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向法治——关于法治问题的几点思考

走向法治——关于法治问题的几点思考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孙谦

2019年10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纲领性文件。《决定》对党和国家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作出科学、全面、系统的概括,其中强调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治是国家发展的重要保障,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依托。

一、实施依法治国的必要性

两千多年来,数不清的思想家、政治家、法学家给法治下过定义,然而,实难确定哪个定义是标准的。但是万变不离其宗,我们发现,虽然各个历史阶段、各个国家的学者们对法治的表述都不尽相同,但核心的、基本的要素是一致的,蕴含的基本理念也是一致的。

中国共产党人前仆后继,实践马克思主义并不断地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从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再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马克思主义的发展作出了重要的贡献。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发展马克思主义法律观、法治观、价值观方面作出了重大贡献,我们正在付诸实践。党的十八大之后不久,2012年12月4日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中,第一次全面系统地对法治进行了论述。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依法治国进行总体部署和全面规划,揭开了中国法治建设的新篇章。五年后,2019年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对法治问题又进行了多纬度、多角度的阐述,概括起来就是:法治之路是实现中国梦的必由之路,我们必须崇尚法治,必须有良好的立法,权力必须受到制约,要把权力关到法律和制度的笼子里,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保障人民的权利,让人民真正当家作主,让人民生活得更幸福,这就是我们的根本追求,就是我们的法治观,它是一个思想体系、一种哲学、一个世界观。

二、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必然性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法治是人类文明的重要成果之一,法治的精髓和要旨对于各国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具有普遍意义,我们要学习借鉴世界上优秀的法治文明成果。但是,学习借鉴不等于是简单的拿来主义,必须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认真鉴别、合理吸收,不能搞“全盘西化”,不能搞“全面移植”,不能照搬照抄。在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我们的道路非常不平坦。我们要越过很多沟沟坎坎、艰难险阻,要进行很多斗争。我们既不能走封建社会的老路,也绝不走全盘西化的“邪路”,我们走的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一)法治是通向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百余年来,中国在从传统中华法系向现代法治转型过程中,“照搬过本本、也模仿过别人,有过迷茫、也有过挫折,一次次碰壁、一次次觉醒,一次次实践、一次次突破,最终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成功之路”,确立了我国基本政治制度和司法制度,这为我国法治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其间的艰难过程表明,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我们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并没有先例可循,需要自己探索、自己总结、自己提炼,走出自己的道路、做出自己的选择。

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陆续制定了1954年宪法等法律,开启了法治的探索之路。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深刻总结了文化大革命时期法治建设的教训,提出“还是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从而推动了从“人治”到“法制”再到“法治”的进程。“什么时候重视法治、法治昌明,什么时候就国泰民安;什么时候忽视法治、法治松弛,什么时候就国乱民怨”。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强社会主义法制,1997年党的十五大正式提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1999年“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被载入宪法。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依法治国,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法治中国”的建设目标,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对依法治国进行总体部署和全面规划,揭开了中国法治建设的新篇章。党的十九大将全面依法治国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内容之一。2019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对推进法治体系现代化作出新的部署。

(二)依法治国的成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成功的重要标志。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坚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成功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成功,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成功,就难以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成功,就难以保障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梦的实现。十九届四中全会专门研究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并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出专门部署。所以,当民族复兴的那一天,就会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科学、先进和伟大,而制度成功的那一天也是我们真正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那一天,这就是问题的逻辑。

(三)中国的法治道路必然是也只能是中国特色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求我们深入理解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党的领导是我们的根本政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我们的根本政治目的;依法治国是我们实现政治目的的根本途径。中国的法治建设可以借鉴古今中外的有益经验,但基本内核必须是我们自己的,是符合中国国情的,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中国的法治道路充满了探索,充满了艰辛,法律工作者要有斗争精神和丰富的知识储备,还要有一种舍我其谁的担当精神。

三、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着力点

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把马克思主义、把西方创造的人类文明、把中国国情和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与共产党人的初心结合起来,指明了中国的法治道路,指明了实现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道路。我们的任务就是把这些思想、蓝图落实到实践中,千方百计保证法治建设的“施工质量”。我们要深入思考当前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和建设法治国家应当解决什么问题,面对的困难和挑战在哪儿,从中找准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着力点。

