政系统惟一一名女警参加了司法部“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评选。
戒毒人员回归社会的领路人——刘德平
刘德平:云南省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副所长兼禄丰分所所长
工作30多年来,刘德平始终坚守在强制隔离戒毒一线,在场所收治任务重、警力紧张、监所设施老化的情况下,圆满完成了上级党委安排的各项任务。
刘德平带领禄丰分所全面实行云南省“三九一”戒毒模式,结合戒毒工作实际,成立艾滋病戒毒人员集中管理大队,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制定管理制度15个,进一步推动艾滋病戒毒人员管理向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迈进,曾多次受到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部门的一致好评。
禄丰分所医院新增戒毒治疗科和艾滋病抗病毒门诊,成为一级(乡镇级)综合医院、国家级艾滋病疫情监测哨点;并成功申报楚雄州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实现医院定点,戒毒人员参加社会医疗保险,为戒毒人员矫治康复提供了医疗保障。
从警30余年来,刘德平始终践行“永不放弃,充满热情”的信念,用一言一行感染着身边的同事。自2013年兼任禄丰分所所长以来,他带领警察职工认真贯彻党的戒毒工作方针政策,不断提高教育戒治质量,扎实开展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夯实了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各项管理工作,确保了戒毒场所安全稳定。2016年,刘德平先后被授予“云南省司法行政系统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与艾滋服刑人员共舞的“灵魂医生”——唐顺保
唐顺保:云南省建水监狱医院院长
从警从医26年来,唐顺保始终怀着对党的事业无限忠诚,对监狱工作的无比热爱,坚守在艾滋病防治一线,建立了一套完善的艾滋病服刑人员管理和治疗模式,为全国监狱管理治疗艾滋病服刑人员提供了有益借鉴。
建水监狱是我省首批集中关押艾滋病服刑人员的单位之一。因为艾滋病服刑人员的特殊属性,医护人员谈“艾”色变,顾虑重重,都不愿意从事治疗艾滋病服刑人员的工作。为扭转这种局面,唐顺保不仅自己带头做,还动员同在监狱医院做药剂师的妻子参与此项工作。
唐顺保和妻子冒着极大的风险,身先士卒、亲力亲为,影响和带动了全体医护人员参与此项工作。经过多年的坚持和努力,建水监狱医院在医务人员配备、制度建设、医疗管理、出监转介、社会协作等方面,探索出了一套科学的管理和治疗艾滋病服刑人员模式,建立起规范的工作流程。
多年来对艾滋病服刑人员管理模式的探索和临床治疗,唐顺保积累了丰富的管理和治疗经验,他毫无保留地将这些宝贵经验和成果提供给全系统共享。
2015年12月,唐顺保受邀参加监狱卫生与疾病防治国际学术研讨会,并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受到与会国内外专家的高度评价。2016年11月,他在全国监狱艾滋病防治工作督导与培训会上作经验介绍。几十家省内外兄弟单位先后到建水监狱参观学习艾滋病服刑人员管理和治疗经验,他都热情接待,对每一个提问都不厌其烦、耐心回答。唐顺保说:“我们有责任,更有义务加强此类服刑人员关押、改造、治疗的研究,为全国同行们提供一些有益借鉴。”
心系群众的调解高手——思晓德
思晓德:盈江县社会矛盾调处中心主任
2006年8月,盈江县成立社会矛盾调处中心,主要受理县级重大疑难纠纷调解和重大群体性事件处置,思晓德受命负责调处中心工作。
10余年来,思晓德在化解矛盾纠纷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把法律和道德揉和起来进行说服教育,引导群众合理合法表达自己的诉求,使得一起起纠纷得以妥善化解,一桩桩干戈化为玉帛。
思晓德忠实履行人民调解员和社会矛盾调处中心负责人的工作职责,2016年,主持调解各类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86件,成功调处纠纷82件,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指导16个乡镇调解各类重大纠纷和处置群体性事件120余次;参与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会5场次,累计受训人员8000余人次;参与县信访局接访30次;调处中心在全县开展各种形式法治宣传活动200余场次,受教育人数3万余人次。
