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案例分析范例6篇

作者简介:刘文静(1986-),女,河北张家口人,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电气工程学院,助教;沈娜(1984-),女,湖北武汉人,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电气工程学院,讲师。(广东广州510800)

基金项目:本文系结合广东经济对电力工程与管理专业的探索与实践(项目编号:JY130301)的研究成果。

一、课程教学内容安排

二、教学方法

1.传统教学模式弊端分析

传统老师讲授,学生接受的教学模式,致使大多数学生逐渐养成不主动思考问题的坏习惯,成为被动接受知识的读书机器,这种教学方法不仅束缚了学生的思维发展,也使学生渐渐丧失学习的主动性,从而限制了学生的想象能力和创新精神。对工科生来说,电力法律法规是偏文的课程,认为国家制定的法律没有必要思考为何这样制定,如何使用,只要背诵即可。并且对于此类课程,没有复杂的公式推导和计算,学生往往并不担心看不懂,只要在考前突击,就可以通过。如果按照常规方法机械教条地教授,学生容易出现懈怠、注意力不集中,甚至缺勤或者溜号现象。所以,如何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活跃课堂气氛,让学生主动学习,成为教学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2.新教学方法

(1)案例分析法。首先在案例选取时,要精心挑选,因为过于简单的案例难以提起学生的学习兴趣,而一些稍难或是电力企业实际发生的事情,学生往往会很注意听。[2]

其次,案例选取应贴切实际,并具有一定的专业性,适当地循序渐进地提问可以更好地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比如针对抄表收费时遇到铅封开启或者电表反转情况,假设你是抄表员,该如何处理?学生的回答通常都是报告上级或者报警。此时,可以继续提问:在上级或者警察到来之前,可能会出现什么情况?引导学生主动思考。如此反复,课堂气氛较好,学生积极性也有所提高,对于所学知识印象也较深刻。

(2)提问兼自由讨论法。选取具有争议性的案例,启发学生进行思考和讨论,拓宽学生的想象力。当讲到《电力法》中第一章第三条规定电力事业应当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适当超前发展。国家鼓励、引导国内外的经济组织和个人依法投资开发电源,兴办电力生产企业。引出山东首富张士平的山东魏桥创业集团自建发电厂的案例,[3]让学生分析该事件的利弊。将学生分组,进行自由讨论,并且派代表上讲台陈述观点,其他同学可以就其观点进行提问,同组同学可以协助回答。每个同学都是课堂的主角,场面十分激烈,课堂气氛十分轻松,活跃。讨论结束,教师可以进行总结,让学生认识到目前我国电力体制的弊端,改革之路势在必行,引导同学们进行更加深入的思考。

把法庭审判搬到课堂上来,这种教学方式比较新颖,学生非常喜欢,课堂气氛轻松活跃。庭审过程也比较顺利,说明学生在课下做了充分准备,提高了自主学习的积极性。但是该方法的使用一学期1~2次为宜,次数太多学生会反感。适当应用此法可有效提高教学质量,激发学生学习热情。

三、教学效果

1.课堂氛围

传统的教学方式,课堂氛围较为沉闷,采用案例分析、提问兼自由讨论和现场模拟方法,课堂氛围变得轻松活跃。合适的案例可以集中学生注意力;适当的提问,可以进一步引导学生思考;一定的激励措施,如主动发言加平时分,学生的积极性会更高,积极发言,锻炼了他们的语言组织能力与表达能力,巩固了所学法律知识。

2.作业反馈

该课程所布置的作业,主要是一些现实生活中常见案例,让学生结合课上所学知识进行分析。从学生的作业中可以看出,抄袭现象较少,大部分学生都是通过自己思考,从理性角度运用所学法律条例,对所给的案例进行分析,并且分析较为全面,处理问题的能力有很大提高。

3.考试成绩

考试是对学生所学知识和技能的掌握情况,以及运用知识分析与解决问题的综合运用能力的检验,而不是课堂教学内容的简单重复。所以考试题目以理解分析为主,记忆性题目为辅,难度适中。在期末考试中,通过率100%,并且有一半人在80分及以上,总体考试成绩良好。

参考文献:

[1]高汝武,李光.电力法律法规与案例分析[M].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5.

