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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次会议公报

第十五届第三十六号二〇二一年十二月

武汉市江岸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六次会议………………(1)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2)

武汉市江岸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江岸区2021年财政预算调整报告的

决议……………………………………………………………………(2)

关于武汉市江岸区2021年财政预算调整的报告…………………………(3)

关于江岸区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查出问题

整改情况的报告的报告………………………………………………(11)

武汉市江岸区委党校关于2020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12)

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政府丹水池街道关于2020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12)

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政府关于“美丽街区、幸福社区”议案办理工作情况的

综合报告………………………………………………………………(13)

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政府关于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议案和

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20)

武汉市江岸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赵国成辞职请求的决定………(28)

关于江岸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29)

武汉市江岸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江岸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30)

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31)

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关于对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报告……(37)

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对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41)

武汉市江岸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意见………(47)

武汉市江岸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出席人员名单……(51)

江岸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举行第三十六次会议

11月9日上午,江岸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六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梁彦春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玉、徐利龙、黄杰、薛玉明、朱良勇、陈海军出席会议。区政府副区长熊俊、区法院院长陈力、区检察院检察长黄定海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全面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一重大理念;要紧紧围绕“六大任务”,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提升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

会议审查批准了区人民政府2021年财政预算调整报告。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和区委党校、丹水池街道办事处关于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美丽街区、幸福社区”议案办理工作情况的综合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区第十五届人大第五次会议议案和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会议决定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12月上旬召开。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其他事项。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

学习材料:略

武汉市江岸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

江岸区2021年财政预算调整报告的决议

(2021年11月9日武汉市江岸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武汉市江岸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听取了区财政局局长李艳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武汉市江岸区2021年财政预算调整的报告》,经过审查,决定批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2021年财政预算调整报告。

关于武汉市江岸区2021年

财政预算调整的报告

——2021年11月9日在武汉市江岸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六次会议上

江岸区财政局局长李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在2020年12月28日召开的武汉市江岸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批准了《关于武汉市江岸区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会议召开以来,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支持下,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全区重大部署,坚决落实减税降费各项政策,不断强化财政预算管理,全力保障重点项目及社会民生事业发展。根据2021年1—10月份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以及市级转移支付的变化,结合各项事业的发展要求,需对财政预算收支进行调整。按照《预算法》和《监督法》要求,提出关于江岸区2021年财政预算调整的报告。

一、关于区级一般公共预算的调整

(一)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调整

江岸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批准的2021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969,474万元,由于经济恢复拉动税收收入较快增长,主体税种和多数行业税收基本恢复疫情前水平,现预计执行数为1,070,461万元,为预算数的110.4%。

(二)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调整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调整为89,064万元,为预算数的119.9%。较年初预算增加14,807万元,主要是增加产业发展资金、市下专款以及人员正常增资等。

2.公共安全支出调整为80,498万元,为预算数的109.9%。较年初预算增加7,272万元,主要是增加交通大队项目建设经费以及辅警正常增资等。

3.教育支出调整为196,752万元,为预算数的114.5%,较年初预算增加24,982万元,主要是增加教育一般债券资金安排的支出以及临时聘用制教师经费。

4.科学技术支出调整为9,416万元,为预算数的108.5%。较年初预算增加740万元,主要是增加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专项资金。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调整为3,391万元,为预算数的114.5%,较年初预算增加430万元,主要是增加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市下专款。

7.卫生健康支出调整为91,126万元,为预算数的144.3%。较年初预算增加27,973万元,主要是增加疫情防控经费、公共卫生医疗设备购置经费及市下专款等。

8.节能环保支出调整为6,229万元,为预算数的153.7%。较年初预算增加2,175万元,主要是增加污染防治项目经费以及工业企业结构调整市下专款等。

9.城乡社区支出调整为123,026万元,为预算数的145.4%。较年初预算增加38,420万元,主要是增加城建项目一般债券资金安排的支出以及市下专款等。

10.农林水支出调整为9,647万元,为预算数的106.6%。较年初预算增加597万元,主要是增加防汛排渍、低洼地段老渍水点改造以及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等市下专款。

11.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调整为4,656万元,为预算数的126.8%。较年初预算增加983万元,主要是增加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市下专款。

1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调整为4,387万元,为预算数的226.7%。较年初预算增加2,452万元,主要是增加小微服务业企业进入规模服务业企业奖励资金、上级外经贸发展资金等市下专款。

13.住房保障支出调整为66,180万元,为预算数的149.9%。较年初预算增加22,024万元,主要是增加上年结转市下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支出,及老旧小区改造等市下专款。

1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调整为5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5万元,主要增加市下专款用于粮油市场监测预警和流通统计。

1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调整为5,779万元,为预算数的155.5%。较年初预算增加2,063万元,主要是增加消防大队专项经费。

16.其他支出调整为231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17.债务付息支出调整为6,740万元,为预算数的110.3%,较年初预算增加630万元,主要是新增债券安排的债务付息支出。

