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十一个坚持”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对于在理论上如何妥当把握它们的内在逻辑关联,法学界观点不一。如何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的内在逻辑,属于纯粹法学问题。它仅表明如何有体系地阐释、有条理地表达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存在理论上的认识差异,而非讨论者对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的丰富内涵有不同理解。新时代为什么全面依法治国,回答的是“怎么看”的问题;新时代怎样全面依法治国,回答的是“怎么办”的问题。这是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的内在逻辑的一个角度。“十一个坚持”的内在逻辑构成了系统完备、逻辑严密、内在统一的科学思想体系。
关键词: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怎么看”“怎么办”表达技术
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
——马克思①
一、问题类型与分析框架
“十一个坚持”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包括: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欲学理化阐释、学术化表达、体系化建构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不仅需要准确理解“十一个坚持”的丰富思想内涵,还需要妥当把握“十一个坚持”的内在逻辑关联。
以上观点,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如何妥当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的内在逻辑、清晰梳理“十一个坚持”彼此之间的逻辑关联,是在准确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丰富内涵的基础上,如何去处理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理论建构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在这种意义上,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的内在逻辑属于纯粹法学问题。学术界对于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内在逻辑作出的不同回答,并不意味着讨论者对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的丰富内涵有不同理解,而是在理论上就如何有体系地阐释、有条理地表达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存有认识上的差异,在这种意义上,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的内在逻辑属于纯粹法学问题中的表达技术问题。⑥不同的观点,展现的是讨论者安放知识方式、梳理知识框架的不同,彼此之间并不存在真假、对错之分,因此,对这些不同的观点理应秉持“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的包容姿态。这一认识同时也意味着,学术界关于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内在逻辑的讨论存在着更多可能的结论。
二、新时代为什么全面依法治国
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目标,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是贯穿决定全篇的一条主线,既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性质和方向,又突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工作重点和总抓手,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纲举目张的意义。”(13)“十一个坚持”的第六个坚持强调,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回答的就是全面依法治国的目标问题。
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都要围绕总目标来部署、来展开,它涉及很多方面,在实际工作中必须有一个总揽全局、牵引各方的总抓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就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总抓手,“要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14)
关于为什么要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的目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16),“法治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骨干工程”(17),“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当然要高度重视法治问题”(18),“十一个坚持”的第五个坚持强调,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回答的就是为什么要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目标的问题。“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必然要求,有利于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利于在全面深化改革总体框架内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各项工作,有利于在法治轨道上不断深化改革。”(19)
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处理好法律和道德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法律和道德都具有规范社会行为、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治理国家、治理社会必须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28)他强调,“发挥好法律的规范作用,必须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发挥好道德的教化作用,必须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29)
三、新时代怎样全面依法治国
新时代怎样全面依法治国首先需要回答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力量问题。这个问题的核心是党和法的关系。党和法的关系是一个根本问题,处理得好,则法治兴、党兴、国家兴;处理得不好,则法治衰、党衰、国家衰。党和法的关系是政治和法治关系的集中反映。法治当中有政治,没有脱离政治的法治。每一种法治形态背后都有一套政治理论,每一种法治模式当中都有一种政治逻辑,每一条法治道路底下都有一种政治立场。(30)“十一个坚持”的第一个坚持旗帜鲜明,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就是对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力量的回答。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党的领导不是一句空的口号,必须具体体现在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上。一方面,要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统筹依法治国各领域工作,确保党的主张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另一方面,要改善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不断提高党领导依法治国的能力和水平。”(35)“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必须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党委要健全党领导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履行对本地区本部门法治工作的领导责任,找准工作着力点。”“要把全面依法治国的工作重点放在基层,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基层法治机构和法治队伍建设,教育引导基层广大党员、干部增强法治观念、提高依法办事能力。”(36)
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要正确处理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的关系。我们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都是人民根本意志的反映,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党的政策是国家法律的先导和指引,是立法的依据和执法司法的重要指导。要善于通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形成法律,通过法律保障党的政策有效实施,确保党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37)
