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5年,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公民普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公民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转发《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司法厅关于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并发出通知,要求全区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这意味着新疆“八五”普法工作正式启动。
明确六项普法重点内容
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规划》提出,加强教育引导,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国民教育、社会教育。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分步骤、有重点地持续推进,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推进全民守法。
《规划》要求,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在自治区公务员录用中,注重测试应试人员法治理念、掌握法律知识的水平和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法治讲座、旁听庭审、日常学法和年度学法考试等制度;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尊法守法习惯,进一步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加强基层组织负责人学法用法工作,开展村(居)“两委”干部法治培训,提高基层干部依法办事意识和依法治理能力。分层分类开展法治教育,根据妇女、残疾人、老年人、退役军人等群体特点,开展有针对性地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其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把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与推进依法治理等实践活动有机结合”,《规划》强调,把公民法治素养的基本要求融入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融入文明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法治示范创建和平安建设活动。建立健全对守法行为的正向激励和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制度,把公民法治素养与诚信建设相衔接,健全信用惩戒和信用修复机制。大力宣传崇法向善、坚守法治的模范人物,选树群众身边先进典型。完善激励制约的制度设计,形成好人好报、德者有得的正向效应,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风尚。
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为扩大法治文化阵地覆盖面,提高使用效率,《规划》明确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在公共设施建设和公共空间利用时体现法治元素,将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加强基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推动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坚持把法治文化建设作为“文化润疆”工程的重要内容,传承中华法系的优秀思想和理念,挖掘民为邦本、礼法并用、以和为贵、明德慎罚、执法如山等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精华,组织创作一批法治文化精品,创建一批法治传播品牌栏目、节目,持续开展优秀法治动漫征集、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大力弘扬善良风俗、家规家训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法治内涵,把不违反法律、不违背公序良俗作为家风家教的重要内容,让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家庭生根。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下乡进村入户。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法治文化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
《规划》明确提出,要深化法治乡村(社区)建设,实施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完善和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开展面向家庭的普法主题实践活动,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建设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的模范守法家庭,注重发挥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加强动态管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为深化行业依法治理,《规划》要求,要引导和支持各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实现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依法维护成员合法权益。深化“法治进学校”、“法治进企业”、“法治进网络”、法治进景区”等内容。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的专项依法治理,开展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体系,促进全社会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行事,依法维护社会秩序。加强对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区域治理中法治状况的研究评估工作,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注重普法针对性实效性
《规划》强调,要健全完善实时普法机制,把普法融入立法过程,在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政府规章制定修改过程中,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听证会、论证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形式扩大社会参与。培育以案普法品牌,充分利用典型案事件向公众进行法律解读,使典型案事件依法解决的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健全完善普法责任制,巩固深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细化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
“健全完善社会力量参与普法工作机制”,《规划》强调,加强各级普法讲师团建设,充分发挥法律实务工作者、法学教师的作用,充实双语普法讲师队伍,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宣讲活动。鼓励引导司法和行政执法、法律服务人员、大专院校法律专业师生加入志愿者队伍,广泛发动退休法官检察官、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老军人、老教师开展普法志愿服务。加强对社会力量开展普法的管理服务、组织引导和政策、资金、项目扶持,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相结合的社会普法机制。建立健全嘉许激励机制,推动普法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
《规划》提出,要健全完善智慧普法机制,适应人民群众对法治的需求从“有没有”向“好不好”的转变,提高普法质量,形成法治需求与普法供给之间更高水平的动态平衡。注重运用新技术分析各类人群不同的法治需求,提高普法产品供给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全面实施“法治宣传教育全屏计划”,实现公共场所显示屏、宣传栏、移动终端等载体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