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成功主办吉林省法学会法治文化建设研究会2018年会暨东北地区“文化视野下的法治中国建设”学术研讨会

2018年12月22日,由吉林省法学会法治文化建设研究会、吉林大学法学院主办的“文化视野下的法治中国建设”学术研讨会在吉林大学东荣会议中心正式召开。该会议既是吉林省法学会法治文化建设研究会2018年会,又是一场面向东北地区的学术研讨会。来自吉林大学、东北大学、辽宁大学、黑龙江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大连理工大学、沈阳师范大学、沈阳工业大学、沈阳药科大学、吉林财经大学、北华大学、吉林师范大学、长春师范大学、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等十几所高校以及吉林省委、吉林省延吉市人民法院等实践部门的三十多位专家学者以及二十多位校内外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参加了此次会议,另有河南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等高校派出教师友情支持。本次研讨会由开幕致辞、四个发言评议单元以及闭幕式组成。

开幕致辞环节由吉林省法学会法治文化建设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吉林大学法学院李拥军教授主持,吉林省法学会法治文化建设研究会会长、吉林大学法学院吕丽教授致开幕辞。他们对各位专家学者齐聚吉大表示热烈的欢迎,对本次会议的主题所彰显的法治价值给予了充分肯定,也希冀传统文化能够在当下法治中国建设中绽放光彩。

第一单元

“文化传统与中国法治主体性”

随后,吉林大学法学院刘晓林教授和大连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部刘艺工教授分别从情理法的认定、打破“顾炎武周期律”、青铜器的历史意义、法律多元治理理论、国家法与民间法的关系等角度进行了精彩的点评,并且提出了自己的困惑和疑问。在本单元自由讨论环节,各位在场老师和旁听学生就中国古代婚姻家庭的伦理价值和西方家族关系的对比、中国古代人伦关系、国家法与其他法律关系、中国饮食文明的具体理解展开了思想的交锋和激烈的讨论。

第二单元

“文化传统与现代社会治理法治化”

随后,吉林大学法学院钱大军教授和吉林省委党校李玉静研究员从王阳明十家牌法背后理念、东北地域文化对法治建设的影响、多种解决机制之间的关系等维度进行了精彩的评议和讨论。在本单元自由讨论环节,各位老师就亲属纠纷的具体解决机制和背景、十家牌法的评判标准、农村纠纷的具体诉求、功能互补的纠纷解决机制的理解展开了深入地交流。

第三单元

“司法文化与当代中国法治”

随后,吉林大学法学院苗炎副教授和长春师范大学政法学院郭柯琼讲师从善良风俗和公序良俗概念的定义和区别、民族自治地方习惯的适用、刑事诉讼文化的内容、司法实践中如何体现传统文化的影响、情理法作为独立概念的理解等视角进行了全面而精到的点评。在本单元自由讨论环节,各位在场老师和旁听学生就诉讼文化的概念确定以及制度中蕴含的文化等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讨论,实现了思想的交流和共享。

第四单元

“文化视野与现代法学研究范式”

随后,吉林大学法学院蔡宏伟讲师和吉林大学法学院杨帆副教授分别从研究范式的概念界定、近代立宪史问题研究、宗法国家观念、基因编辑后婴儿权利等层面进行了精彩的点评。

闭幕式

最后,闭幕式由吉林省法学会法治文化建设研究会秘书长、吉林广播电视大学王志民副教授主持,王志民副教授就法律多元化角度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殷切地希望文化视野下法治中国建设能够更多的理论联系实际。随后,吉林省法学会法治文化建设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吉林大学法学院李拥军教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总结,致闭幕辞。李拥军教授指出,法律文化不止是研究领域,更是研究方法,以文化角度审视当代中国法治建设中的多元化,体现的不止是法律文化,还有文化下如何看待法律,更有以文化学为方法的部门法学的研究。此次研讨会,不仅是学术的融合,更是情感的融合。希望学界各位同仁有更加紧密的联系,更多的学术交流,构建东北地区学术研究共同体,祝愿学术发展能够越来越好。

THE END
1.关于法律文化和法治文化,说法正确的是():1、联系 法律文化和法治文化都是社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相互影响、相互促进。法律文化为法治文化提供了深厚的历史积淀和文化底蕴,而法治文化则进一步弘扬了法律文化的精神内核。2、区别 法律文化强调的是对法律的认知和接受程度,而法治文化则更注重法律的实践和应用。法律文化更侧重于精神层面,而法治文化https://zhidao.baidu.com/question/467162503787915125.html
2.法律体系法制体系和法治体系的区别包括()。本题考查法律体系、法制体系和法治体系的区别。(1)内容不同。法律体系、法制体系中的"法"包括规范公民行为、社会生活和市场秩序的法,也包括规范国家、政府、政党治理行为的法,但规范公民行为、社会生活和市场秩序的法是其最大最主要的部分。法治体系的"法"主要是指规范国家、政府、政党治理行为的法,也就是说,法治https://www.shuashuati.com/ti/5731c66b207a4381bd3ba3651d88cb83.html?fm=bdbdsb2deb77d30ef6ca889aae6d62ea0911e
3.法治和法制有何区别?在守法方面表现为,官员首先应当守法,普通公民在法律制定严重不公的情况下,有法律不服从和政治不服从的权利。总之,形式要件是价值要件的外在表现,价值要件是形式要件的内在依据,理想的法治状态是形式要件和价值要件的有机统— 法治的配套环境,是与法治理想相适应的政治、经济、文化系统。一般来说,现代法治要求实施民主https://www.gzhgz.com/show-1655-7269.html
4.简述德治与法治的关系(精选6篇)德治与法治的时代内涵 1.1德治与法治的起源 在中国,德治思想要源于西周。范文澜先生说,商是“尊神文化”,周是“尊礼文化”。而这个礼的实质存在,就是周朝的德治思想。西周之初,周公摄政,求贤若渴,广招人才,并制礼作乐,建立典章制度,对于巩固周天子的统治,保证社会秩序的稳定,促进经济文化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为https://www.360wenmi.com/f/file38ha1l2t.html
5.“法律文化”概念在中国(1930—1985):一个知识考古学分析大咖说法不过,从这篇中译稿的内容来看,全文当中只有两处出现了“法律文化”一词,且全部集中在全文末尾的一段文字里面:“陪审法可以看做法律文化的出发点。在这法律文化中,国家即对于犯人亦不加以敌视,虽对于犯人亦不欲以力来解决。” 差不多四年后,牧野英一的另一篇原先刊在日本《中央公论》1934年6月号上的文章,由http://www.mzyfz.com/html/1335/2020-08-25/content-14359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