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讲过,“党和法的关系是政治和法治关系的集中反映。法治当中有政治,没有脱离政治的法治。西方法学家也认为公法只是一种复杂的政治话语形态,公法领域内的争论只是政治争论的延伸。”我们可以看出,在世界范围内,政治和法治都是有机统一的,二者的关系问题都是需要处理好的。因为走什么样的法治道路、建设什么样的法治体系,是由一个国家的基本国情决定的。
对我们国家而言,我们要坚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我们要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法治问题上的理论成果;我们要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我们坚持的是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的有机统一,这是符合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正确选择。因而,我们坚持依法治国,最根本的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我国的法治建设就是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就是要充分体现人民的意志。
如何认识改革和法治的关系?
习近平总书记说“改革与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要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我们可以看出,改革和法治是相辅相成、相伴而生的,不可偏废其一或将二者分割开来。回溯历史可以发现,我国历史上的历次变法,都是改革和法治紧密结合,变旧法、立新法,从战国时期商鞅变法、宋代王安石变法到明代张居正变法,莫不如此。
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研究全面深化改革重大问题以后,我们对改革和法治的关系有了新的提法和要求,即“重大改革于法有据”。也就是说我国当前的改革只能是在法治之下的改革,而不可能是抛开法治另搞一套的改革。尤其是我国改革进入了攻坚期和深水区,要通过简政放权提质增效加速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对实践证明已经比较成熟的改革经验和行之有效的改革举措,要尽快上升为法律。同时,通过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积极发挥法律引导、推动、规范、保障改革的作用,从而解决改革与法治相适应的问题,进而实现“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
如何认识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关系?
如何认识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关系?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并将之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那么,为什么要这样做?从实践层面来讲,依规治党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前提和必要条件。我国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使我们党执政在法律上具有合法性基础和正当性根据。同时,我们党既是法律上的执政党,又是政治上的领导党,我们要保持长期执政,就应当居安思危,有危机意识,始终重视党的自身建设。依法治国是依规治党的动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们党的一个目标,要实现这个目标,我们党就必须肌体健康,党自身就必须成为尊法、守法的模范。同时,要保证各项法律法规落到实处,保障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合法权利得到实现,保障公权力受到制约,我们党就必须严格要求各级政府机关和司法机关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长期以来,我们党在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的基础上认识到,只有把宪法法律与党章党规结合起来,不断推进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我们要通过依法治国的各种努力推动依规治党,把党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和国家的法律制度体系更好地结合起来,形成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向前推进,这是我们国家的特色,也是我们的制度优势,更是我们法治建设取得成功的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