18.债务发行费用支出调整为287万元,为预算数的224.3%。较年初预算增加159万元,主要是新增债券安排的发行费用。

(三)区级限额内一般政府债券的调整情况

2021年省财政厅暂下达我区一般债券资金63,461万元,用于教育局高、中、小学建设共16个项目合计19,000万元,卫健局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公共卫生共8个项目合计6,940万元,城管、国资、园林等单位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共30个项目合计37,521万元。

(四)区级一般公共预算调整后的收支平衡情况

根据上述调整情况,2021年区级财政可用财力预计为865,519万元(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70,461万元+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79,203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8,481万元+市级转移支付收入154,894万元+上年结余结转32,000万元+债券转贷收入63,135万元+调入资金78,301万元(政府性基金结余调入)-各项结算补助1,162万元-体制上解4,436万元-专项上解14,477万元-上解市级收入480,881万元-上解省级收入120,000万元),区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预计为865,519万元。收支相抵,2021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可实现收支平衡。

二、关于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的调整

(一)区级政府性基金收入的调整

江岸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批准的2021年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为418,654万元,现预计执行数为691,363万元,为预算数的165.1%。其中:

1.上级补助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调整为467,395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55,862万元,主要是长江之门地块(原中原电子地块)、交易街地块、后湖大道客运站地块、百步亭苗圃地块等形成的土地收入以及市财政局下达专项用于12号线土地征拆工作的土地收益基金。

2.上级补助彩票公益金收入调整为1,800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525万元,主要是市下专款的减少。

4.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调整为16,594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11,798万元,主要是限额内专项债券项目上缴的专项收入。

5.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调整为194,100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194,100万元,均为区级限额内专项债券收入。

(二)区级政府性基金支出的调整

江岸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批准的2021年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477,121万元,现预计执行数为726,113万元,为预算数的152.2%。其中:

(1)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372,236万元,主要是跃进家园地块、银博扩大地块、交易街地块、百步亭苗圃地块、后湖大道客运站地块土地成本。

(2)城市建设支出14,114万元,主要是安排城建计划及水务工程建设等。

(3)其他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100,000万元,主要是用于12号线征地征收工作。

(4)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市下专款支出2,840万元,主要用于12号线征地征收工作。

5.专项债券还本支出调整为7,754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7,754万元,主要是用于偿还2018年发行已到期的专项债券本金。

6.专项债券付息支出调整为33,056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28,260万元,主要是按照专项债券要求实际列支债券付息支出。

7.专项债券发行费用支出调整为138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138万元,主要是新增专项债券安排的发行费用。

8.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出调整为194,100万元,均为区级限额内专项债券支出,用于区八医院迁建项目27,500万元,教育局高中阶段教育专项债项目24,100万元,区土储中心西马片迁建项目142,500万元。

根据上述调整情况,2021年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为691,363万元,上年结余140,029万元,2021年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726,113万元,调出资金78,301万元,收支相抵,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结余26,978万元。

三、关于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的调整

(一)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的调整

江岸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批准的2021年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7,147万元,现预计执行数为7,233万元,为预算数的101.2%。其中:

1.利润、股利股息收入调整为233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86万元。主要是出资企业根据年度财务审计结果,上缴的利润、股利股息收入。

2.国有产(股)权转让收入为7,000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二)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的调整

江岸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批准的2021年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为7,434万元,现预计执行数为7,247万元,为预算数的97.5%。其中:

1.资本性支出为7,200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2.费用性支出调整为0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185万元,主要是因为当年无符合条件的企业遗留问题需解决。

3.其他支出调整为47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3万元,主要是按照对区属国有企业年度财务情况的审计结果实际支付审计费用。

根据上述调整情况,2021年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7,233万元,上年结余847万元,2021年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247万元。收支相抵,2021年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年终结余833万元。

四、关于区级市列区用债券情况

2021年经武汉市政府批准,市财政局采取“市列区用区还”的方式转贷我区地方政府债券资金360,00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70,000万元,主要用于武汉市轨道交通12号线(江岸段)地上配套绿化建设项目150,000万元,韦桑小路(建设大道—工农兵路)工程20,000万元;专项债券190,000万元,全部用于武汉市轨道交通12号线(江岸段)地上配套建设项目。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本财政年度尚未终了,以上报告的收、支及平衡情况均为预计数,如遇市下转移支付等政策性因素尚需调整的事项,待区级决算编报完成,同时经市财政局对我区决算批复和同级审计后,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关于江岸区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查出问题

整改情况的报告

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刘江

正文:略

区委党校关于2020年度审计查出问题

江岸区委党校常务副校长范正武

丹水池街道关于2020年度审计查出问题

——2021年11月9日在武汉市江岸区第十五届

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

江岸区人民政府丹水池街道办事处主任林涛

区人民政府关于“美丽街区、幸福社区”

议案办理工作情况的综合报告

江岸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廖云峰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对“美丽街区、幸福社区”议案办理工作综合情况进行汇报,请予审议。

