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对此次专项活动的组织领导,经研究成立乡“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中心学校。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通报了解全乡活动开展情况,督促检查活动进程和质量。
教育主管部门及学校是青少年普法教育的主渠道、主阵地,要坚持以课堂教育为主,积极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开展法制实践活动,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方式,不断增强教育活动的引导性、趣味性、参与性和实效性。要充分利用校办刊物,全方位报道我乡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
共青团、普法办要发挥各自的优势,积极主动地配合学校开展对在校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动员组织全乡的在校学生,参加全国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活动。
文化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报刊、音像、电子出版物等经营摊点的清理整顿,净化文化市场,防止各种精神污染侵害青少年儿童,为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
三、活动内容与形式
以《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简称“两法”“两条例”)为重点,抓住学校教育主阵地,进行法律知识宣传,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活动,引导青少年自觉学法、懂法、守法、护法。
紧密结合青少年的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主要以举办法制报告会、开展读书活动、举办法律知识竞赛、组织法制体验活动等喜闻乐见的形式,积极开展富有示范性和导向性的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
四、活动与步骤
(一)活动的对象。全乡各级各类在校学生(不含含幼儿园)。
(二)活动的安排。2015年1月开始至2015年8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1、宣传启动阶段(2015年1月至2015年3月初)。成立领导小组、学习上级有关文件,制定活动方案,免费发放活动通报和《指导手册》,广泛宣传活动意义。学校填写《单位(学校)参加活动登记表》,举行活动启动仪式。
2、组织实施阶段(2015年3月至2015年5月)。各校根据活动计划安排,组织开展以下活动:
(1)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宣讲活动。发挥“青少年普法教育宣讲团”在青少年普法教育中的积极作用,定期组织“宣讲团”成员到中小学校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为主题的普法宣讲活动。
(3)开展体验教育活动。各学校在认真开展法律常识普及和宣讲活动的同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演讲比赛、辩论赛、模拟法庭、参观学习、现身说法、摄影比赛、作文比赛和动漫比赛等体验教育活动。活动内容和方式,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实施。
(4)开展专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作用与优势,中小学每学期至少举行一次法制报告会;利用每年3月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和每年12月4日的法制宣传日,对广大青少年特别是在校中小学生进行专题法制教育,举办特色活动,增强青少年法制意识。
(5)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各校要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市活动办公室组织开展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力争取得好成绩。
五、活动要求
1、全乡中小学校要广泛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专题活动,认真辅导学生阅读学习《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组织学生积极参与各项具体活动。
博物馆作为青少年的“第二课堂”,无疑已被广大民众所接受,它较传统课堂最大的优势就是“物”的直观感悟,通过大量具体形象的展品,真实有趣地体验环境,激起青少年的求知欲,向青少年形象地传播科学文化知识。美国科学家、科普作家卡尔萨根曾提到,“每个孩子都是科学家”,他的观点肯定了每个人从小就具有探索未知和求知的本能。就教育模式来讲,博物馆的教育更加容易让青少年接受、更有亲和力和视觉冲击力。如何更好地开发和利用博物馆的优势资源,帮助青少年在实践和体验中学习科技知识,是目前博物馆人需要研究和探讨的事情。笔者结合中国铁道博物馆近四年的科普工作,谈一谈博物馆开展青少年科普教育活动的开发与运用。
一、博物馆开展青少年科普教学活动的特点
(一)孩子是学与玩的主体
博物馆青少年科普教育活动中,孩子具有绝对的主体地位,科普教育活动都是为孩子服务,不仅绝对尊重孩子学习的意愿,而且以孩子活动的兴趣度和强度作为科普教育活动组织者进行方案调整的指挥棒。
