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制”到“法治”,看似一个字的改动,中国却走过了20年的历程,“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罪犯也是公民”、“实行社会主义法治”、“以法治国”、“保障人权”……这些今天的平常提法,在中国当代法治史上却是经历了艰难曲折的历程才被确立起来。
通过这些词汇背后的争论,我们看到中国法治观念的前进步伐……
———编者
确立“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观念
《坚持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发表后,有读者写信给我说:“我很钦佩你,但是很担心你被打成右派”。
确立“罪犯也是公民”的观念
《论我国罪犯的法律地位》发表以后,全国闹开了。监狱里边有人拿着《人民日报》说,“你看,我也是公民”。
为什么要写第二篇呢?第二篇有个核心的观点,就是罪犯被剥夺政治权利以后,不是所有的权利都被剥夺了。当时法学界很多人认为,一被剥夺了政治权利,所有的政治权利就都没有了。我说,这是不对的,只有四项政治权利没有了,其他政治权利是不能剥夺的,例如申诉、检举、控告、揭发……直到执行枪决之前,你都可以喊冤申诉,这个权利是不能剥夺的。这也是政治权利。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