一、议案办理情况

二、主要做法

(二)坚持高品质规划,谋划设计更科学。2017年,委托武汉市规划研究院对“美丽街区、幸福社区”项目进行总体规划,依据上位规划,结合片区发展和建设重点,在广泛征求各街道意见的基础上,提出顶层设计方案和分步实施方案,初步形成总体设计定位和建设意向。5年来,始终坚持区级层面制定宏观规划和街道层面制定微观规划相结合,构建职能部门、街道和设计单位组成的设计团队,结合远景规划、区域特点对每年的新建片区进行工程设计,设计团队每年入驻街道开展实地考察,对意向区域内的居民代表进行问卷调查,每年发放问卷数千份,就居民普遍关心的社区绿化、立面、设施、服务、交通等问题进行摸底,根据调查成果进一步完善设计。各街道积极行动,以建设“美丽街区”为契机,以“人民议事厅”为平台,回应市民需求,优化人居环境,多次召开居民恳谈会、“两代表一委员”座谈会,以多种形式收集民意,为科学谋划、精细设计奠定基础。以“建设美丽街区、共创美好家园”为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共建活动,广泛发动社区居民、文明单位、学校、企业积极参与家园环境建设,充分激发社会各界参与热情。

三、存在的问题

四、下步工作安排

(一)不断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制机制,进一步提升城区能级。锚定“美丽中国”典范城区建设目标,加快推进超大城市核心区治理现代化,将“美丽街区、幸福社区”建设的理念统筹融入到城区建设管理、基层社会治理和营商环境打造等方面,让江岸形象更优、功能更全,让老百姓真正感受到幸福在身边、美丽在眼前。树牢全生命周期理念,坚持精心规划、精致建设、精细管理、精美呈现,持续强化基础设施,拓展综合功能,提升人居环境,塑造特色魅力,全面提升城区能级。深化基层治理改革,健全以街为基础的综合治理和综合执法模式,深入推进执法力量下沉和执法事项赋权,夯实街道综合治理基础。

(二)深入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充分收集社区居民意愿,了解人民群众最需、最盼、最急的民生问题,加大力度、扩大范围开展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全面落实老旧小区“微改造”,将老旧小区改造作为“美丽街区、幸福社区”建设的补充和延续,让更多社区、街巷精彩升级,让更多居民群众受益。大力推进重点街区创意景观工程,精心实施城市美颜行动,持续开展“示范道路”“示范街巷”创建工作,进一步提升江岸市容环境品质,彰显江岸历史文化价值魅力。

(三)持续落实长效常态化管理,进一步提升建管品质。不断深化城市综合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完善大城管指挥、协调、监督、考核体系,提升综合治理的合力。完善江岸城管标准体系,实现可感知、可复制、可操作,将绣花功夫贯彻到精细管理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各个时段。升级智慧城管系统,广泛应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策划一批数字城市与5G场景应用示范项目,强化以大数据为基础的智慧城管分析研判能力,实现“全时段、全区域”协同治理。

江岸区人民政府关于第十五届人民代表

大会第五次会议议案和代表建议

办理情况的报告

——2021年11月9日在江岸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江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刘江

江岸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以来,区人民政府共收到议案1件,即《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供给水平的议案》,代表建议193件。在区人大及常委会的监督、指导和各位区人大代表的关心支持下,区政府各承办单位精心组织,扎实推进,议案和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有力促进了江岸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议案和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请予审议。

一、人大议案办理情况

议案交办后,区政府高度重视,余志成区长立即召开区政府全体(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议案办理工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议案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岸政办〔2021〕10号),成立了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的议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议案办理工作。各成员单位加强沟通,通力合作,共同推进议案办理工作高效优质完成。

(一)加快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夯实基础,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力做好公共卫生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工作,加大医疗设施、设备投入,进一步提升基层服务硬件水平,改善服务环境。截至目前,16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完成提档升级工作,7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省、市级验收评估。劳动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公共卫生业务用房装修改造项目进展顺利,预计12月完工。

二是突出重点,加速市第八医院新院项目建设。截至目前,八医院主楼、裙楼、辅楼主体结构已施工完成,精装修工程正进行基础工序施工,完成总进度75%,预计2022年4月完工。

三是强化支撑,完成区疾控中心实验室建设。区疾控中心新大楼建筑面积6597平方米,实验室建筑面积2400平方米。分为理化实验室区和微生物实验室区,微生物区建有包括霉菌、免疫、致病菌检测等六个P2实验室、一个P2+实验室、四个分区的PCR实验室,已取得新冠核酸检测资质,该项目已完工并投入使用。有效提升区级疾控中心传染病病原体、健康危害因素和应急处置所需的检验检测能力,有力地提升了我区疫情防控的能力和水平。

(二)强化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建设

一是加强紧密型医联体建设。以市中心医院为龙头,八医院为主体,采取“1+1+N”模式建立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市中心医院首批专家4人已于7月1日到八医院履行科室主任和专家职责。8月,市中心医院到八医院就医疗质量、护理管理、信息化建设、医学资讯、人事、医保等工作进行指导。10月20日,市中心医院、八医院召开“三级医院创建动员大会”,为八医院三年创“三乙”目标提供支持。

二是推进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提升。以提高妇幼专干队伍的业务素质能力为抓手,组织全区18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8名妇儿保工作人员开展妇幼保健工作培训。持续推进托育项目建设,10月20日,花桥街道益乐宝托育中心已投入试运行服务,一期将面向社会提供90个普惠托位,为我市首家公建民营普惠性托育机构。百步亭花园现代城婴幼儿照护服务项目建设工程正在推进,预计2022年春面向社会提供80个普惠托育服务。塔子湖东路尚湖熙园婴幼儿照护服务项目已完成初设,预计2022年夏完工,面向社会提供90个普惠托位。

