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局发规范性文件文稿进行法律审核,对上级和其他部门征求意见的规范性文件文稿提出修改意见。
2、审核呈报劳动教养案件。
5、办理本局管辖的复议、诉讼、国家赔偿案件,组织本局有关行政案件的听证工作。
6、对局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公民对执法违法行为的控告、申诉案件组织复查,依法提出处理意见报局领导批准后执行。
7、组织开展对科(股)、所、队执法质量的季度考核,负责对执法民警执法质量的考核工作,指导、监督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
8、负责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
9、组织执法检查、法制调研工作。
10、承办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公安法制科的办案流程
1、侦查阶段
从人被抓一直到案人件移送检察院,这一阶段称“侦查阶段”,一般情况下是三个月左右。主要包括拘留以后一个多月,和执行逮捕以后两个月左右。这一阶段的工作重心在于通过公安部门的侦查,搞清楚案件的来龙去脉、基本事实。
案件由公安机关移送检察院起诉部门后,即进入了审查起诉阶段。
审查起诉阶段的工作重心在于:审核案卷材料是否充分,确实,证据是否确凿与否应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检察院对案件审查完毕,会出现三种情况:如果确定案件材料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那么检察机关就可以把案件移送法院,由法院判刑。如果认为犯罪嫌疑人行为不构成犯罪,则由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如果认为案件证据尚不够充分,确凿,那么可以将案件退回到公安部门重新进行侦查。
3、审判阶段
这一阶段的工作重心在于确定被告是否有罪是什么罪应该给予什么样的刑罚
哪些刑事案件不能公开审判
刑事案件一审审判期限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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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