(二)多向互动
青少年、博物馆之间按照活动方案内容进行积极的多向互动,在活动中,博物馆以提供尽可能完美的服务为宗旨;必须尊重孩子和爱护孩子,积极与孩子互动,让孩子在“学中玩,玩中学”。这样他们才会更加积极地投入到科普教育活动中去。
(三)寓教于乐
科普教育设计活动需以“爱”作为活动原则。活动环节和内容的设计必须让孩子的学习激情具有生命力――让教育和生命一起成长。在教、学与习的过程中培养孩子的学习能力和对科普知识的热爱,并且促进孩子间的合作与关怀,互动和交流,以及博物馆与青少年间的交流与提升。
(四)活动具有连贯性,知识具有系统性和延伸性
青少年通过博物馆举行的科普教育活动,不仅把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还给了他们,而且能针对某一知识点进行扩展和延伸。在青少年科普教育活动中,博物馆要进行有效的讲解和引导,不仅能促进他们对感兴趣的知识进行有选择的吸收,而且在活动互动过程中还能促进青少年进行有效的自我评价和自我管理。
二、博物馆开展青少年科普教育活动的开发和运用
青少年科普活动的形式应是丰富多彩的,活动的形式是由内容决定的。只有内容和形式的完美结合,才能吸引不同兴趣、不同年龄结构的青少年踊跃参加。根据活动形式的内在相似性,可以把科普活动分成五大类:一是会议类(主题班会、队会、团会等);二是传授类(专题报告、讲座、游艺等);三是实践类(参观、考察、调查、访问、实验等);四是竞技类(竞赛、评比、操作等);五是宣传类(演讲、展示、辩论、传播等)。
下面,笔者以中国铁道博物馆为例,举例论述博物馆开展的科普教育活动的开发和运用。针对青少年学生的学习特点,中国铁道博物馆科普教育团队以“铁路、火车”为主线,成功开展了周边社区、学校等各类青少年参与互动式的系列科普教学活动。
(一)“今天我来当动车组司机”主题科教体验活动
“今天我来当火车司机”属于会议类科普教育活动,其目的在于激发孩子的科学探究兴趣,通过他们亲自参与操作演示活动,亲身在一个模拟的场景中扮演一个角色,主动地了解现代化铁路的科技知识。
(二)“铁路藏宝图”主题科教体验活动
(三)“动手拼装小火车”主题科教体验活动
(四)“铁路趣味乐园”主题科教体验活动
(五)“探索.火车”主题科教体验活动
此外,博物馆还可以整合学校教育的有效资源,走出博物馆,举办校外儿童课堂、例如中国铁道博物馆在2011年举行的“科普进校园”的系列活动,以“弘扬铁路文化,践行北京精神”为主题,根据不同的需要将不同的展览内容制作成幻灯片,配合专业有趣的讲解,在中小学巡回讲解。同时,利用“国际博物馆日”、“北京科技周”和学生寒暑假期,有针对性地举办主题参观、知识讲座等不同形式的科普活动,做一些深受孩子们喜爱的“小火车模型”,这些生动逼真的机车模型设备齐全,灯光设备完善,有的模型通电后随着道岔转动,还能前后不停的走到各条轨道线路上,使孩子们在博物馆中实现与火车进行零距离的接触,也让孩子感到非常新奇。在游戏的互动和欢笑中,孩子们逐渐熟悉和了解铁路,学到了许多书本上难以获得的科技知识。
三、博物馆青少年科普教学活动开展的重点
(一)活动设计要符合青少年的身心特点
(二)加强博物馆科普团队的建设,促进活动参与者的共同成长
博物馆是科普教学活动的策划者、组织者和实施者。不仅要求科普教育团队成员对自身掌握的专业知识进行系统梳理,而且要仔细研究和学习青少年心理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理论知识,对活动的开展形式以及活动内容要有针对性地进行策划和设计,让“寓教于乐”成为青少年喜欢参与活动的重要原因。
(三)加强对博物馆青少年科普教学活动开展过程的把握
关于“四五”普法启动工作的思考
我国已经走过了十五年全民普及法律常识教育的历程。十五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重视下,经过全局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我局的普法教育工作己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要说全民普法教育的成绩,目前还只是初步的,离党的十五大提出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方略还有很大的距离。因此,在认真回顾总结“三五”普法教育工作的基础上,对“四五”普法教育的启动工作提出如下思考:
一、深化一个认识。回顾总结“三五”普法教育的情况,全局的普法教育工作发展不够平衡,主要原因是有少数的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干部对普法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有充分的认识,是搞好“四五”普法启动工作的基础。在“四五”普法教育中,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必须统一到作出决策要依法、出了问题要找法、解决问题要合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要用法、各行各业要学法的要求上来。因此,在“四五”普法启动工作中,要采用专题动员会、下发宣传资料以及张贴挂永久性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宣传全民普法教育的重要性、必要性,营造“四五”普法良好氛围,由原来的被动学法向主动学法转变,由你要我学向我要学转变,从而增强干部职工学法的自觉性。
开好头、起好步,是深化全民“四五”普法教育的关键。通过深化一个认识,理顺二个关系,明确三个重点,注重四个环节的工作思路,使我局的“四五”普法教育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一、薄弱环节制约着普法教育的质量