思晓德工作努力、大胆创新、开拓进取,在县委、县政府开展企业改制、重点工程建设、城镇拆迁、交通秩序专项整顿、征地补偿、水电开发建设等活动时积极参与并建言献策,建议要求公证员、律师介入到以上活动中来,为政府决策提供法律依据,从而有效预防和减少了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
思晓德深知,作为一名司法行政干部,心里要时刻装着群众的安宁;作为一名调处中心负责人,要处处起到表率作用。盈江县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在他的带领下,办事效率高,为党委政府分忧快,得到当地县委、县政府领导的肯定和群众的认可。
践行“公证为民”的带头人——周海春
周海春:昆明市真元公证处主任
周海春从事公证工作31年,热爱公证事业,立足本职工作,始终秉承“诚信为本、心系群众、公正为民”的职业理念,积极开展公证法律服务工作。
周海春是一名执业公证员,同时还担任公证处主任和云南省公证协会会长的职务。在省司法厅和省公证协会党委的领导下,他带领全省公证行业积极拓展服务领域,在全省开展了以服务法治云南、服务和保障民生、服务重大项目建设、服务“三农”4个服务中心为重点的公证法律服务工作。
2016年,省公证协会深入贯彻落实省司法厅文件精神,采取有力措施,以规范化建设为保障,提升公证机构综合服务能力,把公证机构建设成“依法执业、管理规范、运转有序、形象良好”的一线服务窗口。省公证协会整合资源优势,结合规范化建设工作,对口帮扶边疆贫困地区公证机构,促进、推进全省公证行业均衡发展。
省公证协会以信息化建设为突破,搭建公证综合信息管理平台,筑牢公证公信力建设的科技支撑;开展“公证法律服务进一线”“公证公信力建设年”专项公证法律服务活动,让群众走进每个公证处都能切身感受到法律的公平与正义,得到专业、优质、便捷、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
省公证协会与时俱进,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积极推进公证介入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课题研究,编印下发的《公证知识产权保护案例汇编》《办理保护知识产权公证程序指导意见》和调研报告得到司法部和中国公证协会的高度认可,在全国公证行业起到示范推动作用。
“感动茶城”的交通安全守护者——缪应彪
缪应彪: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交警大队工勤人员
缪应彪自2004年11月参加工作以来,以严谨的警容警姿、规范的交通指挥手势、春风化雨般的热情,在平凡的公安交通管理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曾荣获“云南省第二十届五一劳动奖章”,8次受到省、市、区各级嘉奖,被普洱市思茅区授予“人民群众喜爱的交警”和“感动茶城人物”荣誉称号。
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时,缪应彪秉公执法、不徇私情、依法办事。2016年7月的一天,缪应彪查处了一辆违章行驶的蓝箭牌货车,在检查驾驶人驾驶证时,其称忘在了家里。缪应彪按规定暂扣了这名驾驶人的行车证。缪应彪下班后,这名驾驶人通过缪应彪的朋友把一个装有现金的信封送给他,请他“高抬贵手”,但被缪应彪严词拒绝。缪应彪按规定向单位违法处理办公室上交了暂扣的行车证,当事人因无证驾驶机动车被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参加工作以来,缪应彪拒收当事人送礼的次数不计其数。缪应彪说:“只有自己干净,不贪不沾,执勤执法时腰杆才会硬。”从警10余年来,缪应彪以群众零投诉的业绩,出色地完成了每一项任务。
甘于奉献的好交警——黄方彬
黄方彬:永善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教导员
黄方彬1995年9月参加公安工作。在担任永善县公安局万和派出所所长期间,他带队侦办了一批群众反响强烈的恶性案件,破获一批大案要案,赢得群众的交口称赞。
自2001年7月调到永善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工作以来,黄方彬恪尽职守,创新提出了“两个挂钩”联系机制和“五知五过问”制度,加强对辖区道路交通秩序的管理力度,使永善县近5年来未发生死亡3人以上的重特大交通事故。此外,黄方彬还从着装、交通指挥手势、执法用语等方面严格要求自己和同事,每当站在路口时,他总是着装规范、腰板挺直,像是正在等待检阅的标兵。
近年来,永善县交通安全管理的主战场都留下了黄方彬这头孺子牛俯首听命、甘于奉献的身影。2014年,昭通发生3次地震灾害,致使永善境内多处道路交通中断。为打通抢险救灾的“生命线”,黄方彬及时组织了15名民警紧急开展抢险救援,并一直坚守了15天。
