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观察丨抓好改革这项“系统工程”,总书记阐明四对关系

“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讲求科学方法,处理好方方面面的关系。”

10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深刻阐明抓好改革这项系统工程需要处理好的四对关系。

(一)要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

法者,治之端也。

围绕改革和法治的关系,这次开班式上,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要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以改革之力完善法治,进一步深化法治领域改革,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从编纂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到修改环境保护法,织密生态保护法网,再到修订公司法,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党的十八大以来,坚持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国家立法节奏更快、质量更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日臻完善。

总书记同时强调,更好发挥法治在排除改革阻力、巩固改革成果中的积极作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平等保护全体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

有良法,方能促善治。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再到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深化立法领域改革”……积极发挥法治引导、推动、规范、保障改革的作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改革难题、巩固改革成果,全面依法治国的突出成效充分彰显,不断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向纵深发展。

(二)要坚持破和立的辩证统一

破与立,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关于事物变革创新的一对辩证关系,蕴含着破立并举、革故鼎新的先贤智慧。

2022年全国两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深刻指出,“不能把手里吃饭的家伙先扔了,结果新的吃饭家伙还没拿到手”“要先立后破,而不能够未立先破”。

破与立,重在辩证统一,也难在辩证统一。

如何坚持破和立的辩证统一?这次开班式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破立并举、先立后破,该立的积极主动立起来,该破的在立的基础上及时破,在破立统一中实现改革蹄疾步稳。”

其中的导向格外清晰:不能简单地“以破代立”,也不能片面地强调“破字当头”,既要勇于“破”,也要善于“立”,对于破什么、立什么,如何破、如何立等都要做到心中有数,辩证取舍、推陈出新,确保改革得其法而事半功倍。

既要有大刀阔斧的“破”,更要有统筹谋划的“立”。回顾新时代以来的改革举措,既有冲破思想观念障碍、突破利益固化藩篱的魄力,也有夯基垒台、立柱架梁的智慧,二者融会贯通,推动许多领域实现历史性变革、系统性重塑、整体性重构。

(三)要坚持改革和开放相统一

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是我国改革发展的成功实践。

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依靠改革开放增强发展内生动力,统筹推进深层次改革和高水平开放,推动改革与开放相得益彰。

这次开班式上,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要坚持改革和开放相统一,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深化外贸、外商投资和对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在纪念邓小平同志诞辰120周年座谈会上强调“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向美中关系全国委员会2024年度颁奖晚宴致贺信强调“中国将加大制度型开放力度”,在福建考察时要求“福建和厦门要适应形势发展,稳步推进制度型开放,对接国际高标准深耕细作”……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后,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扩大制度型开放提出明确要求、指明发力方向。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持续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发布的全球营商环境排名中,位次逐步提升。要进一步加快国内制度规则与国际接轨,推动由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向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转变,才能推动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以高水平开放促进深层次改革和高质量发展。

(四)要处理好部署和落实的关系

推动改革落地见效,抓落实至关重要,同时也要坚持系统观念,提高改革整体效能。

围绕部署和落实的关系,这次开班式上,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改革方案的设计必须把握客观规律,注重各项改革举措的协调配套,增强改革取向的一致性。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历次党代会、中央全会部署的改革举措,都及时制定实施规划,明确改革任务分工和成果形式,跟进开展督办督察,实现改革任务梯次接续、前后衔接、纵深推进。

越是重大的改革举措,对关联度、协同性的要求也就越高,越不能单打独斗、单兵突进,更不能打乱仗、眉毛胡子一把抓,而是要注重突出重点、系统集成,做到精准发力、协同发力、持续发力。

确保改革取得实效,还必须根据改革形势任务变化和改革工作新情况新特点,不断完善改革工作体制机制和工作方式方法,以改革的办法推进改革。

正如总书记在开班式上强调的:“建立健全责任明晰、链条完整、环环相扣的工作机制,强化跟踪问效,推动改革举措落实落细落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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