关键词:房地产法;课程建设;措施

中图分类号:G4

文献标识码:A

1房地产法课程教学目标

房地产法是国家制定和认可的,用以调整房地产社会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房地产法课程的教学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房地产权属法律制度、建设用地制度、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法律制度、城市规划管理法律制度、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法律制度、房地产交易法律制度、房地产权属登记法律制度、房地产税费法律制度、物业管理法律制度、住房公积金法律制度等。由此可知,房地产法教学不仅涉及民法基础知识,还广泛涉及经济法、税法等法律知识。因此,提高房地产法课程的教学效果不仅要求教师具有渊博的法学知识,还应加强课程资源建设,改进教学方法。

2房地产法课程建设的必要性

2.1房地产行业的人才需要

2.2从房地产法课程的教学内容分析

2.3从房地产法课程的教学方法上分析

我国目前的房地产法课程主要是通过课堂讲授的方式进行教学,这种传统的教学模式忽视了房地产法学习中的实践的重要性。同时单一的教学形式造成学生处理、解决问题的能力受到了限制,使得学生走向社会实践后会感觉手足无措。在学校的考核教学工作中,只重视理论知识的闭卷考试并不能对学生的实际应用能力进行考核,这就不利于学生实践技能的提高。

3房地产法课程建设措施

3.1建设教学团队

专业是兴校之基石,而师资是强专业的根本保障,优秀的师资团队应该由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良好的科研素养和先进的专业教学水平的成员组成。而建设这样一支专业教师队伍,可以采用“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走出去”是指学校现有专业教师到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估价事务所、房地产中介机构挂职,深人企业一线。“请进来”是指从房地产开发企业或房地产估价事务所引进热衷于教育事业的行业专才或与企业合作共同开展专业建设研究和实施工作。同时制定相应的鼓励政策,支持资源专业教师参加房地产执业资格考试。

3.2拓展教学内容

3.3改革教学方法

3.4建设教学资源

房地产法规课程教学内容不断拓宽,而课时数量有限,我们必须改变传统教学中一只笔、一本书、一块黑板就能完成教学的状态,充分运用现代教学手段。运用多媒体课件组织教学,运用大屏幕投影仪、录像带、网络视频等现代教学手段。同时在教学过程中还应加强案例库、试题库等教学资料的建设。

3.5完善考核评价

参考文献

[1]刘远山,余秀宝.房地产法教学中案例教学法的运用[J].中国电力教育,2011,(12).

[2]汤腊梅.房地产法规课程教学改革探讨[J].湖南城建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2,(9).

[关键词]高职高专物流法规教学方法

[作者简介]蒋晓云(1974-),女,辽宁盖县人,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经济管理系,副教授,硕士,研究方向为经济法和民法。(吉林长春130022)

高职高专物流管理专业是以培养实用型物流人才为目标的,这就要求学生有较强的实践能力,法律是一门实践性强的学科。“物流法规”课应将案例分析法作为核心教学方法,同时在教学中综合运用讲授法等多种教学方法配合取得良好教学效果。

一、案例分析法是“物流法规”课程核心教学方法

案例分析法是指教师对物流法规领域的典型案例进行剖析和解释的教学方法。哈佛大学法学院院长郎代尔指出:“有效地掌握法律原理的最快最好的途径之一是学习那些包含这些原理的案例。”相对于单一被动消极的讲授法,案例分析法的运用在“物流法规”课程中是重要且有效的。

(一)选择案例分析法的原因

3.由高职高专学生的学情决定的。高职高专学生录取分数较低、文化基础较差、知识面不宽。大部分学生挫折感和自卑感较重,自暴自弃的心理比较普遍,因此学生往往学习懈怠,动力不足。案例分析法针对性强、重点明晰、气氛热烈,学生更容易专注课堂并主动在课下进行延展性学习,更遵循学生的认知特点和规律,有利于对基础理论的深入理解,使教学更具可行性、更富成效。

(二)实施案例分析法的作用

1.案例分析法有助于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对高职高专学生来说,法律概念和条文比较枯燥,案例教学可以很好地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能够极大地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把学生置于案例的教学情境中,学生会在案例分析的过程中主动获得相应的法律知识。

2.案例分析法有助于培养和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案例的讨论过程实际上就是教师与学生一起分析案例中所包含的一定性质的法律关系,找出案例中所包含的法律知识和处理这一案件的法律规定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可以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语言表达能力及应变能力。