三是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通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档升级和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进一步改善中医药服务业务用房及诊疗设备,满足常见病、多发病的中医药预防和诊疗需求。目前,18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设立中医堂,推进10种以上的中医药适宜技术。全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类执业医师100人,占社区执业医师总数的22.57%。住院治疗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中医药参与率达到50%,门诊中医药使用率达到30%以上,中医门诊量逐年上升。2021年4月完成江岸区中医药培训基地升级工作,重点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与武汉市中医院建立紧密联系,由市中医院派中医专家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开展技术帮扶和培训学习。积极推进中医医术医师资格考核申报工作,成功申报65人,已在省卫健委网站进行公示。

(三)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

一是建设江岸区智慧疫情防控一体化平台。疫情防控指挥中心硬件建设已完成并投入使用,软件系统已完成开发并通过测试。提升了疫情防控指挥调度和精准化疫情防控水平。

二是加强市区平台一体化项目建设。我区作为武汉市“基层卫生云”项目试点单位,在全市率先启动信息系统替换工作,目前已完成了15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系统上线及云服务器切换任务,同时全面开展健康档案数据平稳迁移。有效提升基层医疗机构信息化服务水平,改善居民就医体验。

(四)深化健康促进行动

一是扎实开展“健康细胞”建设。深入开展省、市卫生街道、卫生社区、健康单位等卫生创建工作,树立典型,示范带动,统筹推进“健康细胞”示范建设,已指导全区基础好、工作积极性高、条件成熟的143家单位积极开展卫生创建及完成区级评审工作。以“健康”为主题,倡导科学运动、传播健康知识、培养健康生活习惯。在宝岛、堤角、府河3家公园打造健康主题公园,现已全面启动施工,预计12月完成。

三是加强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依托现有精神卫生防治网络,建立了市、区、街道、社区上下联动的四级心理援助服务体系。建成江岸区社会心理服务指导中心,在台北街道试点建立社会心理工作服务站,提升基层心理健康服务水平。

下一步,区政府将加快提高卫生健康供给质量和服务水平,促进全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改善居民就医环境,打造健康武汉“江岸样板”。

二、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区第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区人大代表围绕江岸高质量发展,创新活力城区、幸福美丽江岸建设等社会经济民生领域,积极建言献策,开展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在交办的193件代表建议中,涉及社会事业民生类63件,占32.6%;城建城管类54件,占28%;经济发展类35件,占18.1%;社会治理类31件,占16.1%;其他类10件,占5.2%。通过各办理单位的共同努力,所有建议均按期办理完毕,办复率达100%。建议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采纳的(A类)158件,占81.7%;已列入计划解决或留待以后解决的(B类)28件,占14.5%;因条件、政策限制不能办理,已解释说明或留作参考的(C类)7件,占3.8%。办理工作得到区人大代表的普遍认可,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99.5%。具体作法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确保责任到位

2021年区“两会”闭幕后,余志成区长主持召开区人民政府全体(扩大)会议,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专题部署,明确了各代表建议的主办会办单位,并迅速制发《2021年全区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方案》(岸政办﹝2021﹞2号),明确“办复率100%、见面率100%、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95%以上”的工作目标,要求各承办单位认真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责任科室具体办”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科室和专人负责,完善建议的接收、登记、办理、答复、反馈、台账管理等工作流程,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区人民政府督查室会同区人大常委会代工委,对建议办理工作持续跟踪督导,努力让代表满意,让群众受益。

(二)提高办理质量,确保落实到位

(三)聚焦重点领域,确保办出成效

一是着力教育均衡发展。今年共收到关于教育方面的代表建议15件,涉及新建学校、改善学校硬件设施、提高教学质量等方面。在加强公益普惠性幼儿园建设方面,新增珞珈百步亭幼儿园二七里园区、实验金桥幼儿园汇悦天地园区、英才幼儿园金桥庭院园区等10所住宅区配套公办幼儿园,新增2430个学位。截至目前,我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达56所,2021年学前入园率达到98%,在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幼儿占全区幼儿园在园幼儿总数的82.59%。为提高后湖、滨江商务区等区域教育资源供给,2021年秋季,已开办长春街二小、育才怡康小学B校区等三所小学,新增3888个学位。根据代表建议对学校的硬件设施进行提档升级,七一华源中学提档升级项目已通过可行性研究,正在进行概算工作。辅读学校周边道路已修缮,校内走廊、操场等硬件设施已升级。不断优化师资结构,稳步实施教育教学干部“头雁领航”计划、骨干教师“大雁凌云”计划、青年教师“新雁腾飞”计划,对2019年公开招聘的义务段60名“高起点跟岗培养”两年期满教师进行二次跟岗分配,加强“横向融通,纵向贯通”的全学段教师交流,提高师资力量。