2016年1月5日,黄方彬在工作岗位上因突发心肌梗塞抢救无效不幸去世。3月18日,昭通市交警系统发出“向黄方彬学习”的号召。2016年7月7日,黄方彬被永善县委追授为“全县优秀共产党员”,并号召全县党员干部向黄方彬学习。
21年来,黄方彬把自己的青春和热血奉献给了辖区群众和公安事业,从小事做起,亲民爱民,他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人民警察爱人民、人民警察人民爱”的真谛,用生命诠释了如何做一名好警察。
善谋善为的武警一线指挥员——熊汉
熊汉:武警云南省总队普洱市支队支队长
1993年12月,20岁的熊汉应征入伍,从一名战士到班长、排长、司务长、中队长、警务股长、大队长、参谋长,再到如今的支队长,他一直兢兢业业、身先士卒,将热血撒向战场,将青春奉献给部队。
熊汉始终把卫国戍边作为第一责任,把带兵打仗作为第一要务。2016年1月,在参与处置红河州绿春县“1·12”群体性事件时,面对300余名闹事者,熊汉带领武警官兵克服困难,连续奋战58个小时,依法劝离了闹事人员,受到各级领导的肯定。
在执勤工作中,熊汉创新“执勤五查、五报告、两通报”制度,与当地公安局建立起常态化、网格式联巡机制,使该支队实现连续19年执勤安全无事故的好成绩。在熊汉带领下,武警普洱市支队先后圆满完成国家领导人和外国元首在滇视察、访问期间的警卫安保任务。
熊汉牢固树立“把部队当家来建,把官兵当兄弟看”的思想,积极协调三中队、镇沅中队营房新建和孟连中队、西盟中队营房改扩建工作,使支队“四项设施”配套率从2009年的53%跃升至目前的100%;广泛开展双拥共建和“三学习一尊重”活动,带领官兵圆满完成山火扑救和交通事故救援任务,积极参与普洱国家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双拥模范城创建等工作;开展无偿献血、义务巡诊、植树造林等公益事业。因成绩突出,熊汉2次荣立个人三等功,2012年因在昆明巫家坝机场转场工作中成绩突出,被省委、省政府荣记一等功。
勇于创新的防火专家——李江涛
李江涛:玉溪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处长
在主持防火监督处工作期间,李江涛始终保持一股韧劲,勇于探索,刻苦学习防火新知识,掌握监督管理新技术,提高自身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在监督管理工作中,李江涛坚持原则、积极思考,应用消防技术有效开展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在推进消防法治建设和依法治火工作中,他坚持执法为民,坚持改革创新,突出问题导向,不断改进和完善社会化消防安全监管工作方法,全力打造群众满意的消防监督执法队伍,全面提升了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
李江涛紧紧围绕创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的总体目标,团结带领同事做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创新消防管理、夯实火灾防控基础、宣传培训等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圆满完成了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尤其是消防监督工作得到了各级主管部门的表扬和肯定。
多年来,玉溪防火工作一直处于全省领先位置,玉溪市连续21年未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2016年,玉溪市公安消防支队被公安部表彰为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先进单位;被云南省公安消防总队表彰为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先进单位;被云南省公安消防总队表彰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先进支队。玉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大队被公安部表彰为全国执法质量达标基层单位。
云南省公安消防总队先后2次在玉溪召开便民服务窗口建设、商场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推进会,全面推广玉溪市公安消防支队的经验和做法。
热心公益的律界先锋——罗坷
