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高中学生法律素养,深化法制教育的重要性
我们之所以对学生进行教育就是为了将青少年培养成国之栋梁,让他们成为社会主义接班人,为祖国的繁荣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但是通过近些年里,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例逐年上升的情况,我们不得不意识到当前高中生法律素养严重缺失的问题。可以说在当今社会青少年犯罪问题已经越来越严重。而产生这一现象最根本的原因就是青少年不愿意学习法律知识、不懂得法律知识,甚至在做出某些行为时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触碰了法律。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改革时期,而高中学校为了培养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才也在进行改革,尤其是针对当前高中学生法律素养缺失的现状,提出了深化法制教育的策略。这样做,第一,能够让高中学生知法和守法,紧守法律底线,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第二,能够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避免学生在一时冲动之下做出后悔莫及的事情。
三、学生的法律素养现状及原因探析
关键词:权威;教师权威;法律素养
一、教师法律素养的现状
二、提高教师教育法律素养的建议
[关键词]电力高职生;法律素养;培养;提升
一、法律素养的概况
二、电力高职生法律素养的现状
摘要:近年来,各高校大学生犯罪事件频发引发人们对大学生法律素养和高校教育的质疑,寻求有效的大学生法律素养培育机制就显得格外重要。大学生法律素养的发展驱动力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大学生的自我需求;二是大学生所处的外部环境诱因。大学生的法律素养培育遵循“需求产生———形成动机———产生行动”这样的学习过程,学校应该运用各种方式促进这一机制有效运转。
关键词:法律素养;大学生;法治精神;期望理论;归因理论
一国内外研究现状
国外研究针对大学生法律素养培育的较少,大多数发达国家都是将法律素养作为公民教育的一部分;国外大学的设立以法律为基础,所以国外研究更注重制度层面的研究;苏振芳等学者认为国外的思想政治教育培养模式跟国内的恰好相反,他们更多的是隐形教育,法律素养的培育融汇到生活中,而国内更多的是显性教育,大学生法律素养的培育主要是在课堂上。国内关于大学生法律素养的研究也不多,主要集中在对大学生法律素养培养的意义、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等方面。吴敏英、马丹(2008)指出大学生法律素养培养的意义:第一,加强大学生法律素质培养是历史经验教训的总结;第二,大学生法律素质培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第三,大学生法律素质培养是“基础”课程的根本任务。韩益凤、陈玉祥(2011)认为大学生法律素养存在以下问题:大学生法律知识认识不足认;缺乏法律认同感;缺乏相应的法律实践能力。邓辉(2008)认为高校要改善法治教育的模式,同时分析了大学生法律素养提升对自身的意义。陈毓(2009)认为高校应该从法治教育向法治教育转变,改变传统的法制宣传模式,以培养大学生法律素养为重要目的。
二大学生法律素养的内涵
摘要:高职教育并不简单地等同于技能教育,我们同样要肩负着对青年人公民意识、道德修为、法律素养等方面的教育和引导。思想政治教育是时代使命感培养的重要途径之一,如何将公民意识、道德修为和法律素养带入到思政课堂,同时又能够内化于学生的思想之中,是非常值得探索的主题。本文在对高职生法律素养现状及成因做出简要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实际,提出了一些针对思政课如何提升法律素养的途径探索。
关键词:新疆高职生;法律素养;思政教育
一、新疆高职生法律素养的主要表现
二、提升新疆高职生法律素养的途径探索
1何为法律素养
1.1何为素养。“素养”一词原本是用来描述人的生理层次的机能的一个概念[1]。后来不断发展中引申出更广义的内涵。简单的说就是一个人的素质和教养,主要体现在人的思想政治、文化道德,业务技能,身心健康这四个方面。多用于对人的评价中,所以它是一个带有主观能动性的词语。但是,它又有着一定的评判标准,这是它的客观性的体现。1.2何为法律素养。对法律素养最直接的解释就是个人在法律这个领域的素质教养。主要分为两个层次。一是社会层面的法律素养,一是专业人士的法律素养。社会层面的法律素养的标准是作为一个普通的社会大众所应该具备的法律素养的程度,专业层面的法律素养就是以一个专业的法律人士来评判个人所掌握的专业的法律知识框架和体系。这二者的标准不同,自然要求也是不同的。
2高中学生与法律素养
3提升高中生法律素养的对策
我国从改革开放后,一直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经济体制也由原先的“计划经济”慢慢地转变为“市场经济”,市场经济虽带来社会的大发展,随之而来的也是更多的社会问题。纵使中华文化以其包容性来兼收并蓄国外优秀文化,但终究抵挡不住一些大国进行的文化渗透以及不良风气对我国社会意识形态领域的侵蚀。“少年强则国强”,在这机遇与挑战并存的时代,身为建设祖国美好明天,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主力军——当代青少年,应该成为面对这一切困难的中流砥柱。
一、当代青少年道德与法律素养匮乏的现象
二、当代青少年道德与法律素养匮乏的原因
三、结语
一、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及其原因分析
1.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整体不高,法律意识普遍淡漠
我国高校安排了法律理论的学习,为各专业的学生设置了《法律基础》课,但是这门课的学时不限,本科32学时,专科28学时,在这有限的学时中获得的法律知识也是有限的。一些学校对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律政策教育形式单调,内容僵化,针对性不强,导致一些大学生接受教育的效果不理想。特别是学校招生规模逐年扩大,而校方对学生的管理却未加强,再加上大学生都重视专业课的学习,而对法律基本课这类公共课都不重视,考试时突击,应付了事,在这种情况下,大学生不可能有扎实的法律基础知识。由于未做到防微杜渐,导致个别学生自觉性越来越差,自我控制能力越来越弱,很容易突破道德的防线而走上犯罪歧途。
2.主动法律意识明显缺乏
由于传统法律意识的思维惯性,也由于教育与宣传舆论的局限,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处于一种被动的守法状态,认为守法就是遵守刑法。我们经常看到法制宣传栏中的内容大多数是因违法犯罪所受到的惩罚,使大学生感觉到的是法律的无情,而并没有感觉到法律是他们生存的需要,是他们行为的准则,是他们利益的维护者,大学生的内心深处认为只要我不违法就无需学法。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能积极主动地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而是以消极的态度对待法律,甚至会采用报复的手段来讨回“公道”,导致了违法犯罪的可能性。
3.高等院校学生犯罪呈上升趋势
党的十八大以后,我国开展了更加深入的法治宣传教育,在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主张和约束下,全社会都要不断增强用法、守法、尊法以及学法意识。大学生作为当代年轻有为的群体,应该成为中国推进依法治国的主体。因此大学生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对于推进我国法治社会的进程具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