二是着力重点片区建设。今年共收到关于加强重点片区建设方面的代表建议12件,涉及汉口历史文化风貌区、武汉设计创意中心、汉口滨江国际商务区等方面。截至目前,汉口历史文化风貌区平和坊、平和打包厂、咸安坊等历史建筑修缮项目已完工,中组部旧址保护修缮工程已启动,八七会址、中共中央旧址等历史建筑已修缮完成,巴公房修缮工程已完成内部清理、外墙修缮及样板间施工,计划年底前完成修缮加固工程并全面启动装修施工。长江左岸创意设计城规划方案已编制完成,累计完成投资24.4亿元。汉口滨江国际商务区已落地重点建设项目19个,新开工周大福金融中心、中信泰富滨江金融中心等4个项目,累计完成投资853.23亿元。

三是着力优化营商环境。今年共收到关于营商环境方面的代表建议10件,涉及加强中小微企业政策扶持、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简化企业登记手续等方面。在政策扶持方面,研究出台《中共江岸区委江岸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岸区促进新民营经济突破性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岸文〔2021〕7号)文件,目前已向43家小微企业兑现奖励376万元。在畅通融资渠道方面,建立了部门-街道-楼宇-园区多方联动的金融招商服务联动机制,创建了“汉融通”“融商会”“汉口论坛”等金融综合服务平台,持续推动金融营商环境改善,疏通中小微企业融资堵点。截至目前,江岸区共有6933家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入驻"汉融通"平台。通过“汉融通”平台实现2366户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贷款,共计放款3605笔。累计获得信贷金额83.91亿元,企业入驻率和获贷率位居中心城区第一。在简化企业登记手续方面,引导企业通过“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事联办”提交材料,实现“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人办结、一次出件”。企业开办由2个工作日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办结(其中,设立登记0.5个工作日内办结,其他事项实现同步办理,0.5个工作日内办结)。

2021年,在区人大及常委会的监督和帮助指导下,区政府通过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较好地解决了一批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下一步,区政府将继续履行好议案建议办理法定职责,把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作为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对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梳理总结,并在此基础上不断改进工作方法,真正做到让代表满意、让群众受益。

江岸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

赵国成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1年11月9日江岸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因个人原因,赵国成提出辞职请求。依照《代表法》和《选举法》的有关规定,江岸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

接受赵国成辞去江岸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其所担任的江岸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江岸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2021年11月9日在江岸区第十五届

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由塔子湖街道选出的江岸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易瓦特科技股份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赵国成,因个人原因提出辞去区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被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接受。依照《代表法》和《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其代表资格终止,其所担任的江岸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本次区人大代表资格变动后,江岸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251人。

现提请区人大常委会确认后予以公告。

武汉市江岸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江岸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2021年11月9日武汉市江岸区第十五届

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武汉市江岸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江岸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12月上旬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议江岸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查江岸区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三、听取和审查江岸区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江岸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江岸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江岸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书面报告江岸区人民政府关于区第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议案和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八、讨论确定大会议案,表决通过各项决议;

九、选举。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区第十五届人大

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意见

区人大常委会:

一、关于《江岸区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政府投资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

(一)科学谋划区域经济发展

(二)加强经济运行监测调度

加强经济运行调度。每周收集各部门“一区一表”目标完成情况和市冲刺四季度督导服务事项完成情况,及时传导工作压力,根据上级要求对全年目标任务进行再分解。预计全年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9%左右、服务业增加值增长20%左右、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8%、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7%、新增市场主体1.6万户、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7亿元,重点经济指标全面超过疫情前水平,完成市级目标任务。

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出台我区优化营商环境30条等政策措施,围绕企业开办、知识产权保护、纳税、不动产登记等重点事项开展流程再造。聚焦高效办成一件事,深入推进“五减五通”,完成全部52个业务办理事项对标优化,材料总数、办理时限、办理环节大幅压减。强化“店小二”服务机制,坚持“干部多跑腿、企业少跑路”,“1+1”包保服务重大项目开工建设,率先设立“译税”涉外服务专业团队,积极营造“亲”“清”政商关系。

(三)加快重大项目落地开工

依据区人大批准的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工作,批复项目估算总投资、建设规模和内容等事项时严格控制在计划中列明的范围内。为提高全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范化水平,4月中旬邀请武汉市工程咨询部有限公司、江岸区建筑管理站结合项目管理中常见问题对各单位开展专题培训,并向参训单位分发了系列政策汇编。

强化项目联系机制,区领导联系包保服务已供地未开工项目建设,定期对项目落地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区直部门定期召开重大项目联席会议,对重点项目“一对一”服务,协调办理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等项目前期手续,助力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日实现投资。

二、关于《江岸区2021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

(一)加强税源建设,完成全年预算目标

进一步加强税源建设,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一是加强收入组织调度。强化收入预期管理,健全收入征管机制,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项目、重点税种的跟踪监控,确保税源不流失。二是继续抓好收入分析与预测,加强对重点税源户的税收分析工作,增强组织收入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及时了解行业情况,密切跟踪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税源变化,准确掌握企业税源减增因素。三是进一步完善税源管理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全区上下积极协税护税,切实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强化综合治税管理,严格依法治税,做到应收尽收,颗粒归仓,促进财政收入增长。