3.案例分析法有助于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案例分析法不仅是向学生传授法律知识的重要手段,也为向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开展守法、护法教育创造了机会和条件。任何真实的案例都是法律主体行为的产物,而人的行为有合法与违法、善意与恶意之分。因此,教师在讲案例时,要发掘出案例中的教育因素,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与思想教育。

4.案例分析法有助于训练学生的职业化思维。采用案例教学法,学生的主体性突出、参与度高,有助于学生逐渐提高系统性、辩证性思考和解决物流管理中法律问题的能力。使学生能够针对案件做出职业化的判断,引导学生通过案例的分析来解决实际问题,并在寻找解答过程中培养和形成创造性思维。

(三)保障案例分析法的要求

2.在案例分析教学中,课堂引导和讨论也对任课教师提出较高要求。教师在课堂上与学生即时双向互动,反馈沟通,这就要求教师了解理论前沿,熟练掌握法律规定。更重要的是对教师掌控课堂能力提出要求,在教与学的关系中,教应当始终为学服务,教师的引导一方面不能压抑学生的主体性,一方面要整体控制,确保讨论围绕理论焦点,实现教学目标。

二、讲授法是“物流法规”课程的基础教学方法

因此,传统的讲授法始终是“物流法规”课程教学的基础方法。理论和实践必须彼此引导、丰富和修正。不可能存在无实践基础的理论或无理论基础的实践。高职高专“物流法规”课上的教学法首先是一种案例分析教学法,其次是在讲授法基础上的理论引导,更是低能耗、高收益的实践性教学模式。

三、多种教学方法的相互配合、综合应用

(一)问题教学法

(二)多媒体教学法

多媒体教学法是一种理论讲授与多媒体课件相结合的教学方法,它利用电脑对文字、图片、视频、声音等信息进行处理,形成图文并的多媒体教学系统。这种教学方法使传授知识变得生动、易懂。复杂的法律关系通过课件的展示,变得清晰明了、生动有趣,可以提高课堂教学的效率。

(三)网络教学法

(四)社会实践法

社会实践法是指在实践活动中,学生参与其中,身临其境,进而潜移默化,在没有压力的情况下,获得法律知识的教学方法,主要包括模拟法庭训练、组织学生旁听法庭、组织学生见习物流活动等。

[参考文献]

二、消费者自主选择权的含义

(一)消费者享有决定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的权利

消费者站在市场经营者的对立面,其是消费市场的主体,其具有自主的、独立的消费权利。消费者接受某种服务或者购买某种商品都是为了满足自身的需求,消费者清楚的了解自己生活中想要购买的商品或者想要享受的服务,以及服务的方式或者购买数量的多少,都是由消费者自己决定的,并且接受某种服务以及购买某种商品本身就是消费者的某中权利,任何经营者、或者经营单位不能把自己的意识强加给消费者,如果其侵犯了消费者的这项权利,就应该受到相应法律的制裁。

(二)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服务以及商品经营者的权利

经营者指的是为了盈利而从事销售、生产、或者提供某种服务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经济组织,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服务以及商品经营者的权利,即消费者只有享有自主选择经营者的权利后,才能自主的选择经营者提供的服务以及商品,其主要针对的是因为服务或者商品的内容产生变化,消费者可以行驶自主选择权,决定选择或者不选择该经营者,例如,如果经营者欠缺信用、服务态度冷漠等,消费者可以放弃选择该经营者。

(三)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服务方式以及商品种类的权利

消费者选择想要的某一项服务或者某一类商品,是通过行驶选择权与经营者进行交易,也就是说,当经营者的服务方式或者商品质量满足了消费者的需求,并且价格等均都符合消费者的思想时,消费者可以行驶自主选择权决定购买,如果该消费者选择放弃购买,经营者不能强加干预消费者的决定,也就是说,消费者的消费行为取决于消费者的价值观、流行的文化准则、主观标准以及自身的经验,即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服务方式以及商品种类的权利。