新时代怎样全面依法治国需要回答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立场问题。“十一个坚持”的第二个坚持就此明确宣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宗旨就是为了人民;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目的;全面依法治国的依靠力量就是人民,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必须依靠人民。
新时代怎样全面依法治国需要回答全面依法治国的方向道路问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走对路。如果路走错了,南辕北辙了,那再提什么要求和举措也都没有意义了。”(46)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向道路,“十一个坚持”的第三个坚持明确,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这三个方面实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规定和确保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制度属性和前进方向。(47)其中,“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根本制度基础,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制度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行动指南”。(48)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既要立足当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深层次问题;又要着眼长远,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促进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长期性的制度保障。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从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中探索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同时借鉴国外法治有益成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夯实法治基础。(49)
“十一个坚持”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其中第五个坚持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要全面依法治国的问题,第六个坚持回答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目标问题,它们都属于“怎么看”的内容。第一个坚持回答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力量问题,第二个坚持回答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立场问题,第三个坚持回答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方向道路问题,第四个坚持回答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首要任务问题,第七个坚持回答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工作布局问题,第八个坚持回答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环节和重点任务问题,第九个坚持从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关系的角度回答了新时代怎样全面依法治国的问题,第十个坚持和第十一个坚持从重要保障的角度回答了新时代怎样全面依法治国的问题,它们都属于“怎么办”的内容。“十一个坚持”以这样的内在逻辑构成了系统完备、逻辑严密、内在统一的科学思想体系。
注释:
①卡尔·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载《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02页。
②张文显:《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载《光明日报》2020年12月9日,第11版。
③李林:《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载《中国社会科学报》2020年11月23日,第4版。
④谭波:《习近平法治思想逻辑体系研究》,载《学习论坛》2021年第1期,第122-129页。
⑤莫纪宏:《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的法理逻辑结构与功能透析》,载《新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1期,第7-16页。
⑥关于法学问题的类型区分,参见王轶:《民法典编纂争议问题的类型区分》,载《清华法学》2020年第3期,第7-18页。
⑦同注①。
⑧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十九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9年版,第424页。
⑨同注⑧。
⑩张文显:《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逻辑、理论逻辑和历史逻辑》,载《中国社会科学》2021年第3期,第4-25页。
(11)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奋力开创全面依法治国新局面》,载《求是》2021年第5期,第42-47页。
(12)陈一新:《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行动指南》,载《学习时报》2021年3月31日,第1版。
(13)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第111-112页。
(14)同注(13),第4页。
(15)《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2卷),外文出版社2017年版,第119页。
(16)同注(13),第85页。
(17)同注(13),第112页。
(18)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年版,第3页。
(19)同注(13),第93-94页。
(20)张文显:《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逻辑、理论逻辑和历史逻辑》,载《中国社会科学》2021年第3期,第4-25页。
(21)同注(18),第8页。
(22)同注(18),第8页。
(23)习近平:《论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中央文献出版社2019年版,第271页。
(24)同注(13),第3-4页。
(25)同注(15),第424页。
(26)习近平:《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载《求是》2019年第4期,第8页。
(27)同注(18),第12页。
(28)习近平:《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载《求是》2015年第1期,第4-8页。
(29)同注(27)。
(30)同注(18),第34页。
(31)同注(23),第78页。
(32)同注(23),第76-77页。
(33)同注(23),第267页。
(34)同注(23),第66-67页。
(35)同注(23),第79页。
(36)同注(15),第124页。
(37)同注(23),第45页。
(38)《习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强调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载《中国人大》2020年第22期,第7页。
(39)习近平:《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年版,第43页。
(40)同注(18),第43-44页。
(41)《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1卷),外文出版社2018年版,第145页。
(42)同注(41),第145页。
(43)习近平:《论坚持全面深化改革》,中央文献出版社2018年版,第158页。
(44)《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720页。
(45)同注(15),第115页。
(46)同注(15),第113页。
(47)《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文件汇编》,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第78-79页。
(48)习近平:《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2014年10月20日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
(49)同注(13),第3页。
(50)习近平:《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2年12月5日,第2版。
(51)同注(13),第3页。
(52)同注(27)。
(53)《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3卷),外文出版社有限公司2020年版,第285页。
(54)同注(15),第120-121页。
(55)同注(15),第121页。
(56)同注(15),第121页。
(57)同注(15),第122页。
(58)习近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载《求是》2021年第5期,第4-1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