(二)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切实做到“七个严格”,严格控制和压减会议、差旅、楼堂馆所建设等一般性支出,重点压减部门单位项目支出。建立完善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大力推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加强项目绩效评估,逐步形成绩效评价结果优劣与资金预算安排多少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严格债务管理,守住风险防控底线

(四)深化财政改革,推动政策落地见效

进一步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全面强化预算约束,规范2022年预算编制和执行,实施监控预算执行情况,全面提高预算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合理安排年度支出,规范编制年度预算、政府采购预算、合理编制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不断完善预算管理体系。

江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4日

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

关于对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报告

我院对区人大常委会第十五届第三十四次会议关于区法院2021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在对审议意见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进行分析、领会的基础上,认真予以落实。现将具体研究处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建设,为提高案件质量夯实基础

一是强化思想政治建设。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把讲政治要求贯穿到请示报告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党管意识形态,严格按照“三同步”原则,妥善处理重大敏感案(事)件。

二是持续推动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以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为目标,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从严抓好查纠整改,贯彻落实“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深入开展“七查”及廉政风险点排查,聚焦顽瘴痼疾强化专项整治,切实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继续把“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队伍教育整顿的延伸内容,立足司法职能、结合工作实际,长期组织有特色、有亮点的实践活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扎实开展“回头看”,聚焦问题再补课,推动教育整顿向纵深发展。

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规范使用“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平台,落实月报告制度,筑起防止干预过问案件的“防火墙”。扎实开展审务督察等活动,促使干警转变司法作风、规范司法行为。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日常监督管理,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着力围绕重点工作,营造良好法治生态

一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畅通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坚持协调联动,设立“涉企纠纷诉调工作室”,实行“繁简分流+专业化审判”、“诉前衔接+司法服务+定期联动”的模式,促进纠纷化解提速增效。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找准法院工作与优化营商环境的结合点、发力点,以办好涉企案件为核心、以积极延伸职能为抓手,努力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截止1-10月,我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位列全市法院前列。

二是加快推进诉讼服务体系升级。在诉讼服务中心组建10个速裁团队,参与指导诉前调解工作,适用小额诉讼、简易程序,高效办理全院50%的简单民商事案件,促进纠纷“一站式”化解。全面应用移动微法院,推进案件当场立、自助立、网上立,为群众提供“24小时不打烊”的线上诉讼服务。打造集立案、咨询、调解、送达、速裁为一体的多功能诉讼服务中心,让群众走进一个门、通过一个平台快速解决问题,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主动适应群众需求,改革立案模式,升级“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大幅提升诉讼服务水平。

三、推进司法公开公信,提升法治建设水平

一是推进法治服务升级。组织干警开展“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等活动,为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提供法律服务。加快“智慧法院”建设,推动信息技术与司法审判深度融合,扩展网上立案、云调解、互联网开庭、电子送达等简便灵活的方式,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二是提升司法能力水平。狠抓院庭两级班子建设,全面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部署推进工作的能力水平。组织干警认真学习民法典及司法解释等最新法律法规,积极开展案例编写、文书评比等工作。加强调查研究,组织全院干警积极参加学术研讨和征文活动,在实战中提升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021年11月1日

关于对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

武汉市江岸区人大常委会:

岸常办文2021[3]号文件收悉,现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2021年7月27日,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我院2021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我院2021年上半年工作成效,同时也指出我院在服务江岸高质量发展、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就如何更好推进检察工作提出了宝贵意见。我院高度重视审议意见,进行了专题研究,分析存在问题根源,明确工作措施,全力抓好落实。

一、强化政治引领,提高政治站位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全体干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从习近平法治思想中探寻思路方法,推动检察司法理念转变,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将“四个意识”“四个自信”和“两个维护”落实在检察工作各环节、全过程,以求极致的态度和水准确保每个案件都办出最佳效果,不断厚植党的执政之基。

(二)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和规矩。始终将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不断强化领导班子建设,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区委、市检察院报告重大改革、重要工作和重点案件。2021年1-10月,共向上级报告重大事项4件次,主动将检察工作置于党委中心大局,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三)扎实推进党建引领工程。以庆祝建党100周年为契机,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2021年1-10月,我院组织参加党史学习教育系列讲座报告会5次,党组组织专题学习1次,党组中心组专题研讨5次,支部开展党史学习活动70余场。组织各支部广泛开展“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活动,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推进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筑牢干警忠诚为民的职业信仰。

二、突出重点工作,维护公平正义

(一)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牢固树立“人人都是环境、案案关涉环境”意识,切实抓好“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专项工作。认真研判案件是否属于涉营商案件,落实涉市场主体“少捕慎诉慎押”办案要求,加大对涉市场主体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力度,深入开展涉市场主体虚假诉讼专项监督。2021年1-10月,我院共办理涉营商环境的审查逮捕案件48件71人,其中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有20人;办理涉营商环境的审查起诉案件75件92人,其中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有22人。

(二)助力平安江岸建设。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公共安全观,坚决惩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犯罪。2021年1-10月,共受理审查逮捕各类犯罪803件1052人,经审查,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625件774人,不批准逮捕和决定不捕269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1334件1580人,经审查,审结起诉1093件1303人,审结不起诉143件163人。