(四)消费者在自主选择服务或者商品时,享有挑选、鉴别以及对比的权利

消费者在自主选择服务和商品时,享有挑选、鉴别、对比的权利:挑选的权利,其指的是消费者在接受服务以及购买商品时,享有挑选自己喜欢或者满足自己需求的权利;鉴别的权利,消费者在接受服务以及购买商品时,享有对服务和商品的真伪、性能、质量等进行甄别以及鉴定的权利;比较的权利,消费者享有对服务的费用、方式、内容以及商品的规格、性能、产地、价格等方面进行比较的权利。总的来说,在进行选择商品以及服务时,必须经过消费者的同意,在消费者意愿决定的基础上完成。

三、侵害消费者自主选择权的案例分析

案例二:一对夫妻去某饭店吃饭,在进入饭店时,饭店的工作人员以禁止携带非本饭店出售的酒水为由,禁止两人进入饭店,这样双方产生了纠纷。

案例分析:该饭店禁止消费者自带酒水进入饭店消费,这本身就是一种“霸王条款”,其涉及到消费者选择权和经营者选择权的问题,这种条款是否合理?该饭店的工作人员是否侵害了该对夫妇的自主选择权?在市场经济背景下,经营者享有经营选择权,但是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旅客、托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也就是说,成人经营者享有选择权,并且在一定的条件下,经营者可以设定一些合理、公开、合法、必要的条件,由此可见,案例中饭店禁止消费者携带非饭店销售的酒水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四、完善我国消费者自主选择权的建议

(一)构建食品安全信息平台

想要保证食品安全,克服食品行业市场失灵的一个重要手段就是构建食品安全信息平台,该平台不仅应该有市场的参与,还应该有政府的支持,政府通过法律的强制手段,减少信息不对称,保证信息的透明化,以此来保护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三)提升消费者维护自身自主选择权的意识

(四)拓宽消费者自主选择权的保护渠道

五、结语

[1]徐成德.食品安奎博弈:利益、道德与信任危机.中国农垦.2010(11).

[2]陈秉恒.基于食品安全的消费者自主选择权研究.企业管理,2012(8).

[3]高莉.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及其法律保护.全国商情·理论研究,2010(24).

[4]许书烟.消费者选择权研究——消费者选择权多方位保护的构想.中国市场.2010(35).

[5]郭琛.论消费者选择权的边界——对“谢绝自带酒水”的思考.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4).

普法,顾名思义就是普及法律常识的简称,普法的目的就是在全社会营造一个尊法、守法的法治环境,提高全民学法、用法的意识。形象的说,就是普法工作这个“1”变成尊法、守法、学法、用法这个“4”。

执法人员既是执法者又是普法者,这对执法和管理本身是有帮助的,因为在执法和管理的过程中,执法人员会更加规范自身行为才能做好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工作,同时通过行政相对人和市民群众反馈的信息,发现和梳理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这些都是相辅相成的。

城管队员执法行为规不规范,决定了依法执法、精细化管理、为民服务落实是否到位等问题。为此,我们专项打造了城管执法教育培训基地,就是为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打造一支业务精湛、作风扎实的城管执法队伍提供了新的平台,一方面利用这个平台更好地开展城管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学习工作,另一方面通过这个平台提升城管执法队伍的整体业务素质和法律知识水平,让“城管蓝”蓝得更自律。

在2019年,我们首次在城管系统开展了“现场执法技能竞赛活动”,通过这项活动来考核执法队员执法用语、执法程序、法律法规运用及现场应变能力等综合技能,在提升城管执法人员的执法办案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同时,也起到了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向社会宣传和教育的目的。在开启的执法记录仪下、在取证的摄像机前,每一位执法队员是执法者,承担着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赋予的责任;每一行政相对人是当事人,履行着违反法律法规所要求的规定,让“城管蓝”蓝得更阳光。

针对在日常管理和执法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还有一些行政相对人和市民对我们执法管理工作提出存有异议的质疑,我们根据城管队员的工作性质,结合实际在所辖的城管执法中队开设“城管巡回微课堂”,以党的最新理论成果、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典型案例分析、群众投诉和质疑等为主要内容,通过“课堂教学+互动答疑+交流心得”的教育方式,提升基层城管队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更好的去解决群众切实关心的事情,让“城管蓝”蓝得更规范。

