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立法修法工作有关情况和工作计划的报告26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据沈春耀介绍,此次制定实施专项立法修法工作计划体现以下原则和要求:一是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二是坚持从国情和实际出发。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四是有计划、有重点、分步骤统筹推进。五是增强法律规范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着力解决疫情防控中
暴露的法律制度问题
“这些法律在防治传染病等、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沈春耀说。
值得一提的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曾在2018年对传染病防治法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指出法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沈春耀同时指出,这次疫情暴露了现有法律存在的短板和不足。比如对新发、突发传染病处置的职责划分和防控措施存在欠缺等。目前公共卫生领域法律制度还存在不够顺畅协调的情况,比如突发事件应对法和传染病防治法对疫情信息发布的主体规定不完全一致。
拟在今明两年制定修改
“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结合各方面意见,专项立法修法工作计划统筹考虑提出需要制定修改的法律,分为三个部分。”沈春耀具体介绍了此次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立法修法工作的重点任务。
第一部分是拟在2020—2021年制定修改的法律,共17件。
“公共卫生领域深化改革、健全制度体系,可能需要制定新的法律和修改其他有关法律,提出新的立法项目,凡是实践需要、条件成熟的,适时安排审议。”沈春耀指出,完善和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体系,涉及领域广,按照将健康理念融入各项政策的精神,制定修改生态环境、社会管理、行政处罚、国家安全等方面有关法律时,也要总结疫情防控的实践经验,作出有针对性的制度安排,将公共卫生法治保障融入各项法律之中。
将成立立法修法工作专班
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这次疫情是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一次大考,对立法工作也是一次考验。”沈春耀说。
“要增强工作责任心和使命感。提高政治站位,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不断增强专业能力本领,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确保立一件成一件,改一条成一条,立的法、修的法科学管用。”沈春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