(三)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始终保持对涉黑涉恶犯罪的高压打击态势,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坚持“打伞破网”,深挖细查黑恶势力“保护伞”“关系网”,及时移送保护伞线索。坚持“打财断血”,将追缴“黑财”贯穿检察办案全过程。针对涉黑案件中存在的社会管理问题,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联动,形成治理合力。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提高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促进实现常治长效。

(四)加大网络犯罪治理力度。认真落实最高检“六号检察建议”,加大网络犯罪治理力度,积极参与“断卡”行动,“打击治理跨境赌博”等专项活动,强化网络犯罪全链条打击。2021年1-10月,共办理帮助信息网络活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60件79人,有力打击网络犯罪黑灰产业链,促进网络综合治理。

三、加大法律监督,增强监督实效

(一)加大刑事诉讼监督力度。牢固树立“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理念,以精准监督为指引,提升监督实效性和导向性。积极推进派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开展工作,落实工作机制,拓宽监督渠道,及时发现和纠正侦查违法行为。建立诉讼监督定期分析研判制度,有针对性地与公安机关、法院开展沟通互动,解决监督难点,增进监督共识。2021年1-10月,监督侦查机关立案4件4人、撤案6件8人,纠正漏捕34人、纠正漏犯28人、纠正漏罪43人,提出刑事抗诉1件。

(二)深入推进刑事执行检察。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工作,2021年1-10月,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提出书面纠正32件,对监外执行活动履职不当提出书面纠正5件。开展对剥夺政治权利罪犯刑罚执行情况专项核查活动,对全区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罪犯的信息、底数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检察监督。对江岸区看守所刑满释放人员及其他出所人员开展“必审必谈”工作,2021年1-10月,必审必谈共415人。深入开展“纸面服刑”专项检察活动,发出16份纠正违法通知书、5份检察建议。积极开展财产刑执行监督,办理财产刑执行监督案件107件。

(三)努力做强民事行政检察。依法行使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权,积极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2021年1-10月,依法受理民事申诉案件20件,审查终结16件,其中提起抗诉3件,不支持监督申请4件,对法院审判活动违法和执行活动违法发出检察建议9件。受理行政监督案件17件,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11件,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2件,化解争议2件。深入开展虚假诉讼监督,对1起涉虚假诉讼案件提请抗诉。

(四)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坚持将诉前实现维护公益作为最佳司法状态,建立健全行政公益诉讼磋商程序,推动行政机关主动履职。聚焦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出行安全、资源保护等领域,2021年1-10月,共办理行政公益诉讼线索51件、立案44件、诉前程序38件(其中提出检察建议20件、磋商18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线索2件、诉前程序2件。

四、加强队伍建设,坚持从严治检

(一)持续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将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作为增强检察队伍政治能力、提高工作水平、改进队伍作风的重大机遇,开展警示教育23次,评查重点案件925件,对在职干警及家属、离任干警284人进行核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12项,持续推动教育整顿工作走深走实。

(二)抓紧抓实纪律作风建设。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扎实开展纪律作风和顽瘴痼疾等专项教育整治。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将关口前移,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防止干预司法办案“三个规定”,对全院干警落实“三个规定”情况进行梳理上报,每月组织部门进行过问干预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集中填报。

(三)深入推进人才队伍建设。持续推进“整体素质提升工程”和“优秀年轻干部成长工程”,2021年1-10月,组织干警参加各类线上线下教育培训活动130余次,开展领导干部上讲台活动9次,参加各类学习班19个,组织开展青年干警案例研讨活动7次。健全正向激励机制,成立政法先锋队,开展季度“办案之星”评选、青年干警跟班找差距活动,激发队伍干事创业的信心和活力。今年以来,集体和个人受到上级表彰奖励40项次。

以上是我院落实《江岸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江岸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上半年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基本情况,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深入贯彻江岸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各项要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汉口之心,美好江岸”,加快打造“三中心一基地”、建设现代化强区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11月5日

武汉市江岸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意见

一、关于《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1年11月9日,江岸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江岸区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以及区委党校、丹水池街道2020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32名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到会参加测评。《关于江岸区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测评结果为:满意30票,基本满意2票;《区委党校关于2020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测评结果为:满意29票,基本满意2票,不满意1票;《丹水池街道关于2020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测评结果为:满意29票,基本满意2票,不满意1票。

(二)充分运用审计整改结果,加强改进预算管理工作。要加大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结果的运用力度,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与财政预算管理工作联系起来,把审计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和依据,推动全区各单位提高财政预算管理工作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三)加强审计整改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审计监督体系。要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审计整改工作机制,认真落实整改责任,对审计发现涉及多家单位和部门的普遍性问题,全区各单位应自查自纠,举一反三,引以为鉴,建立完善规章制度,加强管理,防范风险。

二、关于《区人民政府关于“美丽街区、幸福社区”议案办理工作情况的综合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1年11月9日,江岸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美丽街区、幸福社区”议案办理工作情况的综合报告,并对该项工作进行了满意度测评。32名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到会参加测评,测评结果为:满意32票。