城管执法会涉及到行政处罚的问题,在行政处罚案件中我们一直开展着群众公议活动。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将案件卷宗材料及拟处罚的初步意见提交给群众公议团,由群众公议员们进行独立评议,并形成公议意见,作为案件最终处理的一项重要参考依据,行政处罚全过程公开透明。目前群众公议的形式已经推广为网上群众公议,这种形式避免了群众公议员与行政执法部门直接接触,保障了群众公议过程和结果公正,这将意味着有更多的群众能够参与到案件的公议中来,参与行政处罚案件的群众公议本身就是一个学法、用法和普法的活动,让“城管蓝”蓝得更亲民。

【关键词】高职院校酒店管理专业法规课程教学改革

1开设酒店法规课程的意义

在酒店管理专业的培养目标中,要求学生学习需要熟悉我国发展酒店业的法规、政策和方针,因此开设酒店法规课程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这表现为:第一,教育部曾在2006年了《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意见要求高等职业院校应当坚持德育为先、育人为本,根本任务是立德树人。所以高等院校开设酒店法规课程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的要求。第二,提升学生的法律素质和意识,对于培养其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具有重要作用。第三,开设酒店法规课程是解决实际难题的需要,在酒店的管理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学生通过对酒店法规课程的学习运用,能够合法、合理的解决酒店管理中遇到的难题。

2酒店法规课程教学出现的问题

2.1单一的教学模式

法规课程的教学模式通常比较严谨,教师应多注重解释和探讨法律的条文。目前酒店法规课程主要是通过老师讲授,并结合案例和师生共同讨论等教学方式,教学的模式太单一,与学生渴望新奇的学习心理不相符,学生学习专业法规的兴趣得不到培养,教学能够取得的效果也就可想而知。许多老师在教学中,法规的讲解太深奥,没有注重识记法律条文。此外,与其他课程相比(如餐饮管理、前厅与客房、酒店服务礼仪等),酒店法规课程的实践性不够强,如果不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那么,老师将不能取得预期的教学效果。

2.2过于落后的教材建设

目前,从酒店法规课程的教材来看,在教科书中还是注重解释法律条文,而在酒店的实际管理中的运用却没有得到体现,缺乏一定的趣味性,不能提起学生的自学兴趣。所以,对于酒店法规教材该领域专家学者应当进行重新设计。

2.3没有明确的教学目标

3酒店法规课程的教学设计

3.1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

学生对学习充满了兴趣,教学将会事半功倍。所以,酒店法规的教学,教师首先是要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课堂的氛围应当要和谐,学习的环境应当是宽松的,学生的学习心态才会逐渐变得喜欢和热爱学习,学习的兴趣才会被激发出来。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三方面着手提高学习兴趣。第一,老师要尊重和热爱学生,教师在课堂中要面带微笑,教师用其人格魅力来吸引学生产生学习兴趣。第二,重视教学的反馈。学生的学习氛围应当体现出民主、平等和相互尊重,交流互动的心境应当是愉快和轻松的。第三,教师在教学内容中应该适当引入实际法律案例,增强课程的实用性与重要性。

3.2完善教材建设

3.3确认教学目标

关于教学目标,主要是要求学生在对专业知识熟悉掌握的基础上,再了解酒店行业的法律法规,对酒店发生的一些常见的法律纠纷能够很好的解决,学会利用法律知识和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酒店管理中发生的纠纷。所以,教师在教学中应当注重我国的三大实体法、三大诉讼法、商法、经济法等制度的讲授。高职学生的法规教学要注重提升能力和广度,对于法理问题则不必过多地深究。

3.4改进教学方法

在高职院校的教学过程中的教学方法,要求教师把原来的“以教师为中心”转变为“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教学方法要注重学生的参与,充分调动学生的互动和积极性。鼓励学生进行独立思考,培养其创新意识,最大限度地挖掘学生的潜质,实现教学质量的提高,注重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在教学方法上坚持多元化。根据本学科的特点和性质,教师首先选择的是问答教学法,引入酒店管理中发生的实际问题,把学生的思维充分调动,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多让学生谈谈对问题的看法,教师再作点评;其次运用案例教学法,教师通过分析典烈案例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注重发展学生的综介能力,培养他们驾驭知识的能力、职业操作能力、沟通能力以及协作精神;最后是角色扮演法,教师应当让学生扮演酒店法律纠纷的一方当事人或者法庭角色,发表自己处理具体法律问题的看法,增强理解法律的具体适用。

[1]赵英杰、吴红娜.高职院校酒店管理专业法规课程教学思考[J].青年文学家,2012(05).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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