(二)立法完备。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立法的重要性,指出“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习近平总书记说,人民群众对立法的期盼,已经不是有没有,而是好不好、管用不管用、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不是什么法都能治国,不是什么法都能治好国;越是强调法治,越是要提高立法质量。“推进科学立法,关键是完善立法体制”。就是要以提高立法质量为关键,完善有立法权的人大主导立法的体制机制,优化人大代表专业构成,强化人大立法职能和主导作用,要反映人民意志、回应人民呼声。同时加强重要领域立法,确保国家发展、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把发展改革决策同立法决策结合起来。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再次强调,“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重要领域立法”、“以良法保障善治”。

我们的立法既要反映现实的需要,还要注意它的科学性、准确性、规范性,才能保证我们的法律是良法。总的来看,我国的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建立起来,同时立法质量在不断提高,但是确实还存在问题,包括立法的部门化问题,一些法律体现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根本愿望不充分的问题,局部的和部门利益不当影响立法问题等等,这些问题都需要认真加以解决。

(三)依法行政。依法行政是法治发展水平的一个重要指标。但现实中行政权的随意性,行政权的任性,行政机关的不作为、滥作为问题大量存在。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第一次把建设“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作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目标之一,作出了全面部署。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再次强调保证行政权依法正确行使。法治政府的核心内涵就是依法行政,确保权力行使不能恣意、任性。行政权能否得到有效规制,是衡量社会法治水平的重要指标。

(四)司法公正。司法公正是法治的核心标志。我们追求社会公平正义,司法公正是最基本、最底线的要求。司法公正就是要像习近平总书记所言,“站稳脚跟,挺直脊梁,只服从事实,只服从法律,一是一、二是二,不偏不倚,不枉不纵,铁面无私,秉公执法”。总书记对司法寄予殷切的期望,一再强调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保障宪法法律的实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对照这个要求,我们现实中还存在很大差距。

改善司法环境,亟须端正理念,树立法治观念,尊重和保障人权。人权跟法治一样,是人类社会的基本需要。自从人类产生就开始有人权了,人权就是人生下来必须拥有的权利,比如婴儿一出生,就有得到抚养、保护的权利。如果没有这些权利保障,人类将难以生存,人类社会将难以维系。随着历史的发展、人类社会的成熟,人权的内容也在不断丰富和发展。

实践中,有些办案人员对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存有疑问。应当看到,联合国自1945年成立之后到现在,颁布的很多文件都与保护人权有关系,比如《人权宪章》中规定了很多被羁押人权利保障的内容。我们之所以要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权,是因为当一个人被强大的国家机器追诉的时候,其面对的是强势的公权力,其人身自由一旦受到约束,对权利的自我保护能力降到了最低点甚至是零,这个时候是其最容易被冤枉的时候,是权利最容易被侵犯的时候,所以要给予特殊保护。其目的是防止国家犯错,防止国家司法机关错误地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错误地追究一个人的刑事责任,相当于犯了两个错误:真正的罪犯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而无辜的人被关进监狱,其原因是公权力的不当行使。公权力是干什么的?是为人民服务的。公权力不当行使侵犯私权利,比私权利侵犯私权利危害更严重,因为它违背了国家的初衷和目标,违背了国家的价值取向,所以现代保障人权的理念就是宁可错放绝不冤枉。这是一种不得已的取舍,是非常虐心的选择。但是秉持这个理念,起码不会冤枉无辜的人,起码不会因为公权力的滥用导致一些更具危害性的后果出现。

我特别赞成和同意这样一个观点:司法是忠诚、公正、善良的艺术。司法首先要求忠诚。忠诚什么?忠诚党的事业,忠诚国家法律,忠诚事实真相,忠诚法律条文,这是司法人员的天职义务,从事司法工作必须做到这种忠诚,这也是职业操守最基本的要求。司法更要求公正。我们的工作就是把案件办公正的艺术,既无过度又无不及。司法也是善良的艺术,善良是人类最美好的情愫之一,是最重要的品质。善良是指心地纯洁、没有恶意、重义气、有同情心。不善良就是凶狠、歹毒、残忍。司法人员必须是善良的人,因为善良是公平公正的土壤。一个不善良的人,说他处理问题很公平,很难让人相信。当然,善良不是软弱、懦弱,而是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善意地处理案件。办案要尽可能地减少负面的影响,尽最大可能地化解消极因素,为我们党的长期执政、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多培养积极因素。司法人员一定要具有人文精神、人权思想、正当程序意识,做一个新时代合格的司法人。同时,司法人员还应当做到谦虚,要善于听取不同意见,这是防止我们犯错误最经济、最便捷的途径。