我国的普法教育通过20年的努力,基本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监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格局,普法教育渗透到全社会的各个领域。但是,全民普法教育期间正是我国改革开放时期。在改革开放、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经济转型、企业转制、各种利益关系重新调整,人流、物流、信息流成为各种利益调整的主要特征,社会矛盾比较突出。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我们开展的普法教育就很难适应社会发展变化的形势,因而在实施普法教育中就出现了对一些重点对象抓而不紧、对工作难点缺少办法和对盲点部位教育不到位等薄弱环节。其表现:
(一)是领导干部学法抓而不紧。领导干部是社会管理的决策者。他们的法律素质和学法质量直接关系到一个地区、一个部门和一个单位的学法热情,关系到所属地区和部门的法治化建设水平。因此,我们在推进“四五”普法中一直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作为重中之重来抓。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地区和部门的领导存在着重经济工作轻普法教育、重眼前利益轻长远利益、重基层普法轻自身学法的问题。会上要求多,会下落实少,对下要求多,对己要求少的现象较为普遍。由于一些领导干部对普法教育认识上的偏差和重视程度不够,导致一些地区的普法教育发展不平衡。
(二)是青少年法制教育质量不高。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利在当代,功在千秋。应该说,在“四五”普法中,各级政府对青少年法制教育较为重视,做了大量工作,有效地构建了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组织网络体系,确保了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规范运作。但是在工作运作中还存在着一些诸如法制副校长素质不高,讲课内容缺乏针对性,且讲课形式单一。简单枯燥,导致有的学校法制副校长没有切实发挥好应有的作用。由于青少年法制教育质量不高,直接影响了一些学校和学生学法的积极性。
(三)是流动人员法制教育难落实。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人口流动已成为一大趋势。仅新都目前就有外来流动人口10万多,占本地人口六分之一。他们一方面为新都的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另一方面也给社会治安带来了压力。
(四)是中小私营企业法制教育存在盲点。由于这部分企业规模较小且分布面广,一些业主本身素质不高和急于发展经济的心理,因而对自身的法律学习和对员工的法制教育难以落实,劳动合同纠纷、劳资纠纷、非法用工等问题时有发生。实行政企分开后,政府又缺乏对中小私营企业有效的教育管理手段,工作难以渗透,以致普法教育在中小私营企业中存在盲点。
(五)是农村法制教育工作还不到位。多年来,在推进全民普法教育中,各级政府一直将农民的普法作为重点来全力推进。特别是各地以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开展“综合示范村”以及“法律明白人”创建活动为契机,使普法教育在农村得到了有效推进。但由于农村人口众多,基础设施薄弱,地区发展不平衡,加上普法骨干紧缺和政府投入不够等因素,使普法工作很难落实到位。
(六)是对行政区划调整中的法制教育滞后。在推进小康社会建设的进程中,农村向城市聚集已成为必然趋势。特别是近年来,各地都在加大城市化建设力度,村委变社区,农民变市民。但是,城市扩建也对失地农民带来了诸如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工作安置和生活保障等问题。而法制宣传教育不能适应城市建设快速发展的形势,使城市建设中的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生活保障等一度成为热点问题。
二、用法制提升普法教育质量
(一)要构建普法教育组织保障机制。首先要从法律制度上确立组织保障机制。不仅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都要建立普法组织机构,而且还要赋予其相应的职能和权限,不能让普法机构成为摆设。目前,绝大多数单位都有普法的组织机构,但一些单位的普法机构作用不大,工作推进不力,普法教育的质量难以保证。因此,必须通过法律制度的形式来确立普法组织机构的职能和权限,让它们真正在全民普法中发挥服务和保障作用。
(二)要构建普法教育责任机制。全民普法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必须要全社会来共同参与。这一方面需要全体公民的自觉行动,另一方面又需要通过法律制度的形式来明确各自的责任,否则共同责任就会成为一句空话。因此,必须要通过建立法律制度的形式来构建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的责任体系,真正做到“千斤重担大家挑,人人头上有指标”,这样才能做好普法教育工作,普法教育的质量才能提高。
(三)要构建普法教育资源整合机制。在教育的手段上,普法教育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科学文化知识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具有一定的相通性,拥有的资源可以共享。但是在实际工作中,部门之间不沟通、开展工作单打一的现象比较普遍。因此,必须树立“大普法”观念,通过建立法律制度的形式来整合资源,这样,普法教育才能与其他教育互为侵透,协调发展,普法教育的质量才能够提高。
(四)要构建有效的普法教育考评机制。在普法教育的实践中,绝大多数单位都建立了考评机制,但一些单位考评的效果不是很好,影响了普法质量。因此,要从法律制度上对普法教育的考评机制予以确认,同时从政府的角度解决部门考核、多头考核和重复考核等问题,把一切考核纳人到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考核的轨道上来,增强考核的权威性。这样,才能够保证普法教育与其它工作协调发展,才能促进普法教育质量的提高。
