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政治传播行为主体构成中,政党和政府以及政府领导下处于半独立性地位的主流媒体处于支配和主导地位;在宪法和基本法律框架下活动的来自于民间的行为主体,包括各种组织和团体、利益集团、社会精英和普通大众等,总体来说处于政党和政府主体的领导下,同时其传播活动与前者相互监督,二者在传播过程中均同时承担策划者、传播者和解释者的多元角色。近年来,由于网络媒体特别是微博的兴起,社会精英(通常为意见领袖)和普通大众在政治传播实践中渐趋活跃。
政治传播的内容和方式构成了政治传播行为主体的政治传播活动。不同的行为主体拥有不同的传播内容及传播的侧重点,同时其传播活动受到特殊政治语境(如战争、重大自然灾害等)的影响。政治谣言或流言是政治传播类型中的一种,在特殊的政治语境下,不同传播主体应对谣言的传播行为亦存在较大差异,政治传播的效果是考察政治传播行为主体行为意义最重要的指标。
二、文献综述
政治传播无论是作为一种政治现象还是一种传播现象都是客观存在的,最初对政治传播的研究起源于西方,美国传播学者拉扎斯菲尔德和贝雷尔森在1940年和1954年所作的关于政治讯息传播是如何影响选民投票意向的研究,就是这种研究的先声。在中国,台湾学者祝基澄博士著述的《政治传播学》是从“总体”上对政治传播及其学科作全面、系统研究的先行者,大陆学者邵培仁先生于1991年主编大陆第一本政治传播学的著作《政治传播学》,这本著作将政治传播学的研究对象、范围、任务及政治传播的主要职能、类型等做了历史性的完整的分析,他的分析为笔者提供了一定的参考角度。
三、谣言背后的政治语境
1.重庆政治震荡
考虑中国的政治问题要考虑其所在的特殊政治语境,知名中国政治观察者吴稼祥在其微博中说,“所有谣言,都是政治的一种引申”,没有政治背景,不可能有众口一词的“秘闻”。在发生“王立军事件”和重庆原市委书记薄熙来被免职的政治震荡后,互联网上谣言和传言增多,这为突然传出的“军车进京、枪声响起、北京出事”等暗示政变的谣言的传播制造了背景条件。
2.中共换届年
3.微博实名制探索
微博指数级的传播速度及其庞大的用户基数和传统媒体信息管道的不通畅,使得微博成为谣言传播初期不少人获取信息的主要管道之一,这给我国在政治传播中一贯占据主导地位的官方的传播决策和舆论管理带来挑战。
四、党和政府主体应对谣言的传播活动
1.传播策略及其特征
2.传播策略的不足
五、利益集团、意见领袖和普通大众的失语与应对
2.意见领袖的失语
政治受众意见领袖是处于政治传播者与政治受众之间的中间人,作为社会精英存在的意见领袖具有重要的中介功能,邵培仁认为意见领袖的主要功能有四种:加工与解释、扩散与传播、支配与引导、协调与干扰。因此,意见领袖在打击谣言上的作用不可小视,但直接清理谣言而非通过公布权威信息带动舆论自净,或直接打击意见领袖而非与其合作遏止谣言,造成了意见领袖在应对谣言传播中的无力,从理论上说也是这次传播策略的不足之处。
3.普通大众的“主体间性”
哈贝马斯的“交往理性”理论提出,社会交往由“以主体为中心”转变为“以主体间性为中心”,才能最终实现交往的理性化。哈贝马斯把“主体间性”看作是主体在社会交往中对“生活世界”共同经验所形成的具有共性的“背景知识”。网络舆论虽然存在表达方式非理性和情绪化等问题,但网络舆论的产生具有强“主体间性”的特点。普通网民之间、权力所有者之间以及网民和权力所有者之间的“主体间性”均应在传播策略的制定中纳入考虑,网络自律机制的真正建立和权力所有者的“他律”和监督的完善,有助于二者“主体间性”的强化,从而构筑统一的话语体系和符合普通大众心理的传播环境,从而有效避免普通大众轻信谣言甚至参与传播谣言的现象发生。
六、国外治理网络政治谣言的经验
不同的政治传播管理制度直接影响到传播主体传播策略的制定和实施,因此本文对国外在治理网络民意的经验做梳理和归纳,为我国应对谣言的政治传播行为体系的建构做参考和借鉴。
1.创立多样化的网络政治参与形式,提高舆论监测效率
2.差异化管理并用,求取传播的主动地位
新加坡对政治信息的处理通过专门的委员会建立SingaporeInfomap主页来发布信息、澄清错误,求取主动地位。我国党和政府主体此次应对谣言的传播相对而言比较被动,主动的信息适度公开,利用新媒体手段及时加入辟谣行动,疏堵结合,主动博得其他传播主体的支持,也是政府形象传播的有效路径。
3.通过法律和技术创新改善控制方式
在控制的方式上,各国更多地是通过技术控制,如通过PICS(PlatformforInternetContentSlection)、P3P(PlatformforPrivacyPreferencesProject)等软件和技术与对内容进行分级管理。我国对于网络信息的“一刀切”控制方式有待改进,除了解释删除有害信息的标准体系外,从技术上遏制谣言传播的源头也是可供参考的路径。
七、应对谣言的政治传播行为体系建构
1.影响政治传播效果的因素
我国政治传播行为主体应对网络谣言的传播策略各有不同,但都是在党和政府主体领导下选择传播方式和内容。建立一个应对谣言的政治传播行为体系,正是基于以上前提完善现有的传播策略,提高应对网络谣言的政治传播效果。影响政治传播效果的因素:(1)传播者的政治形象及威望,卡尔霍夫兰认为威望的构成部分是:知名的、专家的、公正无私;(2)政治传播者与政治受传者的利益关系;(3)受众的个人差异;(4)团体规范的影响;(5)传播机构的设置和传播秩序。科学的传播秩序应建立稳定的、形式多样的信息传播和反馈机制;(6)传播媒介发送的信息量。我国的政治传播主体在行为体系的建构上应立足以上因素,在谣言面前尽可能从多方面协同传播,在尊重多方意见特别是网络民意的基础上,整合传播资源,达到整合营销传播的效果。
2.政治传播行为体系的建构
政治传播行为体系的构建涉及不同的传播主体传播活动和政治传播宏观制度的协同发展。总结上文分析,为应对政治谣言的肆意传播,我国政治传播行为体系的建构应从以下四方面进行努力:首先,党和政府应完善新闻发布机制,积极采用不同的传播载体和手段,扩大信息的传播渠道;主动做到信息的适度公开,进行必要即时的舆论引导,从受众的可接受性角度提高传播决策的效力;提高舆论监测效率,抓住时机树立政治威望。其次,从政治传播者和受传者的利益关系出发,整合社会资源,培育大众媒体,并重视意见领袖在应对谣言过程中加工与解释、扩散与传播、支配与引导、协调与干扰的功能,通过公布权威信息带动和鼓励意见领袖参与舆论自净;再次,尊重受众的个人差异,重视团体和组织的舆论影响力,不断探索网络自律机制的建立,完善权力所有者的“他律”和监督措施,通过法制保障不同传播主体应对谣言的传播目标的实现,构筑与传播对象统一的话语体系和符合普通大众心理的传播环境。最后,创立多样化的网络政治参与形式,提高信息发布和舆论监测效率,差异化管理并用,通过法律完善和技术创新改善传播内容的控制方式,在政治传播秩序和宏观制度上做到与传播主体的传播活动相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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