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是信用监管的合法性规制。在完善失信约束制度、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背景下,信用规制成为近年来行政机关频繁使用的治理工具。但是,在行政执法实践中,信用规制出现了违法实施甚至滥用的倾向,如何保证信用规制的依法实施,成为学界的研究议题,涉及个人信用评分的法律控制、信用行政评价的属性及司法控制方式、信用联合惩戒措施的公法效能以及失信联合惩戒的合法性规制等方面。笔者认为,信用监管在社会治理中可发挥显著成效,但如果运用不当,也可能会对公民主体权益造成严重侵害,因此需要将其纳入法治轨道,确保依法实施。
二、行政诉讼法领域研究梳理
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研究展望
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引领下,探求规范行政权力行使的有效路径,坚实推进行政法学理论的进一步发展,既与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布局、“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改革任务相契合,也是行政法学人需要承担的时代使命。立足中国法治实践需求,推动中国特色行政法学理论发展,尚需从以下几个方面继续着力:
一是打通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壁垒,增强解决实际问题的研究意识。行政处罚法和行政复议法的修改,深刻表明学理研究对法律制度修改完善所具有的重要性。行政执法与司法裁判关乎立法成效在个案中的落实,更是检视行政法律制度完善与否的试金石。开展以行政执法与司法裁判案例为研究素材的实证研究,观察法律在运行过程中所遇到的实际问题,反思现行法律制度的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学理回应,将是行政法学研究的永恒关切。
三是加强部门行政法学研究。部门行政法学的兴盛,是行政法学学科体系完善并日臻成熟的标志。部门行政法学研究以解决部门行政法的实践问题为目标,带有先天的实务导向。目前,国内部门行政法学研究虽已铺开,但相较于行政法学总论研究,还稍显薄弱。此次新冠肺炎疫情所促动的公共卫生行政法学、环境行政法学研究的迈进,表明了开展部门行政法学研究的必要性和突出价值。有鉴于此,未来行政法学界需要有意识地进行部门行政法学研究,为行政法学研究添加学术增长点。
(作者系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