(一)加强政府主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人大议案反映的是人民的心声,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面对群众需求,坚持设身处地、换位思考,深入了解诉求、倾听意见、化解难题,耐心细致做好群众工作,切实把人民群众对“美丽街区、幸福社区”的需求落实到位。

(二)强化统筹协调,凸显改造成效。要加强目标导向,切实加强对“美丽街区、幸福社区”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建立健全居民参与机制,做实做细改造的宣传发动、组织协调工作,积极引导居民参与意见征集、资金筹措、施工监管、后期管理等工作。要在打造靓丽市容环境的基础上凸显我区人文特色、彰显宜居内涵;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要以工匠精神打造品质工程,让项目建设既达到改善城市面貌的要求,又切实改善当地居民的居住生活条件,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三)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改造力度。要在积极向上争取中央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资金的同时,紧密结合全国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复检等工作,打好组合拳,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积极鼓励和推动社会资金投入、居民自筹资金等实施小区改造项目,最大限度改善居住环境,提升老旧小区改造的整体效果。

第三十六次会议出席人员名单

出席人员:

梁彦春刘玉徐利龙黄杰薛玉明

朱良勇陈海军王孝启王辉光文鹏远

方菁邓军林冯俊朱小玲任雁军向彩云孙汉平严松毅李国强肖谦邱化明张为民陈欣陈利生陈秋华罗丽萍赵军胡凯明姚莉桂永超徐黎惠詹永瑰

THE END
1.工程案例医院EPC工程总承包案列法律风险治理与防控研究工程案例||医院EPC工程总承包案列 施工过程的每个环节或相应的变更,都伴随着相应的法律关系及变更,并涉及公法与私法及相互的交织。因此,总承包法律风险治理与防控,一是法律关系的厘清,二是公法与私法的的甄别。 一、医疗工程施工总包管理特殊性 医疗工程施工总包管理具有其医疗专业的特殊性,如表所示:https://www.shangyexinzhi.com/article/4487569.html
2.工伤死亡赔偿案列工伤死亡赔偿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由近亲属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下面找法网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看一下工伤死亡赔偿案列吧。 https://china.findlaw.cn/zs_12376110.html
3.网贷被催收引起死人案例频发:催收人员打死借款人,是不是应追究网贷催收致人死亡的案列 1. 近年来网贷行业快速发展,但也随之而来的是越来越多的催收纠纷,其中最极端的情况就是催收致人死亡。 2. 部分不法的催收公司为了可以尽快追回欠款,采用了各种手压榨借款人,其中包含非法威胁、骚扰、恐吓等手。引起部分借款人无法承受巨大的压力,甚至出现极端情况。 https://www.hezegd.com/lawnews/zixun/113064.html
4.寒假充电法律史上的里程碑案件法律人来自觉晓法硕教育寒假充电 | 法律史上的里程碑案件法律人必读经典案列:①英国四名海员被困案②辛普森案③五角大楼秘密文件案④重庆最牛钉子户案⑤里格斯诉帕尔默案⑥齐玉苓案⑦河南洛阳种子案⑧克林顿总统弹劾案从摇篮到坟墓,终其一生,我们都将沐浴在法治的天空下!#法硕# ? 法硕超话 ?收藏 https://weibo.com/7435184148/Mr1cU9s3M
5.立法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工作(续一)光明日报立法程序是指立法机关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的法定步骤和方式。它是保证立法质量的重要方式,包括法律案的提出、审议、表决和公布四个环节。 1.提出法律案。有权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的主体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https://www.gmw.cn/01gmrb/2008-06/02/content_784158.htm
6.第4章法律法规和合规身份盗用与侵占防治法随后几节将提到一些法律,如《计算机欺诈和滥用法案》《电子通信隐私法案》《身份盗用与侵占防治法》等,以及如何对严重的计算机犯罪案件进行刑事处罚。 经验丰富的检察官与相关执法机构联手,对“地下黑客”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他们利用法院系统,对那些曾被视为无害的恶仵剧者判处漫长的刑期。 https://blog.csdn.net/HeLLo_a119/article/details/135365663
7.德国联邦宪法法院“索拉娅案”——“创造性法律发现”的经典教案摘要 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在“索拉娅案”中,确认联邦最高法院承认一般人格权及金钱损害赔偿的做法合宪。本案作为“创造性法律发现”的经典教案,勾勒了20世纪50年代以来德国一般人格权制度在司法裁判与学说共同协力下的发展进程,审视了法官发现“超越制定法之法律”的方法与界限。为保障法的安定性,必须按科学普遍承认的规则https://www.faxin.cn/lib/Flwx/FlqkContent.aspx?gid=F648509&libid=040101
8.以案说法——法律关系认定不一时法院直接裁判的程序正当性探析同时,亦不应由人民法院根据自己的认识径行作出裁判,以致出现超出当事人诉讼请求裁判的严重违反处分原则和辩论主义的情形……为了防止法院“突袭裁判”,兼顾当事人诉讼权利的保障和法院裁判的正当合法性,本条规定明确人民法院应当将法律关系性质和民事行为效力的问题通过列为争议焦点进行审理,以保障当事人能够充分行使辩论https://www.mhplawyer.com/CN/05-12796.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