(五)提升全民法治意识。“规章都只不过是穹窿顶上的拱梁,而唯有慢慢诞生的风尚才最后构成那个穹窿顶上的不可动摇的拱心石”。全民树立法治意识非常重要。法治不是治老百姓,而是让人民真正怀有当家作主的思想,主动地监督公权力、追求公平正义。在网络时代,可以看到民众已经成熟了许多,觉悟也提高了很多。过去跟我不相干的事,我不吱声;现在是路见不平一声吼,虽然跟我没关系,但是我看不下去,就要管上一管。老百姓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就是衡量我们司法工作最重要的标准。民众对办案不满意的原因一般有两条:一是确实处理错了;二是可能处理得对,但是没跟民众说清楚,民众不知道真相。随着法治建设的深入推进,全民法治意识正在不断提升,这是一个自然或自发的过程。但是我们的党、我们的政府、我们的学校要积极地推动,让它提升得更快一点。法治意识提升了,我们的民族就会走向更高级的阶段。

四、检察机关在法治国家建设中的使命

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中,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根据我国宪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检察机关在国家法治建设中最基本的职责就是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新修订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二条规定:“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检察权,追诉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的一系列部署,特别是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检察机关要在新的起点上提升保障法律实施的能力和水平。

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有了更高的期盼,这也给检察机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就是检验我们是不是“人民”检察院的标准。我们一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党的绝对领导下,在人民的支持下,做“忠诚、公正、善良”的“法律守护人”,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贡献。(《人民检察》2020年第1期)

THE END
1.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关于民主法治建设的解读二、新时代中国特色民主法治建设和法治中国建设的总纲领 “民主法治建设迈出重大步伐。”9时17分,习近平总书记用了12个字,概况这极不平凡的5年,我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十九大报告明确指明,积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制度建设全面加强,党的http://www.sxdpf.org.cn/info/info_info.aspx?info_id=13330
2.《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目标、总任务、总体布局、战略布局和发展方向、发展方式、发展动力、战略步骤、外部条件、政治保证等基本问题,并根据新的实践对经济、政治、法治、科技、文化、教育、民生、民族、宗教、社会、生态文明、国家安全、国防和军队、“一国两制”和祖国统一、统一战线、外交、党的建设等各方面作出新的https://www.wbc.edu.cn/plus/view.php?aid=3116
3.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进一步完善发展的必要性论析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必然要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抓手,其内涵包括: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完善发展,则为法治体系建设提供必要的前提和基础。 http://www.sass.cn/109000/32260.aspx
4.把新发展理念贯穿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首都师范大学科技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包永慧表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强化美丽中国建设的法治保障、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指明了方向。要深入理解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必要性。必须通过法治途径,将美丽中国的各项建设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让建设美丽中国的理念内化于心、https://theory.gmw.cn/2023-09/19/content_36843049.htm
5.学习交流队伍建设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需要认真总结新时代立法工作实践经验,适应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新形势新要求,对立法法作出修改完善,进一步健全立法体制机制,规范立法活动,为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http://www.sxzf.gov.cn/html/212/129327.html
6.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法治保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法治保障必要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族工作,站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提出了一系列民族工作的新理念、新思想、新观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中华民族http://www.jyb.cn/rmtzcg/xwy/wzxw/202401/t20240126_2111149117.html
7.杨宗科:新时代新发展阶段的立法需求与立法供给第二届法学大家《规划》立足进入新发展阶段的现实需要,对于法治中国建设的战略任务、指导思想、主要原则、总体目标、重要举措做出了全面部署,是统筹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规范性文件。 《规划》指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以高质量立法保障高质量发展、推动全面https://www.ilawpress.com/material/detail?id=6180879447034439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