罗坷: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主任
罗坷是一名从四川省南充市南部县老家走出来的70后农家子弟,在云南大学毕业后进入公务员队伍,之后辞职下海自主创业。2005年,罗坷创办了“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并将业务拓展到云南各地和全国大部分省市自治区。经过多年发展,“天外天”现已成为一所实力雄厚、团队专业、品牌服务的一流律师事务所。
从1994年从业至今,罗坷通过担任政府及有关部门法律顾问、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接待、法治宣传等多种途径和形式,积极服务和推动政府及各部门依法治理,促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在组织、策划的数次全省大型法律义务宣传活动中,天外天律师事务所出资购买了近百万册法律宣传书籍、资料发放给群众,解答法律咨询近千次,获得良好社会效益。
工作中,罗坷有意识地选择毒品犯罪类案件作为自己主攻方向,在工作中注意总结经验并提高自己专业知识水平,经过多年积累和潜心研究,他逐渐成为毒品犯罪辩护领域专家。
多年来,罗坷将法律事务与公益事业同步挂钩,实行“两条腿走路”。2011年7月,“云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维权中心”在“天外天”挂牌成立。维权中心成立以来,在农民工讨薪、工伤索赔等方面作出了不懈努力,有效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成绩突出,罗坷先后获得全国十大杰出律师、最具影响力律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先进服务能手、2013年中国最具责任感企业家、法律援助先进个人、云南最具影响力十大律师等荣誉。
勇斗歹徒的平民英雄——程自兴
程自兴:泸西县午街铺镇凤午村委会村民
1967年出生的程自兴今年50岁了。让他没有想到的是,一次探亲时的经历,让他成了乡亲们眼中见义勇为的“真心英雄”。
2016年5月,在昆明做工程的程自兴到西双版纳看望母亲。5月10日15时许,正在弟弟家床上午休的程自兴突然被屋外的呼救声惊醒,他立即向门外奔去。
循着声音传来的方向,程自兴一路小跑来到了村民程某家附近。这是一栋典型的农村住宅,阵阵呼救声在宽敞的院子里回荡。就在程自兴小跑来到程某家屋后时,一个翻窗而出的身影让他停下了脚步。
狭路相逢,手持铁棍的歹徒和赤手空拳的程自兴短暂的四目相对。为了尽快脱身,歹徒凶相毕露,手握30余厘米长的铁棍不顾一切地向程自兴扑了过来。
手无寸铁的程自兴毫不畏惧地迎上去与歹徒搏斗,搏斗过程中,程自兴被歹徒用铁棍猛击头部数下,当场昏迷。
随后,程自兴被闻讯赶来的众乡亲们急速送往县医院进行救治,他头部的伤口足足缝了20针,住院18天后,程自兴才逐渐康复。
一直以来,程自兴在乡亲们的心目中都是一个值得信赖的人,年轻人经常找他谈心,他的工程项目需要帮手时,只要在村里“吆喝”一声,大家都愿意跟着他出来干。“我最骄傲的事情,就是踏踏实实做人,得到别人的敬重,也获得了好口碑。我从不拖欠别人的工资,所以大家都信赖我。遇见危险的事情,相信很多人都会挺身而出的。”程自兴说。
危难之时挺身而出的热血汉子——和卫明
和卫明:香格里拉市上江乡士旺村委会火山组村民
和卫明,男,1969年3月出生,纳西族。
2016年9月21日13时许,香格里拉市上江境内普爬岩段(金沙线K33+200m)处发生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导致一辆轿车坠入金沙江中,车内有一男一女也随着车一起掉入江水中,眼看就要被江水吞没,生命安全面临严重威胁。
在这危急关头,和卫明刚好开车路过这一路段,听到路边上有人在大声叫喊着:“有一辆车刚刚翻入江中啦!有没有人会游泳?快帮忙下去救人。”听到呼救声,和卫明立即停下车,循声望去,只见到滚滚江水中,有两个人相互拥抱着在江面上挣扎呼救,随时都有被江水卷入江底的危险。
看见有人落水,已经48岁的和卫明临危不惧,不顾自身的危险,直接奔到江边,立即跳入江中开始救人。他奋力游到两名落水者身边,伸手拉住那名女性落水者即将沉入水下的双手,一点点向岸边艰难挪动。说时迟,那时快,汹涌的江水一浪又一浪打在和卫明的身上,但他却丝毫不敢松开手。稍稍缓过神后,和卫明紧紧抓住那名落水女子的手臂,在附近群众的帮助下,先将她救上岸,并将落水女子安置在安全地带。
当和卫明准备再次下水去救江水中的另一名落水者时,急流漩涡已将落水者冲走,和卫明再也无法把他救上岸。这时,接到报警的当地派出所民警也已经赶到现场,开展营救工作。和卫明协助派出所民警将获救的女子送往医院抢救后,又继续同派出所民警一道搜寻另一名落水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