一是领导干部学法抓而不紧。领导干部是社会管理的决策者。他们的法律素质和学法质量直接关系到一个地区、一个部门和一个单位的学法热情,关系到所属地区和部门的法治化建设水平。因此,我们在推进“四五”普法中一直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作为重中之重来抓。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地区和部门的领导存在着重经济工作轻普法教育、重眼前利益轻长远利益、重基层普法轻自身学法的问题。会上要求多,会下落实少,对下要求多,对己要求少的现象较为普遍。由于一些领导干部对普法教育认识上的偏差和重视程度不够,导致一些地区的普法教育发展不平衡。
二是青少年法制教育质量不高。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利在当代,功在千秋。应该说,在“四五”普法中,各级政府对青少年法制教育较为重视,做了大量工作,有效地构建了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组织网络体系,确保了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规范运作。但是在工作运作中还存在着一些诸如法制副校长素质不高,讲课内容缺乏针对性,且讲课形式单一。简单枯燥,导致有的学校法制副校长没有切实发挥好应有的作用。由于青少年法制教育质量不高,直接影响了一些学校和学生学法的积极性。
三是流动人员法制教育难落实。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人口流动已成为一大趋势。拜泉县目前就有外来流动人口1万多人,占本地人口六十分之一。他们一方面为本县的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另一方面也给社会治安带来了压力。
四是中小私营企业法制教育存在盲点。由于这部分企业规模较小且分布面广,一些业主本身素质不高和急于发展经济的心理,因而对自身的法律学习和对员工的法制教育难以落实,劳动合同纠纷、劳资纠纷、非法用工等问题时有发生。实行政企分开后,政府又缺乏对中小私营企业有效的教育管理手段,工作难以渗透,以致普法教育在中小私营企业中存在盲点。
五是农村法制教育工作还不到位。多年来,在推进全民普法教育中,各级政府一直将农民的普法作为重点来全力推进。特别是各地以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开展“综合示范村”以及“法律明白人”创建活动为契机,使普法教育在农村得到了有效推进。但由于农村人口众多,基础设施薄弱,地区发展不平衡,加上普法骨干紧缺和政府投入不够等因素,使普法工作很难落实到位。
六是对行政区划调整中的法制教育滞后。在推进小康社会建设的进程中,农村向城市聚集已成为必然趋势。特别是近年来,各地都在加大城市化建设力度,村委变社区,农民变市民。但是,城市扩建也对失地农民带来了诸如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工作安置和生活保障等问题。而法制宣传教育不能适应城市建设快速发展的形势,使城市建设中的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生活保障等一度成为热点问题。
一要构建普法教育组织保障机制。首先要从法律制度上确立组织保障机制。不仅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都要建立普法组织机构,而且还要赋予其相应的职能和权限,不能让普法机构成为摆设。目前,绝大多数单位都有普法的组织机构,但一些单位的普法机构作用不大,工作推进不力,普法教育的质量难以保证。因此,必须通过法律制度的形式来确立普法组织机构的职能和权限,让它们真正在全民普法中发挥服务和保障作用。
二要构建普法教育责任机制。全民普法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必须要全社会来共同参与。这一方面需要全体公民的自觉行动,另一方面又需要通过法律制度的形式来明确各自的责任,否则共同责任就会成为一句空话。因此,必须要通过建立法律制度的形式来构建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的责任体系,真正做到“千斤重担大家挑,人人头上有指标”,这样才能做好普法教育工作,普法教育的质量才能提高。
三要构建普法教育资源整合机制。在教育的手段上,普法教育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科学文化知识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具有一定的相通性,拥有的资源可以共享。但是在实际工作中,部门之间不沟通、开展工作单打一的现象比较普遍。因此,必须树立“大普法”观念,通过建立法律制度的形式来整合资源,这样,普法教育才能与其他教育互为侵透,协调发展,普法教育的质量才能够提高。
四要构建有效的普法教育考评机制。在普法教育的实践中,绝大多数单位都建立了考评机制,但一些单位考评的效果不是很好,影响了普法质量。因此,要从法律制度上对普法教育的考评机制予以确认,同时从政府的角度解决部门考核、多头考核和重复考核等问题,把一切考核纳人到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考核的轨道上来,增强考核的权威性。这样,才能够保证普法教育与其它工作协调发展,才能促进普法教育质量的提高。
三、创新为确保普法教育质量提供动力
“六五”普法既要开拓创新,又要加强基础性工作;既要求发展,又要继承过去的优秀成果及其成功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