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全文如下。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下,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全省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2016-2020年)顺利完成,取得明显成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中发〔2021〕26号)精神,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普法工作的新需求、新期待,在全社会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繁荣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推动基层法治实践,培育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风尚,为开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新局面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到2025年,全省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升,全民普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全省公民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显著增强。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深入推进,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各级党政机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水平明显提升。全省全民普法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更加健全和完善,完备的制度体系、精准的实施机制、科学的评价体系、严格的责任落实机制基本形成。
二、突出重点普法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积极宣传各级各部门学习贯彻的创新经验做法,引导全社会不断增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重点教学内容,融入学校教育,纳入高校法治理论教学体系,做到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出一批高质量研究成果,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持续深化网上宣传解读,在重点理论报刊设立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栏,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三、有效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一)突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示范作用。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分级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年度报告制度,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作为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鼓励各地各部门建立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网络平台。
(三)强化公民法治素养实践养成。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将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与推进依法治理等实践活动有机结合,把公民法治素养基本要求融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着力提高日常生活中的规则意识,从遵守交通规则、培养垃圾分类习惯、制止餐饮浪费等行为抓起,让人民群众在实践中养成守法习惯。加强信访法规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落实对守法行为的正向激励和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制度,健全信用奖惩和信用修复机制。加强舆论引导,大力宣传崇法向善的先进典型,推动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良好社会风尚。
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一)推进法治文化阵地提档升级。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规划,有关项目列入重大文化建设项目,在公共设施建设和公共空间利用时体现法治元素,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充分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等场所,加强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法治文化创作基地等各类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组织开展山东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示范基地的命名活动,发挥引领示范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部门打造各具特色的法治文化体验线路和区域性法治文化集群。加强基层单位和村(社区)法治文化氛围营造,实现每个村(社区)至少有一个法治文化阵地。
(二)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艺。组织参加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扩大我省作品影响力。在省级精神文明建设“文艺精品工程”和“泰山文艺奖”评选中鼓励更多优秀法治文艺作品参评。结合山东省舞台艺术创作“4+1”工程和重点选题资助计划,鼓励开展优秀法治题材作品创作。实施“法润齐鲁创作扶持计划”,每年扶持创作一批不同艺术门类的优秀法治文艺作品。定期举办山东省法治文艺作品创作大赛。加大法治文化惠民力度,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举办法治文艺汇演,组织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艺团体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
(三)深入挖掘齐鲁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等特色文化中的法治元素。深挖齐鲁优秀传统文化法治理念,根据时代精神加以转化,打造齐鲁特色法治文化品牌。充分挖掘地方特色文化底蕴,推动形成“一市一品牌、一县一特色、部门有特点、行业有亮点”的法治文化建设格局。加强对齐鲁法律文化典籍、文物的保护和整理。弘扬善良风俗、家规家训等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法治内涵,把不违反法律、不违背公序良俗作为家风家教的重要内容,让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家庭中生根。组织开展红色法治文化研究阐发、展示利用、宣传普及、传播交流等活动。探索建立我省红色法治文化遗存目录,讲好红色法治故事,传承红色法治基因。
(四)推进法治文化国际传播。把法治外宣作为法治文化建设重要内容,以讲好中国法治故事为着力点,突出对外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优越性、新时代法治建设实践成果和齐鲁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对我省境外企业、机构和人员加强当地法律宣传。积极对来鲁、在鲁外国人开展法治宣传,引导其遵守我国法律。
五、深入推进依法治理
(一)全面加强基层依法治理。认真落实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深入实施乡村(社区)“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完善和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组织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加强动态管理,提高创建质量。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健全依法治理制度体系,加强学校法治文化建设,切实提升依法办学、依法执教的意识和能力。落实“法治副校长”工作制度。围绕校园欺凌、性侵害、电信网络诈骗、传销、校园贷等突出问题,深化学校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结合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着力提升企业管理者和职工的法治观念。落实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提高经营管理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经营企业的能力,推动企业开展合规建设。
(二)推进各行业结合实际开展依法治理。引导和支持各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推动各行业加强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依法维护成员合法权益。推进业务标准程序完善、合法合规审查到位、防范化解风险及时、法律监督有效的法治化行业治理。加强“法律进网络”工作,重点加强对网络企业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推动网络企业自觉履行责任,做到依法依规经营。完善网络管理制度规范,培育形成符合互联网发展规律、体现公序良俗的网络伦理、网络规则。大力加强网络安全教育,引导广大网民崇德守法、文明互动、理性表达,增强网民法治意识。依法治理网上突出问题,促进网络空间日益清朗。
(三)开展专项依法治理。重点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专项依法治理,开展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全社会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办事,依法维护社会秩序。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加强对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区域治理中法治状况研究评估工作。
六、进一步增强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
七、加强全民普法工作组织领导和实施保障
(一)健全普法工作体制机制。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全民普法守法工作,进一步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普法工作纳入本地本系统法治建设总体部署,融入文明创建、法治示范创建和平安建设活动,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等创建测评体系,推动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相互促进、协调发展。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落实普法领导责任,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难题。建立健全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全面依法治省(市、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要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级普法办事机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组织推动、督促指导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强化普法工作基层基础。坚持“落实靠基层、落实到基层”,推动普法工作强基固本,着力从政策、制度、机制、人员、待遇、经费、装备等方面向普法基层一线倾斜,推动各类资源向基层下沉。加强对各级普法办事机构工作人员的系统培训,5年内省级普法主管部门对县级以上普法办事机构工作人员轮训1次。加大对基层司法所开展普法工作的指导、支持力度,全面提升司法所普法工作水平。鼓励、支持对法治传播规律和全民守法规律的基础理论研究,深化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律的认识。完善法治宣传教育专家咨询制度。加强法治传播、法治文化等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强化各级财政对规划实施的保障作用,把普法工作经费列入本级预算,鼓励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部门普法工作经费标准。按规定把普法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支持普法工作,加强规范和管理。
(四)加强普法工作评估检查。从实际出发设定评估参数,建立健全我省普法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对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成效及公民法治素养提升效果开展综合评估。组织开展“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和总结验收,重在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加强评估结果运用。按规定表彰和奖励普法依法治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加强日常指导和监督,尊重群众首创精神,鼓励各级聚焦问题开展差异化探索,及时发现、总结、推广经验。注重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责任化落实,确保普法工作有声有色、有力有效开展。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落实普法责任制不到位的,普法主管部门应当发出普法提示函或建议书,必要时进行约谈,提出整改要求;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通报批评,依规依法处理。支持各级人大加强对全民普法工作的监督和专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